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历史观都具有史学研究方法论意义。唯物史观也不例外。以往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理解,即学术界通常所说的历史唯物主义,揭示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的史学研究,今后仍将发挥重要作用。然而我们以往理解的历史唯物主义还没有完全反映马克思的相关思想,甚至没有包括它的核心范畴。马克思的历史观是大唯物史观,它把历史理解为在人的劳动实践基础上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自身的相互作用协同进化,理解为“人的自我改变”,也即人的形成史和解放史。劳动生产实践是马克思唯物史观的核心范畴,唯物史观的其他思想都是它的题中应有之义。它对史学研究具有重要的方法论价值。本文试从几个基本方面对以上问题略加探讨,以就教于学术界,特别是史学界同仁。 一、劳动生产实践是马克思大唯物史观的核心范畴 我国哲学界通行的对唯物史观的解释,主要在各种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上,它流行有年,人所共知。这种解释有扎实的文本依据,这就是恩格斯的《反杜林论》。当然还有马克思《< 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对唯物史观的论述。“不过《< 政治经济学批判> 序言》关于唯物史观的相关论述并不是唯物史观的经典表述”,《反杜林论》则是一本论战性著作,阅读对象是19 世纪70 年代德国的工人大众,阐述唯物史观的角度、深度受很大局限。在唯物史观问题上,纯粹从理论的角度看,更值得关注的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曾说:1845 年春他和恩格斯“决定共同阐明我们的见解与德国哲学的意识形态的见解的对立,实际上是把我们从前的哲学信仰清算一下”,相关成果就是《德意志意识形态》。恩格斯指出,此处所说“我们的见解”,即“主要指马克思制定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可见,《德意志意识形态》包含马克思恩格斯以批判德国意识形态家的形式阐述的唯物史观。恩格斯又说:“其中关于费尔巴哈的一章没有写完。已写好的部分是阐述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这进一步告诉我们,他们对唯物史观的阐述在该书第一章。仔细阅读这一章,可以发现,真正算得上对唯物史观的阐述,是这样一段话: 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从市民社会作为国家的活动描述市民社会,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的所有各种不同理论的产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而且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这样做当然就能够完整地描述事物了(因而也能够描述事物的这些不同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各种观念形态,由此也就得出下述结论:意识的一切形式和产物不是可以通过精神的批判来消灭的,不是可以通过把它们消融在“自我意识”中或化为“怪影”“幽灵”“怪想”等来消灭的,而只有通过实际地推翻这一切唯心主义谬论所有产生的现实的社会关系,才能把它们消灭;历史的动力以及宗教、哲学和任何其他理论的动力是革命,而不是批判。这种观点表明:历史不是作为“源于精神的精神”消融在“自我意识中”而告终的,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的生产力总和,人对自然以及个人之间历史地形成的关系,都遇到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资金和环境,尽管一方面这些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的一代所改变,但另一方面它们也预先规定新的一代本身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由此可见,这种观点表明: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 以上论述写于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发展早期(1845~1846 年),马克思主义形成不久,用语和表述尚不成熟,但十分重要。这段话一而再再而三地使用了“这种历史观就在于”及类似说法,仅就形式看便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对自己创建的唯物史观做有意识的说明。从内容看,它完全包含了我们通常理解的唯物史观的基本思想: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与我们熟知的唯物史观表述相比,二者的不同在于它强调“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在社会历史中的决定性作用——用劳动生产实践解释现实的生产过程、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即所谓交往形式、市民社会),进而解释宗教、哲学、道德等社会意识形式,并解释社会变革。或者说,它包含了我们通常理解的唯物史观的全部内容,但更为丰富与深刻,因为后者把生产力作为解释社会生活的最终因素,并进而用生产实践对物质生产力的发展作了说明。说到底,这是一种用生产实践解释社会存在、社会意识、社会变革的理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