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已有的社会学研究传统中,上述社会关系被看做是“非正式”的,这经常意味着它们是次要的、补充性的,甚至是落后的、干扰性的,在组织和制度的逐步健全和完善过程中会被逐渐清除掉的。但实际上,这正是当前社会学的政府行为研究有所欠缺的关键所在。例如,在关于政府间隐瞒行为的研究中,以三年自然灾害时期的救荒行为为例,我们从正式的文件和材料中看不到省级政府行为间的巨大差异,只有从粮食购销的数量变动上推测省级政府有无救灾和隐瞒行为⑥,结果发现,政府对上隐瞒、对下救助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模式。但是,对于一个多级政府体制来说,这种判断本身是有逻辑矛盾的:如果下级普遍对上级隐瞒的话,上级的对下救助有何依据?这种情况下,一些重要的信息会通过“非正式”的渠道进入上级政府救助行为的正式决策考虑之中,并会成为关键性因素,但很少会出现在政府的正式文件和会议中。再例如,在对项目制的研究中,我们看到了各种对项目申请、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和审计监督的研究,更加重要的是对项目制度中的关键一步,即为什么要申请这个项目、谁来申请这个项目也有了一些实质性的研究进展。有研究揭示了项目申请和实施中的“打包”行为⑦,更有研究揭示出甚至在“打包”之前基层政府上下级之间有过一些“非正式”的沟通、交流行为,在被研究的案例中称为“撮合”过程⑧。这个过程虽然是“非正式”的,但是对于决策来说是最为重要的过程。因为缺少“正式”的仪式性约束,上下级之间、下级政府之间的沟通和信息交流可能更为充分,各种社会关系也在其中起了重要作用,这决定了项目申请和实施的整体思路,在保证项目切合地方实际、实现项目的目标方面比那些正式过程更加重要和必不可少。 当前的社会学研究也普遍注意到了这些“非正式”社会关系的重要性,但是在分析和讨论它们时,经常存在一种还原论的危险,即把这些关系和关系网络看成行动者的权力和利益的交换网络。这样一来,政府中实际上就存在着两套并行的权力—利益网络:一套是正式的制度安排,由于带有正式性和公共性,所以其中的权力和利益交换可以受到各种规范的制约,使得这些交换更加偏向于“公共”目标,是一种“公共”行为;另外一套则是非正式的社会关系,是以个人关系网络为中心的权力和利益交换体系,更不容易受到规范、制度和法律的制约,因此经常用来满足个人的或者私欲驱使的权力和利益要求。在这种思路之下,许多社会学研究就变成了批判私人的、不正当的个人关系对正式制度的侵蚀,或者是致力于通过实地研究去揭露正式的制度实际上是建立在非正式社会关系之上的海市蜃楼。⑨这种还原论导致的研究困境是极为明显的:一方面社会学的研究发现了非正式关系的强大甚至是必不可少的存在,另一方面又将其看做是受到更少约束的权力和利益的私人表达,是一种与正式关系相比更加缺少正当性的关系。一种缺少正当性的关系何以是必不可少的?或者说,我们在研究中不断地发现所谓“关系”是重要的时候,同时又是在不断地证明这些关系是应该被公共的、正式的关系所替代或消除掉的。实际上,当我们将非正式社会关系完全看做是权力—利益交换网络的时候,已经预设了它的不正当性。其次,如果我们只是用权力—利益网络来理解这种非正式关系的话,最终仍然会用技术化手段来处理这些关系,比如我们可以用人际网络模型而不是组织架构模型来讨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还原论的思路会引导我们顺着一条看上去不同的路重新回到问题的起点。 如果我们要摆脱这种思路,就必须去正面讨论这些所谓“非正式”社会关系的性质。事实上,如果这些关系是完全以权力和利益交换为内容,以个人私欲为主导,那么去除或者代替它们只是一个制度建设、监督和执行的问题。但是如果这些关系在社会的意义上仍然具有一些正当性,那问题就更加复杂一些,因为这些关系中内含的正当性来自于历史。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