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业公司建立过程中的各种利益追求 实际上,商业公司的建立从一开始就不是仅仅为了服务于公共利益。当初关于建立商业公司的讨论,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竞争。公司投资人与经营者为了追求个人利益,千方百计维护他们的特权。各州议会不同的政治派别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理念和笼络人心,在支持建立各种商业公司上费尽心机,彼此博弈。各个区域则出于保护地方利益的考虑,支持或阻碍商业公司的建立。如此一来,在商业公司建立过程中就夹杂了个人利益、党派利益和区域利益等各种利益诉求。在这些彼此交织的不同利益影响下建立的商业公司也就不同于最初的设想,它并非仅以推动社会“共同福祉”为目标,而是承载更复杂的内容。 在经营者眼中,政府确保商业公司作为“公共机构”的种种限制,恰恰成为获利的障碍。通常情况下,银行需向州政府提供贷款,但是因为贷款数额巨大,限制了银行开展其他业务的灵活性。诚然,州政府要向银行交纳利息,但时常拖延利息的支付,有碍于银行向其他人发放贷款。另外,州政府还限制董事会成员任期,制定董事会成员的资格标准,银行经营者对此也非常不满。在宾夕法尼亚的农民与手工业者银行,州政府经常更换董事会成员,银行经营者认为,这类政府的制约已经对银行的运作产生不便,希望能够从中摆脱出来。于是,从1780年到1820年,宾夕法尼亚的银行经营者展开了摆脱州政府监督的一系列行动。他们与州政府尽力讨价还价,希望减少州政府的限制,避免与其“合作”。一些银行经营者还将州议会安排的董事会成员排除出决策圈,并游说州议会减少指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以加强自己的控制力。(56)不仅如此,经营者担心,州议会授权建立同样类型的商业公司,会损害他们的垄断地位。像宾夕法尼亚银行的投资人就对费城银行的建立表示不满。他们认为这会导致银行之间的“战争”,使自己银行的利益受损。(57)纽约的商业公司对政府监管也多有抱怨。1798年,纽约州的西内河航运公司向立法机关汇报说,当前的评估方式是“有害的、成本高昂的”,他们要求遵循正义的原则,修改某些法律规定。(58)不过,商业公司的投资人在要求减少政府监管与限制的同时,却希望增加公司特权,并为此不遗余力。例如马萨诸塞收费公路公司在盈利困难时,就求助于议会,促使州议会制定特殊法律,允许他们变更路线,改变收费站的位置,延长修路时间,调整公路收费标准,放弃没有利润的路段。其经营者还向州政府提出,要允许他们建设分公司,希望政府赠予更多免税的土地以及其他特权。(59)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商业公司经营者与州政府之间的紧张关系表明,大多数公司投资人与经营者想的是借助特权追求利润,不希望因为公共利益而受到政府的限制与监控。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主张建立商业公司的政治精英也常常为私人利益所支配。在很多情况下,他们既是批准建立商业公司的掌权者,也是商业公司的受益人或投资人,集政治权力与经济权力于一身。弗吉尼亚出席大陆议会的代表亨利·李(Henry Lee)赞同建立波托马克公司,希望在大瀑布地区建立运河。他虽然没有向运河公司直接投资,但是他购买了附近的土地,希望因为运河的建立而使自己的土地升值。(60)华盛顿也极力促成建立波托马克公司,发展弗吉尼亚向西的内陆航运事业。这项事业在推动公共利益的同时,还能使他拥有的西部六万英亩土地增值。(61)康涅狄格一位银行用户在1791年坦言,如果哈特福德银行想让康涅狄格议会授予特许状而成立的话,它的股份就不得不向议员“开放”。因为“议会里有些人希望成为股东,当他们觉得自己能获得股份时,他们当然将尽力促成这个议案;相反,如果股票都已售完,他们就会激烈地反对这个议案”。(62)这些政治精英的做法表明,其中不少人支持建立商业公司的出发点,并非为了推进社会公共利益,而在于他们自己能从中获得经济利益。显然,依靠政治精英维护商业公司公共职能的设想,并不现实。 