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大贵族中的王族因其特殊地位而受到国王的竭力重用和封赐。即位之初,王外巡时概让王后马蒂尔达摄政。不久宰相设置,但王后仍有权干政。1118年王后去世,太子阿德林亦行摄政大权。只因不久太子身遇海难,王才将摄政权委与宰相,但仍积极培植王族势力。1121年,王将其私生长子罗伯特封为格罗斯特伯爵,并使之成为显赫朝臣。1130年始,罗伯特伯爵还受命与他人共同掌管温彻斯特国库[⑤j]。王还封赏大量地产给其外甥斯蒂芬,并安排他与布伦伯爵之女继承人结婚,使之一跃成为拥有291.5个骑士领大地产的大贵族[①k]。王还任命其另一私生子罗吉尔为沃威克伯爵。这两人都是王廷中的重要朝臣。 在推行“擢新保旧”政策的过程中,亨利一世还辅之以“恩威并重”的举措,为王权与贵族的合作提供有力保证。他既任“新人”朝臣兼为郡守,但对其财政、司法权力严加监督,并在1130年罢免了一些枉法谋私的郡守[②k]。在驾驭大贵族上亦如此行事。即位之初,在平定“公爵派”贵族的反叛后,他对反叛者并未一概严惩,而是予以宽严有别的处理。对蒙哥马利家族罚没地产,以儆世人;对布伦的大贵族尤斯塔斯,则以王后之妹妻之,以示恩惠,使之成为王之亲戚和密友。而对萨里伯爵、瓦伦家族的威廉的安抚与扼制,堪称典型一例。威廉伯爵原一直求婚于苏格兰女王爱迪丝,但她在1100年与亨利一世完姻,由此威廉始与王结怨。为消除隔阂,王欲以私生女妻之,但因大主教安瑟伦以血统较近干涉而未成。1101年,威廉在王位之争时支持诺曼底公爵而反叛,被王剥夺地产流放。1103年,王让其复故爵田宅,但并未让其参政。1106年他随王征讨诺曼底并被任命为指挥官。此后他开始成为王之朝臣。不久在征讨公爵之子克莱托时又立战功。他总共署证王令69次[③k]。1118年,诺曼底贵族反叛,其侄子卷入,法军也进入诺境,但他仍坚定支持王,平息战乱。故王对他多有田产恩赐,且时免其税,仅1130年,就免征其约104镑丹麦金。他一直效忠到王去世[④k]。此况证明,亨利王在对大贵族羁勒和惩罚的同时,亦以宽容、恩宠相感化,以非凡的驭臣之术赢得了他们的拥护。 通过亨利一世“擢新保旧、恩威并重”的治国方略,英国封建王权与世俗贵族的政治合作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并取得成功。正是基于这种合作,亨利一世征服了诺曼底的分裂集团,恢复了王国“跨海而治”的统一局面,并保持了30多年较稳定的统治秩序;同时,国王的政治集权亦由此而进一步拓展,王国官僚政府机构如财政署、巡回法庭等初步建立并有效运作,以至于史家认为亨利一世的王权已经蜕去较原始的色彩,发展成为一种以官僚政治制度来处理国政的新型的“行政王权”(administrative kingship)[⑤k]或较成熟的“非个人王权”(impersonal monarchy)[⑥k]。 四 王位之争始终是困扰诺曼封建王权的政治痼疾,是促成世俗大贵族反叛的主要祸源。由于王位嫡长子世袭制未牢固确立,王位之争在亨利一世死后再度爆发,进而演化成1138-1154年的英国内战。 亨利一世生前就已意识到王位之争将会造成的严重后果。早在1127年痛失男嗣之后,他就强迫贵族向其女马蒂尔达誓忠,立她为王储。但马蒂尔达在英并无根基。她原是德皇亨利五世的遗孀,后又与安茹伯爵之子杰弗里成婚,与国内很少联系,而英国贵族“对一个女性统治者兴趣不大”[①l],立为王储实际上是埋下了新的王位纷争的祸根。因此,亨利一世死后,其外甥布伦伯爵斯蒂芬在贵族拥立下于1135年继位为王。1138年马蒂尔达纠集势力至英争夺王位,由此而酿成内战。 由于内战恰恰处在成功集权的亨利一世和亨利二世两朝之间,这一时期通常被史家称之为封建贵族私战、掠夺和反叛、割据的“无政府状态时期”(Anarchy)[②l]。延续10多年的内战,激起较为剧烈持久的社会政治大震荡和大分裂,严重削弱了中央王权,引发了大贵族的反叛和封建割据,致使封建王权与世俗贵族的合作关系严重断裂。 当时,一些世俗大贵族利用王位之争和内战之机肆意谋取私家权益,扩张政治势力。大致可分为两类: 一类是以格罗斯特伯爵罗伯特为首的所谓“安茹派”的少数贵族,他们是马蒂尔达的死党,主张废除斯蒂芬王,拥立马蒂尔达为王,期以通过拥立新王成功而获取更大的私家权益。