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士兵犯下了集体屠杀、个人谋杀、强奸、抢劫和纵火等罪行。虽然日本目击者否认暴行的规模,但是来自不同国籍的中立目击者提供的相反的证据与不容置疑的谁应当承担责任的证据却是压倒性的……根据他自己的观察和属下的报告,他一定意识到了正在发生的事情。他承认他曾从宪兵和领事官员那里听说了他的军队的某种程度的非法行为……法庭认为有充分证据显示松井石根知道正在发生的事情。他没有采取措施,那些能抑制这些暴行的措施。在占领南京城前,他确实曾发布命令吩咐他的军队要检点自己的行为,而且后来出于同样的目的进一步发布了命令。但是众所周知这些命令没有起到任何效果,他自己一定也知道这一点。辩护方为其辩护说,那时他正在生病。但是在这些暴行发生的时候,他的疾病没有阻止他履行军事指挥权,也没有妨碍他在城内发生这些暴行时访问该市达数天之久。……他必须为他的渎职行为承担刑事责任[18]。 对松井石根个人的判决,和对南京大屠杀全案的判决,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整个判决的有机组成部分。后来,日本政府在《旧金山和约》中承认了东京审判和包括南京审判在内的各战胜国在其境内组织的审判的结果。 如果说纽伦堡审判奠定了今天欧洲基本国际秩序的话,东京审判和其他一系列审判对日本侵略历史责任的厘清与判明,是今天全世界关于近代东亚历史认知和东亚乃至整个世界秩序的重要基础,是包括中国人民在内的全世界人民付出重大牺牲、进行反法西斯战争取得的重大历史、政治和法律成果。正因为如此,日本右翼一直企图通过否定南京大屠杀来实现对日本军国主义侵略历史的雪崩式修正,否定东京审判和其他审判,从而达到成为“正常国家”的战略目的。日本右翼否定南京大屠杀的思路看上去复杂多样,实际上主要是沿袭当年东京审判期间松井石根的自辩、日方证人的伪证及其他几个被告的辩护律师的观点[19],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创新”。其论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松井石根热爱和平,他不断要求严明军纪,得到严格遵守。田中正明曾是侵华日军的一分子,后追随松井在“大亚细亚协会”工作。他引用日高信六郎的证词,说松井命令善待俘虏和平民,就地“征发”要给钱,甚至为保护文物而禁止开炮,还引用侵占南京时日军装甲车队小队长亩本正己的话说,“部分官兵也许有过激行为,但整个军队的情况是好的,是军纪严明的精锐部队”[20]139-140、199。东中野修道同样不厌其烦地重复日军进城前严肃军纪、保护外国利益的命令,并引用中山宁人的证词,说明当初规定少数部队进城而实际上日军几乎全部蜂拥进城,是为扫荡城内抵抗势力,城外因中国军民破坏不能宿营,也没有饮用水,实在是不得已[21]15-20。 2.东京审判前没有听说南京大屠杀。吉本荣说:“这个‘南京大屠杀事件’在日本最早说及是昭和20年(1945年)12月8日。那一日,由美军司令部提供的特别记事在《朝日新闻》刊出,题目是‘太平洋战争史——不实的军国日本的崩坏’,下署‘同盟军司令部提供’……对当时的日本人来说,其震惊犹如晴天霹雳。”[22]7-8铃木明说,“正是这个‘东京审判’,‘南京大屠杀’的存在为世人所知了”[23]408-409。 3.不存在有计划的奉令屠杀。田中正明说,第13师团山田旅团决定将14000多俘虏送到江北释放,但俘虏们在夜间发生暴动,混乱中日军开枪,双方均有伤亡,中国战俘大部分逃亡,绝非单方面屠杀。在三汊河,一部俘虏被释放,其余交给了警备司令部。仙鹤门和尧化门的俘虏也同样办理。“总之,一万余名俘虏分别关在南京城内的三座监狱和两个收容所里。”田中还引用资料,说中国俘虏和看押日军相处融洽。田中在这里为了说明日军没有屠杀战俘,很“坦率”地指出:“他(按:指旅团长山田)在此之前刚接到长勇参谋长(按:长勇系华中方面军司令部参谋)关于‘杀掉俘虏’的命令”[20]151-154。 松村俊夫通过不同时期证词文字上的些微差异,否定了有大量文字、影像等档案证据证实的幸存者李秀英和夏淑琴的存在。他也确认日军1937年12月12日在城墙边屠杀1200战俘,但他认为应作为“特例”看待,而在下关地区,日军释放了5500名战俘。他说,“难民区在陷落后仅过了两周,就如此拥挤不堪,这种情况完全否定了被认为至少持续了三个月的日本军的屠杀、抢劫和强奸。”并认为,“从当时南京的人口支那军兵力的总数来看,在南京市内外屠杀了30万是不可能的”[24]260-275、38、165、218。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