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西·以色列·芬利(Moses Israel Finley,1912-1986年)是20世纪西方古典学界的知名学者,以治古希腊罗社会经济史著称,一生著述宏富。他在马克斯·韦伯和卡尔·波拉尼的影响下,从社会学和经济学的角度对古典世界社会经济史作了全面系统的阐述,创立了自己的古史理论模式,形成了独特的古史研究方法,从而在批判古史现代化的思潮中将古代社会经济史的研究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他在经典之作《古代经济》中所确立的“芬利模式”更是开拓了古史研究的新视野,影响至今。国内虽然早有学者对他的史学方法作出译介和评述①,但对其古代社会经济模式的研究仍有待深入。本文拟从芬利的古代经济史理论模式出发,重点考察他对于古代社会经济的解释以及后芬利时古代经济研究领域在批判“芬利模式”的基础上的新发展。 一、芬利社会经济理论模式的提出1973年,芬利《古代经济》一经问世便激起古史学界的新一轮论战。芬利在书中通过对古代社会经济概念、土地制度、奴隶制以及城乡关系等诸问题的论述,对古代社会经济领域内的现代派进行了彻底的批判。他以波拉尼为例子,认为不应将现代经济学的概念运用于古代社会经济的研究。《古代经济》因此被贴上了“芬利/波拉尼正统”的标签。②学者们在谈及芬利及其《古代经济》时,常言以“芬利模式”(Finley's model),但对何为“芬利模式”,始终没有一致看法。 在《古代经济》出版后的最初两年,批评质疑不断,学者们普遍认为“芬利模式”这一概念存在极大的不明确性。比如斯加迪斯加德说“芬利的古代模式对我们就像科幻小说一样生疏”③。弗雷德里克森也说:“芬利的模式建立在经过选择的罗马元老的言论和古代文献的基础之上,似乎很早之前就已游荡在离奇的孤立之中了”④。这一质疑所引起的争论一直持续到今天。那么,究竟何谓“芬利模式”,为什么他的理论和方法能引起如此长久的关注?伦敦城市大学的穆罕默德·纳斐斯先生以及曾是芬利学生的斯坦福大学理查德·萨勒教授和伊恩·莫里斯教授对此做出了回答。⑤纳斐斯说:“若将芬利的所有作品放在一起来看,则会发现其中不止一种所谓的‘古代经济模式’,甚至在他的《古代经济》里亦是如此,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对‘芬利模式’模糊不清的原因,但无论如此这种模式是与芬利的名字连在一起的。芬利通过淡化‘市场’和‘现代的’经济关系的重要性从而赞同古代雅典经济的‘原始派’或‘实体主义’观点。”他认为,“芬利不仅提出了一种芬利式的原始主义和一个芬利式的雅典,而且也提出了一个芬利式的韦伯,一个芬利式的波拉尼,尤其是一个芬利式的芬利”⑥。但萨勒则指出:“纳斐斯认为‘芬利模式’是不明确的和前后不一致的。我认为他没有正确表达芬利的思想。但不管怎样,芬利基本的主张是在古代的地中海世界,如果富人不是力图扩大其利润的创造者的话,那社会的经济就不具有资本主义的性质。大部分的产品是农产品而不经过市场,而且地中海的土地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相互依赖的市场;如果国家的生存所需不是通过出口自己的产品进行交换,而是通过向乡村的农民和农场主收取税收和租金来换取的话,那么地中海的城市也就是消费型城市。”莫里斯的回答是:“‘芬利模式’是指芬利的古史经济研究理论,认为古典时代的地中海存在一种简单的经济,这种经济基于维持生存的农业。其中,人们为了自身的利益更看重的是地位而不是财富。芬利在50年代的时候就产生了自己的观点,因为他认为很多欧美的古史学家错误地臆断古代的希腊和罗马是一种小规模的资本主义经济。” 从学术史的发展来看,20世纪古代经济史的研究是在“原始派”与“现代派”的论争中进行的。⑦芬利的参与不论是从方法论还是从理论的角度都向现代派发起了强有力的批判。加之芬利史学的知识结构要点甚多,每一条几乎都可以成为其他史家辩论的选题。因此,21世纪的最初十年,围绕芬利及其史学展开的讨论依然是该领域的核心论题。纳斐斯的观点代表了后芬利时代反思芬利的一个典型,他对芬利的批判虽不乏新意,但基本上秉承了自弗雷德里克森以来对芬利模式的普遍看法。他说芬利的模式存在前后矛盾之处,这在一定程度上与芬利对自身某些结论的修正是一致的。⑧显然,质疑和批判只是基于芬利古史理论模式的相关具体结论,但并不否认芬利模式在事实上的存在。若抛开分歧不论,仅从芬利模式的核心内涵来看,笔者认为纳斐斯与萨勒和莫里斯也有一致的地方,即他们都承认芬利模式其实就是芬利的古史研究理论。这一理论的核心思想,不管是在支持芬利者还是在反对芬利者眼里,都有着大致的表述,即古代地中海世界的经济是一种基于农业的简单的经济,而不是所谓的资本主义经济。 芬利模式是在芬利的古史研究过程中逐渐完善的。它以芬利早期对于马克思、韦伯等社会学养分的扬弃和自身对于古史的兴趣为积淀,以他对于古史现代派的批判为缘起,萌芽于他学术生涯起步的50年代,后来随着他对于古希腊罗马社会经济问题的一系列研究成果的问世而渐趋成熟,基本确立于《古代经济》问世的年代。1951年,芬利第一本著作《古代雅典的土地和债务研究(公元前500-200年)》问世。芬利通过对抵押柱(horoi,mortgage stone)的研究深入考察了古代阿提卡的经济问题,其中也不乏对古代社会中“地位”问题的初步论述。他得出结论:雅典没有真正的土地市场,雅典人要变得富有,地位总是起着主要作用。⑨用波拉尼的话说,芬利的研究为“oikos”之争和“原始派”与“现代派”的论辩做出了贡献。⑩在找到有关雅典经济非市场运作的解释后,芬利力图解释这一社会机制从何而生的问题,三年后,《奥德修斯的世界》问世。芬利借助于社会学和人类学的方法,用“礼物交换”来分析荷马社会的构成以及“地位”在这一社会中的重要性。他认为迈锡尼的贵族们比荷马笔下的“英雄”占有更多的土地、奴隶和羊群。在这一英雄时代的“礼物经济”中,由“地位”所形成的等级在联盟和交换中达到彼此间的互惠,从而维持自己的统治。(11)从芬利模式的形成过程来说,“地位”概念是芬利模式理论大厦的基石,它的引入和成熟化标志着芬利构建自己理论模式进入了一个实质性的阶段。但是古希腊是如何从英雄时代的等级互惠主义过渡到古典公民城邦时期的平等互惠主义呢?经过60年代一系列的研究,芬利找到了答案--奴隶制。同时,芬利模式趋于成熟。1973年,《古代经济》发表,芬利在该书中从古代世界“经济”概念的内涵出发,通过对社会结构中“地位”的重要性以及土地制度和奴隶制以及城乡关系的全面研究,详细论述了自己的古史理论。从芬利个人的学术历程及其影响来说,《古代经济》的问世似乎开创了古代经济史研究的一个新阶段,它也标志着芬利模式的基本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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