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清)汪辉祖:《佐治药言·读律》,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第23页。 (20)官方于盛夏之时,为防死尸腐臭,以海滨凉沙味碱性凉,掩护尸身。 (21)《宣宗成皇帝实录》(4)卷260,道光十四年十一月,中华书局1986影印本,第970页。 (22)党江舟:《清代讼师文化--古代律师现象解读》,第10页。 (23)(清)薛允升:《读律存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74页。 (24)(27)《新竹县采访册》卷2,廨署,《台湾文献丛刊》第145种,台北大通书局1987年版,第78页。 (25)光绪《桐乡县志》卷2,上海书店出版社1996年版,第198页。 (26)《德宗景皇帝实录》(3)卷149,光绪八年七月,第105页。 (28)(32)(33)李宝嘉:《活地狱》,第78、1、97页。 (29)(清)朱寿朋编:《光绪朝东华录》卷128,光绪九年九月,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1596页。 (30)赵世瑜:《吏与中国传统社会》,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80页。 (31)(清)傅雍邻:《拯更役疏》,《皇朝经世文编》卷24,转见瞿同祖:《清代地方政府》,第64页。 (34)(清)方宗诚:《上李节相请通饬革弊政状》,盛康辑:《皇朝经世文编续编》卷102,台北文海出版社1980年版,第4756页。 (35)光绪朝《大清会典事例》卷752《刑律·户律·户役》。 (36)(46)故宫博物院编:《大清律例》(第2册)卷36之《断狱·故禁故勘平人》,海南出版社2000年版,第136页。 (37)(清)黄六鸿:《福惠全书》卷11《刑名部·设便民房》。关于清代名目各异的非正式拘禁设施,张世明先生的《清代班房考释》一文是迄今为止考察最详的一篇,参见《清史研究》2006年第3期。 (38)《清史稿》卷144,《刑罚志》,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4217页。 (39)瞿同祖:《清代地方政府》,第115页。 (40)(43)李宝嘉:《活地狱》,第3、25-26页。 (41)如清人黎培敬即曾指出非正式拘禁设施“经费向无正项支销”,黎培敬:《黎文肃公遗书·奏议》(3),台北文海出版社1969年版,第243-250页。 (42)(清)方苞:《狱中杂记》,载《方望溪先生全集》(集外文),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52辑,台北文海出版1972年版,第1428-1429页。 (44)《德宗景皇帝实录》(5)卷377,光绪二十一年十月,第269页。 (45)(清)汤用中:《暂系平民受害最酷议》,载葛士濬辑:《皇朝经世文续编》卷101,刑政,第4678页。 (47)转引自郑秦:《清代司法审判制度研究》,第168-169页。 (48)《宣宗成皇帝实录》(3)卷191,道光十一年六月下,第1017页。 (49)《读例存疑》卷47。 (50)(51)(59)《大清律例》(第2册)卷36之《断狱·故禁故勘平人》,第136页。 (52)《吏部处分则例》卷50。 (53)《宣宗成皇帝实录》(4)卷260,道光十四年十一月,第970页。 (54)《宣宗成皇帝实录》(3)卷181,道光十年十二月上,第732页。 (55)吴思:《血酬定律--中国历史中的生存游戏》,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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