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圣”孔子“为汉赤制”(3)
《孝经钩命决》说:“丘以匹夫徒步,以制正法。”“匹夫徒步”四字,表明“素王”孔子只是个素王;可是“素王”能“制正法”,又说明“素王”终究是王。所谓“正法”,就是合乎五德之运的法则,因为在汉代,五德的运序被公认为王命的根据。在谶纬的感生安排中,周德为木,因此《春秋感精符》说“孔子按录书⑩,含观五常英人,知姬昌为苍帝精”。按照五行相生规律,木生火,故继“苍周”而起的王朝定是火德朝。孔子是“水精”、“黑帝后”,降世不合运序,无法顺理成章地继周而“王天下”,因此立黑制没有意义。但是,要是什么制都不立,他这个“素王”岂不真的成为百分之百的空王了么?要是这样的话,圣人降世还有什么意义?因此实际上孔子在这个世界上并非无所作为,他只不过是改“为黑制”为“为赤制”而已。所谓“为赤制”,就是为刘氏的火德汉朝立制,这是汉代的谶纬家对春秋公羊家说加以移植改造而得出的结论。本来,在《春秋公羊传》中就有孔子“制《春秋》之义以俟后圣”之说,但《公羊传》并没有说这个“后圣”是运序为火的帝王,更没有说是刘氏。而谶纬家们引申发挥,把孔子作《春秋》、立“《春秋》制”之义转换成了“为赤制”之义,而把“赤制”说成为汉家之制。关于孔子“为赤制”的说法,在谶纬书中俯拾皆是。例如,《春秋汉含孽》说:“丘水精,治法为赤制。又黑龙生,为赤告,示象使知命。”《春秋感精符》说:“墨孔生,为赤制。”(11) 《尚书考灵曜》说:“孔子为赤制,故作《春秋》。”《春秋演孔图》说:“孔子论经,有乌化为书。孔子奉以告天,赤爵集书上,化为玉,刻曰:‘孔提命,作应法,为赤制。’”对“赤制”为汉家之制,谶纬也表述得十分清楚。《尚书考灵曜》说:“卯金出轸,握命孔符。”注曰:“卯金,刘字之别。轸,楚分野之星。符,图书。刘所握天命,孔子制图书。”《孝经援神契》说:“玄邱制命,帝卯行。”(“帝卯”是“帝卯金刀”的缺省,意思是“劉帝”)《春秋演孔图》说:“邱揽史记,援引古图,推集天变,为汉帝制法,陈叙图录。”《后汉书·隗嚣公孙述列传》李贤注:“《尚书考灵耀》说:‘孔子为赤制,故作《春秋》。’赤者,汉行也。言孔子作《春秋》断十二公,象汉十二帝。”《孝经右契》还杜撰了一个神奇故事,说高祖的受命之符是由孔子代为收受的: 制作《孝经》,道备,使七十人弟子,向北展星而磬折,使曾子抱《河》、《洛》,事北向,孔子衣绛单衣,向星而拜。告备于天曰:“《孝经》四卷,《春秋》、《河》、《洛》凡八十一卷,谨已备。天乃洪郁起,白雾摩地,赤虹自上下,化为黄玉,长三尺,上有刻文。孔子跪受而读之曰:“宝文出,刘季握。卯金刀,在轸北。字禾子,天下服。” 在这个制作谶纬后的“告天”仪式中,孔子作为中介,使“炎汉”实现了继“苍周”而掌天下的受命(“衣绛”、“赤虹”都是火德的暗示)。 杨向奎先生分析:“素王之义,已近于教化之主,因为他仅能制礼作乐,并无其位。”[6] 此话颇得其理。《淮南子·主术训》说“孔子……专行教道以成素王,事亦鲜矣。《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亡国五十二,弑君三十六,采善锄丑以成王道,论亦博矣”。《主述训》把“王道”与“教道”并称,以《春秋》之道为王道,以“素王”之道为教道,正显示“素王”包含“教主”之义。而谶纬通过对孔子形象的更进一步改造,使孔子彻头彻尾地由不含运序的受命王变成了“为他人做嫁衣”的制法主。孔子成为制法主之后,其使命便由“以《春秋》行使天子赏善罚恶之权”变成了“为后世受命之君制明王之法”(郑玄《六艺论》),亦即“援引古图,推集天变,为汉帝制法”(《春秋汉含孽》)。这种改造,是很合乎汉朝统治者的需要的。试想,孔子高高在上(12),在世俗的意义上与汉朝统治者不但没有任何冲突,反倒能“为汉制法”,助汉帝“受命”,这不是很理想的事吗! 四、“获麟”与“赤受命,苍失权” 讨论“玄圣”孔子“为汉赤制”,不能不提及“获麟”。 《春秋》在哀公十四年春记有“西狩获麟”事。所谓“西狩获麟”,是说周天子在狩猎时捕获了一头有角的怪兽。从常理来看,这应当是一件微末之事,不值得一提。然而在惜墨如金的《春秋》中,此事却被当成了一件不得了的大事来记载。《春秋》经为何要这么做?《公羊传》的作者解释说: 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非中国之兽也。然则孰狩之?薪采者也。薪采者则微者也,曷为以“狩”言之?大之也。曷为大之?为获麟大之也。曷为为获麟大之?麟者。仁兽也。有王者则至,无王者则不至。 董仲舒也认为《春秋》记载“获麟”是为了宣示某种天意,大有深意。《春秋繁露·符瑞》说: 有非力之所能致而自致者,西狩获麟,受命之符是也。然后托乎《春秋》,正不正之间,而明改制之义,一统乎天子,而加忧于天下之忧也。务除天下之所患,而欲以上通五帝,下极三王,以同百王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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