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方早期文化的差异及其历史影响(3)
然而,在中国古代大多数学者看来,什么定义概念判断这类“名辩”之学都是一些“不急之务,无用之辩”,中国早期贤哲们发展的是一套完全不同于西方分析哲学的整体性意会式伦理哲学。比如孔子在探讨“仁”的时候,从来没有给它下过什么定义,而是对“仁”的种种表现罗列了许多例子:“克己复礼为仁”,“仁者先难而后获”,“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爱人”亦曰仁等等。在孔子看来,一个人只要领悟了“礼”与“忠”“恕”的精义,并在日常行为中表现出来,他就能达到仁;治理天下能按儒家教义行事也就能实现仁(政)。这就足够了,而根本用不着进行什么概念定义的玄想。因此在思维与表达方式上,他们往往爱用简洁含蓄的语言作暗示性的描述。《论语·为政》载:“子路问政,子曰:‘先之劳之。’请益,曰:‘无倦。’”在这里,“无倦”只是对“先之劳之”的语意重复与强调,而并没有将其“为政”方式与理由在道理上推进一步。又如《公冶长》记“子贡问曰:‘赐也何如?’子曰:‘女,器也。’曰:‘何器也?’曰:‘瑚琏也。’”这种比喻的论说方式正是亚里士多德所不赞成的。然而,儒家这种比喻论证的方式常常由客观外物触动和引发主体的感情,通过联想与想象达到情理的统一,从而由一种可以直观感受到的个别形象使人感悟到某种人生哲理,它着重诉诸人的情感个性心理因素,而不追求精密细致的逻辑论证。在先秦时代,不仅儒家以这种内省的情感伦理思维方式为主,道家、法家等主要文化学派也都体现出这种整体性意会性的思维特征。由于早期的这些主流文化学派的影响,中国古代文化走向了一条完全不同于西方的道路。 古希腊学者在逻辑思维上的伟大成就,除了哲学家自己的努力外,还得益于高度发达的数学。从泰勒斯到毕达哥拉斯,希腊的自然科学,尤其是数学取得了很大的发展,特别是数学中几何公理体系的建立更给予哲学家们以极大启发。三大哲人尤其是亚里士多德的科学与逻辑学研究中都明显地体现了这一点。他曾明确地指出:“显然不能借知觉活动去获取科学知识。不!很明显,即使可能察觉到一个三角形的诸内角和等于两直角,我们也仍然要寻找某种证明。因为知觉属于特殊,而科学知识包含着对共同普遍的认识。”他在逻辑论证中不仅大量运用数学方面的知识,而且他的三段论实际上也就是一种逻辑上的公理化〔14〕。柏拉图曾在《国家篇》中对毕达哥拉斯给予了极高的评价,排除其中的神秘主义因素,我们可以看出,具有在希腊科学研究中领先地位的数学,由于它被视为人具有理性能力的最好证明,给予了柏拉图等人的哲学追求以强有力的支持。那种从普遍公认的定义、公理、公设出发,通过严格证明推论出一整套知识的方法,给予了希腊哲学家以极大的启发。 先秦时代中国的哲学家们背后显然缺乏这类系统的自然科学理论的有力支持。从早期的数学著作《周髀算经》、《九章算术》开始,中国的数学论著都明显地侧重于实用问题的解决,而缺乏对那些解法或结论的必要解释和说明。至于其中所依据的理论,则更缺乏系统的探讨。这与传统文化中人文科学的特点有很大的共同之处。甚至在数学论著中也直接体现了伦理色彩,如敦煌千佛洞发现的算术手抄本就说:“夫算者,天地之经纬,群生之元首,五常之始末,阴阳之父母”〔15〕。一方面数学中的这种伦理色采极大限制了自然科学的深入论证和精密的分析,另一方面这种体现传统文化天人合一观点和直观体悟的整体思维方式也使数学研究的方法明显地不同于西方。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古代中国与希腊学者在证明勾股定理时使用的不同方法。《周髀算经》中的证明是这样的:“析矩以为勾广三,股修五,经隅五。既方其外,半之以矩,环而共盘。得成三、四、五,两距共长二十有五,是谓积矩。”结合赵君卿和刘徽注释的“弦图”, 其具体方法大致是这样的:此图由7×7个等积的小正方形以及图中交迭的5×5个同样的正方形组成将图中的两个长方形对折为两个直角三角形,可知勾边(a)为三,股(b)为四,弦(c)为五。用对角线(弦)作正方形,外面再加4个原来的直角三角形,所构成的整个图形共49个单位,这仍是一个勾三股四弦五的三角形合成的两个长方形,共计24个单位。于是49-24=25,于是可知弦方(c[2])的正方形为5×5,亦即弦为5,便可证得此定理。 这里的证明不仅带有明显的计算性(即算出了a[2]+b[2]=c[2]),而且具有极大的直观性。