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抓紧目前时机,对法多做些工作” 从1961年初开始,在同法方有关人员的接触中,中国领导人开始有意强调要发展两国关系。1961年2月8日,毛泽东在接见来访的法参议员弗朗索瓦·密特朗(Francois Mitterrand)时强调,中法之间没有外交关系只是“暂时现象”(19)。1961年6月和1962年7月,在关于老挝问题的日内瓦会议期间,陈毅多次向法国外长莫里斯·顾夫·德姆维尔(Maurice Couve de Murville)探询,中法关系是否可以改善?德姆维尔称,目前两国的经济来往不错,文化交流较少,可考虑加强,外交关系可随时间解决。(20) 虽然法国对发展同中国的外交关系持谨慎态度,但中国驻瑞士使馆基于对美法矛盾的判断,提出“对法工作应采取较积极较主动的方针”,“以利于区别对待美、英、法、西德集团,充分利用它们的矛盾,特别是法美矛盾,最大限度地孤立和打击美帝”,“从更好贯彻我外交政策总路线出发有此必要,而从目前法美矛盾和法对我态度来看是有可能的”(21)。中国驻瑞士使馆的上述看法很有代表性,当时中方的一般认识是,发展中法关系既有必要,也有可能。但在估计中法关系会发展到何种程度上,中国有关人士是存在分歧的。以新华社驻巴黎分社记者陈定民为代表的一种观点认为,中法建交的时机已经成熟。1963年1月21日,他给陈毅副总理兼外长写了一封长信,指出:由于戴高乐政府在国内得以稳定,在国外继续对美闹独立,“估计戴政权面临国内外形势,与我建交利多弊少,积极因素正在不断增长,时机已比较成熟”,如中国在外交上“稍采主动”,“促进建交的可能性很大”。但这封信并未受到及时的重视,直到3月4日,陈毅才批示:“姬鹏飞同志(时任外交部副部长——引者注):请研究一下,如果向法国试探一下建交问题,是否有可能?可否写一个报告给我,以便转中央”。根据陈毅的指示,外交部先在西欧司研究,提出意见,并在党委讨论。西欧司在讨论后认为,中法建立正式关系的“可能性不大”,但“利用当前时机设法改善一些中法关系,对分化法美和开展我对法工作是有利的”,“试探建交不一定就要建交,但可以起推动法国改善两国关系的作用,因而是可行的”,并提出了一些试探建交的具体途径。3月12日,外交部部长助理乔冠华批示:西欧司的这个分析“基本上是正确的”,“对于试探建交,不宜由我采取主动”,“而应等待对方有一定迹象时再搞,搞早了反而显得我们急”,应该首先看看法国是否有这个打算。最终,陈定民的信及西欧司关于试探建交的建议并未上报。由此表明,外交部的主流思想是:“目前戴高乐对华作法还是着重开展对华贸易,适当进行一些科技文化往来,尚无进一步发展两国政治关系的打算。”(22) 无论是积极的估计还是消极的估计,进一步发展中法关系已成为共识。1963年2月6日,外交部依据消极的估计,拟就《关于当前开展对法工作的请示》报请批示。请示称,在法美矛盾“空前尖锐”的情况下,“我们可抓紧目前时机,对法多做些工作”。具体建议有:(1)“我驻瑞士使馆可采取主动恢复同法驻瑞士使馆参赞级个人接触……并逐步发展为大使级的私人接触”;(2)“增强巴黎新华分社的工作”,“可考虑尽快增派一活动能力较强、政治水平较高的干部以记者名义常驻巴黎,主要做法国政界和法共左派的工作”;(3)“法方去年多次向我提出签订半官方贸易协定……我驻瑞士使馆商务处可同法商务参赞就此进行商谈”;(4)“即着手邀请少数接近戴高乐而又对我友好的政界人士访华”,初步考虑的对象有富尔、埃德蒙·密歇勒(Edmond Michelet)(23)、雷纳·加比唐(René Capitant)(24)三人;(5)“对法政界经济界人士要求访华者,可适当放宽。对有一定地位的法国人士访华,我有关单位可主动作些工作。”(6)“法航空公司同我民航签订联运代理合同事,外办已原则同意,可考虑早日签订。”3月8日,周恩来批示:关于第三条,目前法国对发展贸易“有些顾虑”,中方正拟订购粮食、机械设备“进行试探”,“待有结果时,再作进一步处理”;关于第四条,“此事须看对方有无要求或暗示,不要强求”。除了第三、四条的这些修改,“拟同意”,送毛主席等核阅后退外交部办。关于第二条,周恩来还转达刘少奇的意见,新华社驻巴黎分社“可多做些报道和翻印我反修文章的工作”。(25) 上述报告和周恩来的批示,表示中方态度仍是谨慎的,没有把同法建立正式外交关系提上日程。从第三条关于签订半官方贸易协定的问题看,中方对发展半官方的关系也是犹豫的。《请示》明确说,围绕签订半官方协定进行商谈“有利于争取法国”,但“至于协定最终是否谈成,可视以后的政治气候和具体贸易条件而定”。周恩来对此条提议和邀请法政界人士提议的批复,显示了中方对中法关系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还没有明确的预测,只能是走一步算一步,在这种情况下自然不宜过分采取主动。在接到周恩来的批示后,外交部除了将发展贸易这条留给外贸部办理外,将另外五条于3月15日发给驻瑞士使馆,请其研究执行。(26) 在随后执行“三八批示”时,中国在两方面加强了同法国的联系。在经贸往来方面,批准了多起法国人员的访华要求,1963年5月,外贸部副部长卢绪章赴瑞士访问时又同法经济界十大行业、32个集团的80多名有影响的人士进行了接触。在外交人员往来方面,3月20日,中国驻瑞士使馆王进参赞访法国驻瑞士使馆参赞高桑(Gao Ssen)。高桑表示,他个人看不出中法有理由对立起来,但是,要有耐心,中法更正式地谈两国关系的这一天会到来的。他说:中国有不少代表团访法,多系谈贸易问题;在文化方面,也可做些事情。至于政治方面,他不认为他这一级人员可以谈政治关系问题。法驻瑞士大使曾出席中国驻瑞士大使李清泉的招待会,法驻阿尔巴尼亚公使也多次主动同中方接触。但在谈话中,他们只对开展贸易有兴趣,对两国政治关系,不是避而不谈,就是表示“要一点一点来”(法驻瑞士大使语)。(27) 这些接触加深了中方的印象:目前戴高乐的对华策略主要还是贸易往来,适当进行一些文化交往,尚无进一步发展两国政治关系的打算。因此中方采取“等待”政策:如法外交官主动同中国驻外使馆人员接触或要求同中方建立联系,可与其保持一般关系;在同法方接触中,可主动做些工作但要注意避免使对方产生中方急于建交和有求于法的错觉。(28)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