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世界史 > 世界古代中古史 >

对盟国的抵制与索取:战后初期日本的领土政策(1945-1951)(2)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中国社会科学网 胡德坤 沈亚楠 参加讨论

二、日本应对全面媾和的领土政策
    早在1945年秋,币原喜重郎内阁的外务大臣吉田茂就说过,“日本决不能重蹈被迫接受凡尔赛条约苛刻条件的德国覆辙”⑦。避免一战后德国接受《凡尔赛条约》在日本的重演,是此时日本与盟国媾和的指导思想。战后初期两度担任日本首相的吉田茂在回忆录中也承认:“我们早在停战后的第二年,即1946年的秋季,就已经着手编写一系列的英文资料。”“关于领土问题的资料,也是我们花费力量最大的资料之一。关于冲绳岛、小笠原群岛、库页岛、千岛群岛、齿舞岛和色丹等岛,我们从历史、地理、民族和经济等一切观点,详细叙述了这些岛屿与日本不可分割的关系。”⑧为此,日本外务省从那时便开始着手准备应对盟国对日媾和对策的研究。1945年11月21日,在日本政府外务省建立了和平条约问题研究干事会,其中由两名事务官专门负责领土条款的研究。⑨
    1946年1月26日,外务省政务局起草了《盟国和平条约案与我方希望案之比较研究》,预测盟国和平条约中可能涉及的领土、军事、经济等内容。关于领土一项,日本提出希望能够充分利用在《大西洋宪章》以及波茨坦宣言中的“领土不扩大原则”等进行领土处置。⑩就是说,在应对盟国对日领土政策方面,日本提出了要求盟国按“领土不扩大原则”处置日本领土。的确,1941年8月14日,美英在《大西洋宪章》中宣布:“两国并不追求领土或其他方面的扩张。”(11)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公布的《开罗宣言》指出:“三国决不为自身图利,亦无拓展领土之意。”(12)这是反法西斯盟国对世界各国和人民的庄严承诺,是盟国的自律行为,表明了反法西斯盟国与法西斯国家的本质区别,但它不是处置法西斯国家领土的基本方针。《开罗宣言》的基本方针是:第一,将处置日本领土作为“惩罚日本之侵略”的重要方面。第二,剥夺日本“以暴力或贪欲所攫取之所有土地”。(13)而日本政府要求盟国按“领土不扩大原则”处置日本领土,显然是有意歪曲盟国对法西斯国家领土处置的基本方针,用“领土不扩大原则”抵制盟国在领土问题上对日本的惩罚。按照日方对“领土不扩大原则”的理解,该件认为,关于千岛群岛以及南库页岛割让给苏联的规定,这些土地并非日本用“暴力或是贪欲获取”的,而且,从领土获取的历史经过以及居民构成上看,这些区域理所当然都是日本的领土。关于琉球群岛,该件认为,“对琉球成为日方领土的经过有种种议论,关于要求无条件确认中国对琉球的主权一事,须退一步要求‘能自由表达相关民众的希望’,如用当地居民投票等手段决定”(14)。该件表明,日本企图用否认“暴力或是贪欲获取”,拒绝将千岛群岛以群岛及南库页岛还给苏联,企图用“当地居民投票等手段”,反对“无条件确认中国对琉球的主权”,以达到抵制盟国对日本领土处置的目的。
    1946年1月31日,日本外务省政务局起草了《关于缔结和平条约问题的基本方针》,在领土条项中,针对盟国《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对日本领土处置的规定认为,“问题在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属于日本的诸小岛的归属问题”。这些小岛是:1.琉球、小笠原、火山列岛;2.南库页岛及千岛群岛。文件预测盟国将会对日本领土做如下处置:1.济州岛与朝鲜会同步处理,朝鲜可能会由美英苏中四国托管5年后独立;2.台湾、澎湖岛以及“满洲国”将交还中国;3.南库页岛以及千岛群岛的归属在和平谈判时可能只是针对雅尔塔会议结果的确认;4.关于暂时由联合国委托统治地域的确认,美国会将马里亚纳置于其托管之下,并确保其具有战略意义岛屿的使用权;5.在盟军占领地区大概会恢复原日本归属关系。(15)从这一文件可以看出,日本企图曲解《开罗宣言》中“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在太平洋所夺得的或占领之一切岛屿”的含义,有意忽略《开罗宣言》中盟国规定的剥夺日本“以暴力或贪欲所攫取之所有土地”,认为“在盟军占领地区大概会恢复原日本归属关系”,企图将一战前日本占领的太平洋岛屿归属日本。同时,也将盟军占领的地区,包括琉球、小笠原等都看成是日本领土。
    1946年2月1日,日本外务省条约局起草了《关于和平条约内容的原则方针研究及联合国方案与我方所期望方案的比较》。该件在“领土问题”上预计,联合国的方案将实施《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对日本领土的规定,对其他岛屿实行割让或托管。日方则希望“确保重要的各小岛,特别是确保在地理、历史、民族、经济等方面与日本有关系的小岛”(16)。从这份文件可以看出,《波茨坦公告》关于“开罗会议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这一规定中,日本本土四个大岛属于日本无疑问,但“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还需要另外指定。此时,日本则开始关注这一问题,在“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上大做文章,期望能确保“在地理、历史、民族、经济等方面与日本有关系的小岛”划归日本。