罗伯特伯爵与马蒂尔达同系亨利一世所生,他本已于1136年与最显赫的23个大贵族及一些主教在伦敦附近的王廷会议上向斯蒂芬王誓忠,但出于与马蒂尔达的血缘关系,自内战始就反叛王权,支持马蒂尔达夺位,成为“安茹派”的实际首领。他在布里斯托尔的伯爵府,成了战时“安茹派”的大本营。正是受其蛊惑,格罗斯特的郡守和镇守迈尔斯等一些贵族加入其麾下。此派的威尔士雇佣军,亦多由他征募而来。他曾与因争权而叛王的彻斯特伯爵联合,在1142年的林肯战役中大败王军,将王俘获并送至其伯爵府监禁。 另一类则是向王位争夺双方施加压力以索取权益、扩展势力范围的大贵族。在以往的王位争夺所引起的内战中,贵族或因维护其在诺曼底的利益而被迫反叛王权,或因政治失宠要拥立一个理想新王而反叛王权。而此时,由于激烈的内战致使王权处于瘫痪状态,他们日渐失去参预王国政务的兴趣,且在安茹也无地产可虑,故竭力乘内战来扩展其地方政治势力范围。其时,国王与马蒂尔达都主要依靠雇佣军作战,但能否获得大贵族支持以维护既有的和新征服地区的统治秩序,则是战争成败的关键。为此,双方都不断以封爵、赏职和赐地为诱铒来拉拢大贵族。而利欲熏心的大贵族则以提供支援为筹码,向争战双方讨价还价,索权求地。伯爵领数量的激增就是典型的例证。在斯蒂芬王1135年即位时,英国的伯爵领只有8个,它们是:彻斯特、萨里、白金汉、沃威克、雷彻斯特、北安普顿、亨廷顿、格罗斯特。而至1154年内战结束时,则增至22个,其中有9个系斯蒂芬王所设,它们是:德比、约克、彭布洛克、埃塞克斯、林肯、诺福克、阿伦德尔、赫特福德、伍斯特。有5个则为马蒂尔达所创,它们是:康沃尔、德汶、赫里福德、牛津、索尔兹伯里[①m]。当时,有的大贵族更是肆意践踏封建效忠原则,为最大限度索取权益,在争战双方之间朝秦暮楚,时叛时忠,暴露出赤裸裸的权力欲。杰弗里·得·曼德维尔即为典型。他本出身于元老贵族世家,其先辈在威廉一世和亨利一世时倍沐王恩。在亨利一世晚年,家势略有下降。斯蒂芬王即位后,他被授予伦敦塔监守之要职。但为乘内战揽权谋利,他不断周旋于争战双方之间,其政治态度云雨反复,变幻莫测。1139年底,王封他为埃塞克斯伯爵,但1142年王在林肯战役失败后,他又投奔马蒂尔达。旋即因王后和伊普雷斯的威廉率王军反攻和伦敦市民抗击,“安茹派”失利,他随马蒂尔达逃出伦敦。后者对他封位赐地,并许诺让其世袭受封赏之职位地产。不久,见王军渐占优势,他又投奔国王,成为王廷要人。稍后又因谋叛被王逮捕,让其交出埃塞克斯诸城堡。从1139年至1144年间,他通过忠叛变换的手段,先后从国王和马蒂尔达那里获得不少要职,任过埃塞克斯伯爵、伦敦塔世袭监守、王田总管和埃塞克斯、伦敦、赫特福德、米德塞克斯四郡的世袭郡守及郡法官等要职[②m]。 在争战炽热和贵族反叛的严重形势下,封建的政治割据已日趋显露。伯爵们几乎都控制了其领地所在的郡及其邻郡的政务,时常专断政事,漠视王命。在埃塞克斯伯爵曼德维尔所获世袭郡守及郡法官职务的上述4郡中,他擅专权力,独霸一方,成为这些地区的实际统治者和“绝对主宰者”[③m]。有的伯爵非但如此,而且僭用王令之形式颁布政令,自由享有惟王才有的特权和尊严。例如,1138年被王晋封为伍斯特伯爵的缪兰的沃尔伦,私自下令免除了伍斯特部分地区修道院长和僧侣们的丹麦金等税收和役务。有的大贵族还自铸货币,当时的编年史家纽伯格的威廉,就记载了诺森伯兰德伯爵、温彻斯特主教等私自铸钱[①n]。除了“安茹派”以外,个别伯爵还公然对抗王权,侵占王之领地、城堡等。因谋叛而被捕的埃塞克斯伯爵曼德维尔,在1143年获释后就与王争战;彻斯特伯爵雷纳夫一开始就乘内战与王权对垒,并侵占了王在林肯的城堡和林肯城,与“安茹派”合作在林肯大败王军并俘虏了王,不久又与苏格兰王瓜分了王在兰加斯特的大地产[②n]。有的大贵族甚至四处抢掠烧杀,无恶不作。上述的曼德维尔伯爵在1143年就以其监守的伦敦塔为据点,屡率部众洗劫剑桥郡沼泽地区的民众,不久又攻占伊利和拉姆齐的修道院,驱散僧众,踞此而四处掳掠,剑桥本身也为其焚毁,许多宗教团体被敲剥一空,造成周围数十里土地荒芜,人烟绝灭。1144年战乱至极,“安茹派”罗伯特伯爵的诸子及大小封臣,则在格罗斯特郡和威尔特郡东境杀掠如狂,搞得民不聊生[③n]。与此同时,封建私战不断发生,一些大贵族为争夺势力范围兵刃相见,尤以彻斯特与雷彻斯特两伯爵于内战后期在英中部地区的相互争夺最为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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