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①(30)(38)见拙文《论唐代的弹官及其地位之升降》,载《北京联合大学学报》91.1期。 ②(28)陈寅恪先生《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 ③《魏书》卷9《肃宗纪》正光三年十二月丁亥诏。 ④(20)《魏书》卷113《官氏志》。 ⑤(31)陈琳国《北魏北齐监察制度的变迁》,载《北朝研究》90年,总3。 ⑥《魏书》卷30《安同传子颉附传》。 ⑦《魏书》卷32《高潮传子谧附传》。 ⑧关于御史台的建制,《魏书》未见明载,此据《初学记》卷12侍御史、《大唐六典》卷13御史台注文。 ⑨(11)(39)(49)《魏书》卷14《元子思传》。 ⑩(22)(32)(33)(47)《魏书》卷62《李彪传》。 (12)《魏书·元子思传》中所载《御史令》系节文,并非全貌。《魏书》中尚有治书侍御史弹劾“稽违时会”、尚书仆射、左丞玩忽职守,以及出使悉受风闻之例,见高道悦、阳固及高道穆诸传。 (13)《通典》卷24《职官六》,侍御史注文。 (14)《大唐六典》卷13《御史台》侍御史注文。 (15)《魏书》卷81《山伟传》。 (16)周一良先生《魏晋南北朝史札记·梁书札记》风闻奏事条。 (17)《魏书》卷94《抱嶷传从弟老寿附传》。 (18)(21)《魏书》卷77《高道穆传》。 (19)(23)(50)《魏书》卷19中《任城王澄传》。 (24)(36)《隋书》卷27《百官志中》。 (25)《北齐书》卷47《酷吏传·毕义云》。 (26)(37)右仆射主弹纠为南朝宋齐之制。《通典·职官六》云:“宋尚书仆射兼掌弹举。”又南朝宋右仆射王弘奏弹世子左卫率谢灵运,兼弹中丞王准之,见《册府元龟》卷518《宪官部·弹劾》。 (27)尚书左丞弹纠中丞不仅见于北齐,而且至迟自西晋时已有此例,虽非制度规定,但历朝相沿以习,尤其南朝多见。唯《魏书》中竟未见左丞纠弹台官,颇为特殊。 (29)关于尚书省与御史台纠弹分职,祝总斌先生已有详尽考述,见《魏晋南北朝尚书左丞纠弹职掌考》,载《文史》32辑。 (34)(51)《魏书》卷53《李冲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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