由此可见,尽管商业公司投资人和经营者的背景截然不同,但他们积累个人财富的欲望却是相同的。大多数经营者对私人利益的渴望远胜于对公共事业的追求。马萨诸塞州有人在1792年评论建立桥梁公司的申请人时就曾指出,这些人投资的目标大都是获取私人利益。“他们希望有两倍或三倍的利益”,即使他们没有如此多的收益,至少他们投资的公司也应是“一个有价值的、可以获利的”事业。说穿了,他们是想借助公共机构来追逐个人利益。很多人宣称他们是在为公共利益服务,并主动降低自己获得的报酬,甚至自称是“唯一愿意进行这些事业的人”,但是此类话语并不代表这些投资人的真实意图。他们其实是想获得特权,“很多人在拥有特权后都愿意参与”投资建立商业公司。(63)可以说,大多数商业公司的投资人与经营者都将商业公司看作是获取私利的工具。 不仅投资人与经营者试图在为公共利益服务的商业公司名义下获得个人利益,在18世纪末激烈的党派斗争中,各个政治派别也希望通过建立商业公司获取党派利益。简言之,这些派别认为,支持某些群体需要的商业公司,就可以赢得这些群体的选票,而反对不受某些群体欢迎的商业公司,也可以赢得这些群体的选票,因此,自己的派别赢得选民或者说获得更多的政治资源,才是支持或反对建立商业公司的关键。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政治派别通过建立商业公司谋取党派利益的现象屡见不鲜,纽约市曼哈顿公司在18世纪末的建立就是其中一个典型事例。 18世纪90年代,在纽约和费城这样的大城市,银行数量极少。在费城,合众国银行和宾夕法尼亚银行都由联邦党人主导。在1799年以前,纽约只有纽约银行和合众国银行分行两家银行,而且这些银行的主管大部分都是联邦党人。随着城市人口增多与商业发展,这些银行逐渐难以满足越来越多的客户需求。(64)在这种情况下,1798年,纽约共和党人阿伦·伯尔(Aaron Burr)抓住机会计划建立曼哈顿公司从事银行业,以此争取需要银行服务的手工业者和其他选民的支持。因此,为党派斗争增加砝码是伯尔建立曼哈顿公司的重要目标。但在联邦党人看来,建立新的银行会打破他们对银行的垄断,使他们的政治和经济利益受损。 为了获得占纽约州议会多数席位的联邦党的支持,伯尔决定耍个手腕。18世纪末,纽约市的自来水需求增多,偏偏在1798年夏天纽约又爆发了黄热病,很多居民怀疑饮用水源遭到污染。这恰恰成为伯尔利用的条件。他以解决用水危机、建立自来水公司的名义申请建立曼哈顿公司,却暗中在曼哈顿公司特许状的条款中塞进了可以让该公司从事货币业务的隐晦话语,从而避免议会中反银行人士的反对,并最终成功获得州议会批准。1799年公司建立后,很快合法进入银行业。以伯尔为首的董事会表面上极力宣传对水利事业的投入,但实际上迅速将用于水利项目的资金缩减,将大量精力与资金投入银行建设。(65) 曼哈顿公司在银行业的投入,为伯尔所属的共和党赢得了政治支持。曼哈顿公司通过各种方式,将股票持有和货币服务范围扩大,解决了当时银行供不应求的问题,使从中获益的手工业者改变了政治立场,转而支持共和党人。首先,以伯尔为首的共和党把曼哈顿银行的股票价格调低。以往联邦党建立的银行每份股票价值数百美元,而曼哈顿银行的每份原始股价格最低时只有2.5美元,普通股票每份的价值也只有50美元。低价的股票使更多中等收入的人能够投资于银行业,从中获得利润分红。据统计,股东包括多样的群体。“除了普通的商人和律师,零售商、食品杂货商、制鞋匠、帽商、陶工、理发师、面点师、木匠、裁缝,甚至赶大车的人都拥有曼哈顿公司的股份。”其次,伯尔还向小商人和手工业者等群体提供贷款。当其他银行要求归还贷款时,曼哈顿公司却增加了减息贷款。尽管已经无法找到19世纪初获得曼哈顿公司减息贷款的个人详细记录,但是很明显,除了共和党商人以外,银行还向更广泛的职业人群提供贷款,其中包括手工业者、小制造业商以及小店主等。(66)总之,纽约的小商人和手工业者加入共和党的“阵营”,不仅使伯尔赢得1800年纽约州的选举,而且使共和党在纽约州第23届议会中占据多数。这届议会正是负责选举纽约州1800年总统竞选中选举人的机构,而纽约选举人的投票在这次总统竞选中又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可以说,托马斯·杰斐逊赢得1800年选举,与建立曼哈顿公司赢得手工业者的广泛支持有很大关系。