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对于社会领域的实践活动和历史研究都极为重要。我们研究中国革命史,或者换一种说法,研究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看到的正是上述情况。凡是把唯物史观和布尔什维克的十月革命经验,当作客观规律在中国套用的人,都是教条主义者,或者机会主义者。其代表人物王明等,他们虽然熟读马克思列宁的著作,却一次又一次地把中国革命引入灾难。取得成功的是毛泽东代表的立足中国实际在实践中探索的人。他们大胆地想、大胆地闯、大胆地试、大胆地实践,同时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成功地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的结合,找到了中国革命的正确道路。到广大农村发动农民革命、武装割据以及农村包围城市,相关思想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任何著作中都见不到。它们是毛泽东等人在实践中摸索出来的,遵循的是“先思维创造,后实践验证”。中国改革开放同样如此。把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前人没有说过也没有做过,是中国共产党人大胆地想、大胆地闯、大胆地试、大胆地实践,摸着石头过河摸索出来的。这两段历史只有用马克思恩格斯唯物史观的核心范畴和理论基础,即《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二条所说的实践思想才能解释,充分体现了马克思大唯物史观的方法论价值。 历史研究领域有一个“千古难题”,即如何理解人的能动性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性的关系。恩格斯曾经说: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而且他不可能像在自然科学研究或物质生产领域那样实践行动之前就掌握客观规律,似乎这是一个激情、需要、思维创造自由发挥的空间。但唯物史观又强调,其实这一领域是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这个规律就是唯物史观,再具体说,就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些规律的存在已为无数事实所证明。看起来人在社会历史领域是在自由行动,其实他并不自由,他的行动只有与生产力的要求一致时才能真正成功。然而问题是,人的自由行动究竟是怎样与唯物史观揭示的客观规律相统一的?它的具体机制如何?这个问题至今没有答案。 不过要是从马克思唯物史观的核心思想出发,从实践活动出发,问题就会迎刃而解。社会实践开始时,人们不可能完全掌握将对自己的行动起制约、决定作用的客观规律,尽管毫无疑问这些规律是存在的。规律如何起作用?通过实践。实践中取得成功,证明了人的思维具有客观的真理性,具有改变社会的现实性和力量,也就是证明了人的思维,包括思维的创造,与客观规律是一致的。这些得到证明的具有真理性的思维,就其产生来说,完全是思维的创造,因为如前所述,没有思维创造就不会有实践方案的产生;然而就其具有真理性因而使得实践活动获得成功而言,它又是客观规律的体现,因为实践活动的成败是客观存在及其规律对人的思维是否具有真理性、现实性的检验。没有思维创造就没有开拓创新的实践活动,没有实践活动就没有对思维创造是否符合客观规律的验证。在实践的基础上,思维创造与客观规律一致起来了。说到底,它们是实践活动的两个因素,唯物主义因素和唯心主义因素,本来就是不可分割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