希腊罗马城邦时期的政教关系探析(3)
宗教干预城邦政治的现象,在罗马人那里更为突出。在王政时代,经罗马人民选出和元老院批准的新王必须交由占卜师占卜并获得吉兆之后才能正式登基(14),这一仪式无疑是“王权神授”的最后残余。王政结束以后,由显贵组成的元老院及其派生出来的行政官吏控制了罗马共和国政权,但这个以保守著称的政府既不愿意也不可能完全撇开宗教的影响。元老们仍严格地遵守着古老的传统,他们在卡彼托圣山举行例会,把共和国的重要文件交由维斯塔神的女祭司去保管,并按政府部门的分工形式把神职人员划分为若干个祭司团,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政务。其中“西俾尔圣书讲解团”在共和国的决策活动中占有特殊地位,它实际上是政府的高级顾问机构,该团成员以研读和解释收藏于朱庇特神殿地下石盒的“西俾尔圣书”(Sibylline Books)为己任,当元老们对一项议案存有争执而举棋不定时,他们总是请教于这个讲解团,于是,讲解团便常常扮演着最高调停人的角色。据阿庇安记述,西俾尔圣书的预言是促使罗马人征服马其顿的主要因素;(15)罗马将军加宾尼阿斯因违背了该圣书的禁言、擅自对埃及开战而受到了放逐的惩罚(16)。在罗马,某些较重要的占卜官还拥有人民大会召集日期的决定权。例如公元前84年罗马的一名执政官突然死去,按惯例必须立刻召集人民大会进行补选,但这时由于出现了不祥的天兆,于是占卜官便把人民大会延到夏至以后(17)。此外,高级祭司们往往利用自身的宗教威望收买人心,抬高身价,以获取更多的政治权力。据阿庇安说,朱庇特的祭司琉喜阿斯·美鲁拉因其宗教上的虔诚而获得元老院的欢心,终于在公元前87年爬上了执政官的高位。 二虽然城邦政治与中东的僧侣政治一样需要宗教,但是在多数情况下,城邦政权并没有真正为宗教势力所支配,相反,它把这一势力置于自己的绝对控制之下,使之服服帖帖地听命于自己的摆弄。与政治的非专业化相对应,古典社会的宗教也是一种业余的活动。尽管每一个神灵都有一名祭司,但大部分祭司职位并不是世袭相传的,而是有任期的额外兼职。如同担任国家公职那样,每一名拥有完整公民权的城邦居民都有担任高级祭司的资格和机会,因为从事这一工作通常并不需要接受特别的训练。在这种情况下,祭司事务的独立性和祭司特权便失去了滋生的土壤。 希腊在“王政”结束以后,昔日的“王”(巴赛勒斯)便成了执政官团当中负责处理宗教事务的“祭仪执政官”。可是该职的象征意义常常大于实际意义。有一个发现于米利都的铭文记载了公元前6世纪的一次祭典,该铭文说, 在这次祭典上,祭仪执政官所分到的胙肉并不比歌队中的其他人员多。这种平等分享祭品的情形在希腊世界似乎是一种普遍现象(19),它表明祭司特权在希腊各邦是一个陌生的概念。古希腊政治制度的不成熟,决定了它的宗教机构的不完善。希腊的神职人员明显缺乏系统的组织性。城邦时期主持希腊神务的人员大致有三类:第一类是贵族家族当中较有名望的人,他们充当某些重要神殿的祭司。在贵族制城邦里,祭司职位多数由这些名门望族终身担任,并世代相传。第二类是从平民当中选出的代表,大部分民主制城邦的神殿祭司都由他们担任。这类祭司职位一般按城邦政治“轮番为治”的原则,实行较严格的任期制。第三类则是由世俗的行政官员兼任的公祭主持人,这类人员只是在遇上城邦大型献祭仪式时才负起祭司的职责。由此看来,希腊的祭司并没能构成一种特殊的社会集团。虽然我们在贵族祭司的终身制和世袭制当中看到了一种类似宗教特权的东西,但我们还必须看到,在希腊,祭司并不是神殿的所有者和真正的统治者,神殿的所有权和统治权掌握在世俗的城邦政府或村区民众会议手里,给予某些名门望族以终身祭司的头衔,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对其已丧失的社会特权的一种精神补偿。 罗马在进入共和时代以后,也保留了王政时代“勒克斯”(或“王”)的宗教职能,他们被称作“圣王”(Rex Sacrorum)(20)。但圣王并不能象希腊的巴赛勒斯那样跻身于执政官的行列,他被排除在城邦政府之外,只是在国家举行重大典礼时,他才作为古老传统的一种象征出现在民众面前。比起希腊城邦来,罗马共和国的政治法律制度要成熟得多,因此,共和国的神务机构也较为庞大和完备。在共和国的若干个分工明确的祭司团当中,除了上述所及的“西俾尔圣书讲解团”,其余对于共和国政治较具影响力的是“最高祭司团”(Pontifex)和“外事祭司团”(Fetials)。前者的主要职责是执掌历法及节期,同时监督一切与宗教有关的事宜,并管理共和国的城市治安;后者负责外交事务,充当外交使节,主持有关缔约及宣战等仪式(21)。这些祭司团体握有世俗权力本身并不意味着罗马的世俗政权在向宗教势力屈服,相反,它倒是表明了世俗政权对于宗教事务的有效控制。因为首先,根据罗马的习惯,高级的祭司职务必须由世俗人士担任,这类职务从本质上来说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祭司团的成员所从事的大部分工作是共和国的具体行政事务(单纯的神务是由较低级的祭司来负责的),在这里,“祭司”一词只是加在共和国官员身上的一种神圣称号而已。例如,“Pontifex”一词的最初含义是“搭桥者”,据泰·蒙森考证,这种人是专司启合式桥梁的工程人员,只是由于受到希腊和伊达拉里亚宗教的影响,这一职务才开始与神务联系起来(22)。其次,大部分高级祭司是由公民大会选举产生的,选举制避免了贵族家族对于祭司职务的垄断,许多平民通过选举的途径当上了最高祭司团或外事祭司团的成员。至于专司某个神灵的一般神殿祭司,其人选及权限与希腊的情形大同小异,他们对于共和国的政治并不产生重大影响。 从祭司职务的设置方式便可得知,罗马的宗教事务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于共和国的政治需要。黑格尔曾经指出,罗马的宗教不仅不限制世俗的放纵,反而为这种放纵的目的辩护(23)。这话的确道出了罗马政教关系的本质。在罗马,担任祭司职务的人,并不一定都是虔诚的信徒,有些高级宗教官员甚至可以是无神论者。例如一贯对占卜术持公开怀疑态度的著名元老西塞罗,就曾担任过占卜官。恺撒是一名公认的无信仰者,但他在13岁时就被马略任命为朱庇特的祭司,到了他掌握罗马命运的关键时刻,他又成了最高祭司长。公元前95年的罗马执政官兼最高祭司长Q·M·西沃勒曾经认为,宇宙间的神分为三类:诗人的神是可耻的废物,哲学家的神与政治不相适宜,只有政治家的神才是政治上的权宜之计(24)。这种玩世不恭的言论出自一位最高政教官员之口,足以表明古典宗教那种政治上投机取巧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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