    1946年5月,日本和平条约问题研究干事会提交了《日本和平条约问题研究干事会第一次研究报告》,在第六部分“领土及在外权益的剥夺”中预计联合国方面将实施《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规定的对日本领土的处置。日方的对策是:
    1.关于公正的领土归属决定。“日本应在各种场合引用盟国方面关于无扩张领土野心的声明(大西洋宪章第一项、开罗宣言、一九四五年海军纪念日美国总统的演说),以及波茨坦公告不以破坏乃至奴化日本为目的的公约,尽最大努力公正解决。”
    2.关于日本邻近的诸小岛。“关于盟国尚未决定的邻近日本的诸小岛,根据民族、地理、历史、经济等方面的论据,极力扩大允许我国保有范围的扩大。”
    3.关于琉球群岛。“对于琉球群岛的处置,交与盟国共同托管或者美国单独托管的可能性最大,而当前成为中华民国领土的可能性较小。如果是前者则不加以反对,而如果是后者,应强烈主张其缺乏依据,即使作最坏的打算也应该力争以当地居民投票的方式最终决定其归属。”
    4.关于南库页岛以及千岛群岛。千岛群岛是在《雅尔塔协定》中规定应交还苏联,但因这是份密约,日本没有必要受其限制。根据对波茨坦宣言的承诺,日本应放弃对南库页岛的主权,但是,根据在战争中不承认夺取领土原则,应探讨由当地居民投票决定归属这样的附加条件。
    5.关于硫磺岛。预计盟国对于硫磺岛的处置可能同琉球群岛相同,置于美国托管范围,对此日本不表示反对。
    6.关于朝鲜及台湾。对于朝鲜的独立以及台湾返还中国等予以承认,同时应对朝鲜的安全保障做出规定。(17)
    这是一份比较完整地表述战后初期日本领土政策的文件,也是比较全面地提出应对盟国对日本领土处置的对策与策略。从这份文件可以看出,日本针对盟国对日领土处置的对策:一是运用盟国不扩张领土的承诺和反对盟国对日实行严惩的“奴化”政策,以争取盟国对日本领土进行宽大处理。二是对盟国尚未决定的邻近日本本土的诸小岛,极力扩大盟国认可范围。三是不承认雅尔塔密约将千岛群岛交还苏联的规定,并以“根据在战争中不承认夺取领土原则”为由,要求以当地居民投票方式决定其归属。四是在琉球群岛问题上,最有可能由美国托管,但也有可能成为中华民国领土。如果是后者,“应强烈主张其缺乏依据”而避免其归属中国,“最坏的打算也应该力争以当地居民投票的方式最终决定其归属。”就是说,日本强烈反对将琉球划归中国。
    在前期充分研究准备的基础上,日本外务省开始与美国等国接触试探,一有机会就用日本的领土方案影响对方。1947年7月24日,外务省制订了与美国国务院驻盟总政治顾问阿奇逊会谈的《日方希望案》,主要内容是:1.“在媾和条约起草过程中,期望能给予日本政府充分表达意见的机会。”2.期望按照国际法确立的原则、《大西洋宪章》精神和日本承诺和实行的《波茨坦公告》为基础,制定对日和约。3.“由日本自主履行条约。”4.“我国希望和平条约规定日本迅速加入联合国。”5.和平条约签订后,希望按照人口比例加强警力。6.恢复日本的治外法权。7.关于领土问题,“根据波茨坦公告,日本周边小岛归属由盟国决定,但在决定这些小岛之际,希望能充分考虑这些小岛同日本本土之间的历史、人种、经济、文化方面的紧密关系。”8.关于赔偿,“希望允许日本的经济得以独立,并维持日本国民一定的生活水平”;日本按照和平条约规定进行赔偿,但希望最终解除与日本战争相关受害者的责任。9.希望撤销对日本的一切经济限制。(18)
    此文件又称《芦田备忘录》,这九条内容是战败国日本在对日和约问题上对盟国的全面讨价还价;但在领土问题上,却不敢将日本和平条约问题研究干事会提出的《第一次研究报告》和盘托出,没有具体提出领土要求,而仅仅要求在盟国“决定这些小岛之际,希望能充分考虑这些小岛同日本本土之间的历史、人种、经济、文化方面的紧密关系。”其目的是试探美国的态度。芦田认为,这是日本向美国政府表明缔约愿望,通过美国主导盟国对日和约的绝佳机会。但同时,他也意识到了“彼时仅限于说明日本的情况,而关于在旧金山会议上所希望实现的预期则无须多言,对我而言,是力图依靠美国的努力来达到我的愿望”(19)。芦田很清楚,日本是战败国,要向盟国讨价还价仅仅靠自己去交涉是行不通的,只能借助美国的努力来达到日本的愿望。
    日本政府将《芦田备忘录》交给了盟总政治顾问阿奇逊和盟总民政局长惠特尼,但都被退回。7月28日,阿奇逊明确表示:他不想在日本对于盟国方面的条件还尚未得知的情况下,现在就开始与盟国讨论条件。而且,在盟国的会议上是否允许日本表达自己的意见,还是由盟国的会议决定。(20)同日,盟总民政局长惠特尼也答复日本政府:“我将这个文件递交麦克阿瑟元帅了,在元帅看来,日本的立场是企图在和平会议上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对日和约。然而,元帅的方针是公正地缔结和平条约。现在,如果私下接受了日本政府或者日本外务大臣提交的文件,很有可能刺激其他国家特别是反对日本的国家,反而对日本不利。因此,元帅委托我退回备忘录。”惠特尼还建议,“对于现在的日本来说,最明智的做法是一直到媾和会议开始前保持沉默”(21)。至此,日本企图通过美国主导盟国对日和约的计划未能得逞。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