(67) 伯尔被同时代人和之后的研究者称为“不在意名誉”的精英。(68)如果按照当初建立商业公司的设想,商业公司的推进者和建立者须是公正无私、能推动公共利益的精英,那么伯尔显然不符合这个标准。而且,伯尔并非是为党派利益而促成建立商业公司的个别精英。在19世纪初的纽约州,建立银行很大程度上就是一场政治竞争。1800年总统大选失败后,联邦党试图通过建立银行,获得更多的支持。但他们在纽约建立纽约商人银行(Merchant's Bank of New York)来扩大“股东和顾客基础”的努力,却遭到共和党人的重重阻碍。与此同时,共和党也在纽约加紧建立迎合他们支持者的银行,如兰辛博格农业者银行(Farmers' Bank of Lansingburgh)和纽约手工业者银行。在这种情况下,纽约的手工业者基本都加入了共和党阵营。(69)不可否认,各党派支持或反对建立银行,与他们的政治理念密切相关。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共和党担心联邦党支持建立的银行只满足少数精英的利益,而使大多数人的利益受损,他们希望商业公司能顾及包括城市手工业者和乡村农民在内的普通社会群体的利益。但同时,共和党在与联邦党的竞争中,也从党派利益出发,阻碍反对党建立有益于小商人和手工业者利益的银行。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建立商业公司的过程卷入了党派利益。 区域利益也是影响商业公司建立的重要因素。当时的一些作家、评论家就公开发表言论,鼓励通过建立商业公司,展开区域经济竞争。例如作家埃尔卡纳·沃森(Elkanah Watson)积极主张在纽约市建立收费公路。他提醒人们说,宾夕法尼亚“扩展了收费公路,跨越了我们的边界”,“紧盯着我们西部郡县的贸易”,其他州也都开始“富有见识”的行动,纽约要与他们展开竞争。在沃森的号召下,有报刊登出文章,讲述了纽约市与费城、巴尔的摩之间的竞争,并指出西部地区是竞争的直接目标。(70)在区域性竞争中,交通业和银行业等领域商业公司的建立不可避免地牵涉到区域利益之间的争斗。1787年,北美银行重新获得特许状,它所获得的支持主要来自区域利益与北美银行密切相关的费城和周边地区。然而对于山区和西部地区的乡村居民来说,北美银行这类城市银行是压迫乡村利益的工具。(71)六年后,为了本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来自山区和西部地区的代表要求建立一个新银行,为这些地区的居民提供服务。在他们的支持下,州议会授权建立了宾夕法尼亚银行,允许其在州内开设五个分支,来满足乡村支持者的需求。在地区利益上受惠于宾夕法尼亚银行的西部地区和山区的议会代表,后来在议会表决中反对在费城建立其他银行,以免宾夕法尼亚银行遭遇竞争。(72)此外,费城的社会精英为扩展与内陆的商业往来,资助建立商业公司修建了数条公路,但是却阻碍建立商业公司推动萨斯奎汉纳河下游地区的交通发展,因为他们认为这会使该地区与马里兰州巴尔的摩的商业圈建立密切联系,不利于宾夕法尼亚州内的经济发展。(73)也就是说,当商业公司的建立威胁当地利益时,就会遭到当地人的抵制和反对;反之,则会得到支持。当人们要确保本地的经济发展时,在商业公司的建立上往往不会考虑超越区域利益的整体利益。由此可见,商业公司的建立与否,并非只是与社会的共同福祉密切相关,区域竞争也在推动或阻碍商业公司的建立。 从商业公司建立过程中交织的各种复杂利益可以看出,各界精英并不拥有异于常人的美德,不能牺牲个人、派别和区域的私利,而为超越这些私利之上的公共利益服务。因此,由这些社会精英经营管理商业公司并不能确保商业公司为公共利益服务。可以说,现实世界的商业公司与政治精英的设想并不一致,甚至存在很大的差距。既然由社会精英监管、组建与经营商业公司无法保证商业公司服务于公共利益的最初设想,那么这种由精英主导商业公司的安排与商业公司实际发展之间的巨大反差是如何造成的?它又具有何种历史含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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