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3月30日,汪伪政权在南京成立。这是对美国于1月26日废除日美商约的回答。美国政府本可采取经济制裁,回击日本,但罗斯福“拒不宣布禁运”。原因是:(一)担心日本“南进”以夺取防御薄弱的荷属东印度的“石油资源”;(二)“争取日本温和派”;(三)尽可能“推迟摊牌日期”的到来,“以便ABCD阵线(即美、英、中、荷--引者)经过充分准备后,得以阻止日本的侵略”。(11)在这些原因中,最重要的是“南进”问题。只要日本不“南下”,美国就不会采取果断措施。这样一来,美国的战争物资,继续运往日本。 1940年5月10日,希特勒法西斯军队,大举入侵荷、比、卢、法。 这激起了日本的南进欲望。6月22日,法国一投降,日本军舰即于6月25日驶抵印度支那若干港口。6月29日,日本外相有田,在东京发表所谓的“大东亚共荣圈”声明,把英、荷、法在太平洋的领地,甚至菲、澳、新都纳入“共荣圈”内。(12)日本扩大侵略的行为,引起了美国的经济报复。 1940年7月25日,美国政府宣布:“对所有的石油和废金属的出口实行限制”,罗斯福说,这不是“禁运”,“只不过是把政府对出口商品的颁发许可证的制度推广到包括某些废金属和石油产品的项目而已。”(13)这是美国首次对日实行的局部“经济制裁”,是对日本准备南下的警告。既然是“限制”而不是“禁运”,日本仍可从美国得到物资。 从首次经济制裁到珍珠港事件,美国的对日政策是:“想不通过战争遏制日本”,(14)办法是相机运用经济手段,企图“不战而屈人之兵”。丘吉尔对此大加赞赏说:“美国国务院和我一样,相信日本可能终于在美国压倒一切的力量面前退缩”。(15) 日本未“退缩”,决心利用德军在西欧的暂时胜利,在亚洲扩大侵略。1940年9月22日,日本与维希贝当政府签订协定,允许它在印支北部建立军事基地。次日,即9月23日,三路日军侵入越南北方。这样,日军就切断了国际援华通道,并为南下夺取荷印石油资源创造了条件。 美国进行反击。1940年9月26日,罗斯福下令,自10月15日起,禁止废钢铁运往西半球以外的国家,但英国除外。(16)禁运废钢铁,这是对日本的第二次局部“经济制裁”。日方称此为“不友好的行动”。第二天,即9月27日,德、意、日三国便签订了矛头指向美国的“三国同盟条约”。 日本签约,有多种考虑:(一)“恐吓”美国,不得“干预大西洋和太平洋”局势;(二)“通过苏德条约”,“推进日苏关系”,稳定“北方”,有利于日本南下;(三)诱使蒋介石,“合理解决”日中问题,使日军得以解脱出来;(四)东京政府得以继续控制急于扩大侵略战争的日本军部;(五)“和平地”推行“大东亚共荣圈”计划。(17)但“条约的主要目的--恐吓美国,使它不敢参加战争”。(18) 日本签订“三国同盟条约”表明:日本对美国的政策是:运用军事“恐吓”,“努力促使美国丧失战争意志”,(19)从而达到不战而胜,称霸亚太地区的目的。 既然美国想利用“经济制裁”,而日本想利用“军事恐吓”,促使对方屈服,这样,双方就展开了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的外交活动,其中最重要的是美、日之间的谈判。 1940年冬,两名美国神父和两名受到日本政府信任的日本人,进行了接触。他们奔走于华盛顿和东京之间,展开了美、日之间的“私人交涉”。(20)1941年2月14日,罗斯福接见日本新任驻美大使野村。大使提出美、日谈判建议。3月8日,赫尔会唔野村,接着就结束了“私人交涉”,开始了美、日政府间的直接谈判。 为了在谈判桌上取得优势,1941年3月12日,日本外相松冈出访德国。4月2日,丘吉尔致函松冈,劝告日本,不要依附希特勒,挑起战端,并威胁说:1941年美国钢产量将达7500万吨,英国可达1250万吨,总计近9000万吨,而日本只有700万吨,“难道足以供单独作战之用?”(21)松冈不为所动。在返国途中,于4月13日,松冈在莫斯科签订了“苏日中立条约”,以解除日本的后顾之忧。 同样,美国也采取了行动,以加强谈判的地位。