联系原书下文“周公”的引申,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古代的科学家也与哲学家一样,总是难以停留在某种抽象的思维层面上,他们总是连绵不断地从形式过渡到数,再由数过渡到天地万物,最后落脚在实际应用、尤其是治国平天下的现实功用。而古希腊的证明则不是这样。在欧几里得的《几何原本》中,作为“命题47”的毕达哥拉斯定理是这样证明的:△ABC=△FBC(两边夹角),而矩形BL=2△ABD(=BD×DL),正方形b[2]=2△FBC(=FB×AB),故矩形BL=b[2],同理可证矩形CL=a[2],于是得出a[2]+b[2]=c[2]。这是一种典型的几何证明, 它从公理及 △ABC 为直角三角形的基本定理特征出发,通过几个三角形、矩形及正方形之间的关系,得出了确凿不移的定理。这里的证明充分表现了摆脱一切感性认识的纯粹抽象,体现出早期西方学者所作的对其文化特征有重大影响的公理化数学的努力。作为自然科学大厦基础的数学中的最基本的几何问题的这种证明方式及特征,预示了中西方文化以后两千多年发展的基本方向。 东西方早期文化的诸种差异对各自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明显的影响。在中国,这种影响的突出表现就是伦理文化对自然科学的排斥。汤炳正先生指出:先秦文化由外向朝内向的转化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们在初步概括出宇宙自然的某些基本原则之后,并不是对它作进一步的探索,而是掉转头来企图对复杂的人类社会,也寻出跟宇宙自然一致的规律;二是在初步认识自然现象之后,并不是科学地对待它,而是把它看作至高无上的神秘力量。这两方面都在后世得到日益强化。另一方面由于“天人合一”的整体观念强调人与自然的统一性,并排斥对整体各细节的具体深入认识,因而传统思维尽管有高度发达的辩证法,同时也具有整合性、模糊性的特点。即使借鉴墨辩逻辑方法而提出了“参验考实”论的韩非,也并不是将它作为科学探索的工具,而是用于人君御臣之术。总体看来在历史上除了汉代开始输入的佛教文化之外,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内容和思维方式都没有根本的改变。因而难以在以后适应急剧变化的形势。 与此相反的则是西方日益从中世纪的黑暗中快速迈上了现代化的步伐。以前一种流行的观点是中世纪的宗教完全阻碍了科学的发展。那么西方果真是由愚昧黑暗一下子跳到近代的科学与光明中的吗?当代不少学者通过他们的深入细致研究已经得出否定性的结论。首先,西方中世纪的基督教文化本身就在哲理上受到希腊学术的广泛影响:赫拉克利特、恩培多克勒尤其是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的学说对基督教教义有极大影响,这已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其次,中世纪神学家并非仅仅借鉴了希腊哲人的神秘观点,他们同样受到前辈大师思维方式的影响,尤其是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对中世纪教士的训练起到了支配的作用。罗马早期的神学家伊提乌(?~524 年)就用拉丁文翻译了亚里士多德的哲学著作(并用以阐述基督教的三位一体教义),以后它对中世纪教士的训练起了支配性的作用。威尼斯天主教神父雅考比于公元1128年翻译注释了前后《分析篇》、《论辩篇》和《辩谬篇》。大阿尔贝特注释了全部拉丁文本的亚里士多德著作。托马斯·阿奎拉认为信仰须以关于自然的知识为前提。中世纪的神学院不仅教授神学,也研究逻辑学和实验科学。同是坎伯雷大主教和数学家的托马斯·布雷德沃丁当时被称为“渊博博士”。英国经院哲学家阿德拉德约在1120年从阿拉伯文译出了完整的拉丁文版的欧几里得《几何原本》。当时的实验室也大多在修道院。方济各会修道士罗吉尔·培根称道《关于磁铁的信札》的作者彼得·马里考特为“实验大师”。宗教改革更给教士们的科学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著名科学家霍伊卡引用阿·德堪多的统计数字说:从1666年--1883年间,巴黎国家科学院的外籍学者中,新教徒的人数远远超过天主教徒(而在法国以外的西欧人口中,二者人数之比仅为4:6,在科学院内这一比例则为27:6)〔16〕。因此, 由隐修院长孟德尔作出了对遗传学有重大影响的实验也就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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