3月,美派海军访问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同月,“租借法案”通过。4月,美海军军官出席了英、荷、澳、新、印度高级将领在新加坡举行的、向日本显示实力的参谋会议。同月,罗斯福批准美国军事人员因参加陈纳德筹建的援华飞虎队而提出的辞呈。 在美日谈判中,1941年4月16日赫尔正式向野村表示,在处理国际关系时,应遵循“四项原则”,(22)即:(一)尊重一切国家的领土和主权;(二)不干涉别国内政;(三)遵守平等原则,包括商业平等在内;(四)不以武力改变太平洋地区现状。同时, 赫尔把美国政府按“四项原则”而制定的“美日两国谅解方案”(23)正式交给野村。“方案”涉及七项内容,主要的是三项,即:(一)中国问题。美国拟“承认满洲国”和促使蒋、汪政府“合二为一”以换取日本承认“中国独立”、“日军从中国领土撤退”,以及“恢复门户开放方针”。美国露骨的绥靖勾当,暴露了“尊重一切国家的领土和主权”原则的虚伪性和强权政治的嘴脸。(二)西南太平洋问题。只要“不诉诸武力而采取和平方法”,日本就可从该地区取得“石油、橡胶”等资源。(三)关于日、德关系。日本政府应该“阐明:轴心同盟的目的在于防御性”,并“防止扩大其军事上的联合”。美国力图除掉“三国同盟”的军事性,以免除它对自己的威胁。 在等候东京对“谅解方案”的回答时,美、日谈判继续进行。1941年5月11日,野村在谈判中以威胁的口吻对赫尔说:“如果日、美以兵戎相见,那将给两国及其文明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24)这预示着“谅解方案”的结局。次日,即5月12日,野村把外相松冈对“谅解方案”的“修正案”交给赫尔。“修正案”说:(一)日本将履行“三国同盟条约”。(二)日、中媾和条件,应由日方制定。(三)日本向西南太平洋“发展”过程中,如遇“挑衅”,将不得不诉诸武力。(25)松冈的三点“修正案”实际上拒绝了美国的“谅解方案”。“赫尔四原则”和“松冈三点修正”,体现了美、日各自坚持的立场,及美国的“经济制裁”与日本的“军事恐吓”之间的斗争。此种立场与斗争一直持续到珍珠港事件的到来。 毛泽东同志在美、日谈判后不久,即于1941年5月25日,向全党发出了“揭破远东慕尼黑的阴谋”的号召:反对“日美妥协,牺牲中国”。(26)为了中华民族的利益,中国共产党及时采取了唯一正确的反对牺牲中国的立场。 在苏德互不侵犯条约签订后和“美日两国谅解方案”中,美国先后两次进行了绥靖勾当。但由于美、日矛盾无法调和,最终使绥靖勾当能实现。不可以其未能实现而否认美国曾进行绥靖勾当;同时,也不可把“进行了”与“已经实现”这两者混淆起来,因为它们毕竟是两回事。实际的情况是:美国进行了未能实现的绥靖勾当。 1941年6月22日,苏德战争爆发。在新形势下,日本天皇于7月2日,召开御前会议,通过了“适应形势演变帝国国策纲要”,(27)规定:为了“继续向南方的扩展”,“不辞对英美一战”。致于“北方问题”,待“德苏战争的发展对帝国有利时,即行使武力解决北方问题”。“纲要”正式提出了南进方针。为贯彻“纲要”,7月24日,日军侵入印支南部,27日,完成了对该地区的占领。 美国及时地对日本进行了有力的反击。1941年7月26日,罗斯福宣布,冻结日本在美国的全部存款,这就是说,对日实施全面禁运,日本再也不能从美国购买石油了。接着,英、荷也采取同样措施。(28)石油禁运,是美国对日本的第三次“经济制裁”。同日,罗斯福还宣布,任命麦克阿瑟将军为美国远东军总司令。8月1日,飞虎队在华正式成立。8月17日,罗斯福当面警告野村:日本在亚洲的任何军事行动,都将迫使美国“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步骤”以保卫美国的合法权益。美、日关系,顿时紧张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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