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英国革命与共和国时期的希伯来思潮及其实践 17世纪通常被人们称为“圣经的世纪”(the Biblical century),不仅是因为这一时期出现了著名的詹姆士国王圣经定本(King James Version),牛津大学与剑桥大学分别设立了希伯来语教席;更为重要的是,许多《圣经》的内容与典故在当时被解读、被运用、被强调。正如哈勒尔指出的,“在当时英国人的日常生活中,以色列人的生活与诗歌要比希腊与罗马的这些东西更容易为人们所接纳”[24]。当时许多英国人特别是清教徒有着强烈的民族特殊意识,自认为是肩负特殊使命的“神圣民族”,并将英格兰视为“第二以色列”(Second Israel)。这一概念最初来自1563年教会史家约翰?福克斯(John Fox)的使用。[25]1588年西班牙无敌舰队远征英国途中遭遇空前的暴风巨浪,英国最后仅以微小的代价取得巨大的胜利,这更使英格兰人坚信自己得到了上帝的特殊眷顾因而是被拣选的民族。 这一时期,英国最为著名的希伯来学家是约翰?塞尔登(John Selden,1584—1654)。他著有《什一税的历史》《海洋闭合论》等,约翰?弥尔顿称其为“本国以博学传世的第一人”。塞尔登的后半生几乎以研究希伯来律法为职业,先后出版有《根据希伯来人而来的自然法与万民法》(De Jure Naturali et Gentium Juxta Disciplinam Hebraeorum Libri Septem)与《希伯来婚姻法》(Uxor Hebraica)等著作。由于他在希伯来律法方面的权威地位而被称为“英国的大拉比”[26]。在塞尔登看来,古代以色列是古典政体的典范,犹太教公会作为参议院负责解释律法托拉,而托拉即是严格意义上的以色列“宪法”。神圣的托拉是古代希伯来国家的基石,其意义在于它在历史上第一次承认律法高于人类一切事务。[27] 在英国革命及随后的共和国时期,政治希伯来主义不仅是一种理论基础,更被纳入到具体的政治实践之中。当时几乎各个政治派别(如平等派、掘土派、辉格派)都频繁借助希伯来人的先例典故,对圣经人物(例如,亚伯与该隐、雅各与以归、以色列与亚玛力人)进行道德化的挪用,为自己的政治目的提供合法性。[28]自称为希伯来人的“平等派”(他们将对手贬称作“亚玛力人”,将斯图亚特王朝的统治视为“来自埃及人的奴役”),力倡将托拉作为英国立法的准则。1649年下院甚至主张将主日的遵守由周日挪至周六,以更好地接近圣经时代的希伯来人。清教徒在其旗帜上镶印着“犹大之狮”的图案,象征着当代马卡比人反抗塞琉古王国宗教压迫的胜利(隐喻为清教徒对查理一世的反抗)。[29] 真正将政治希伯来主义在英国政坛推向高潮的是当时清教中最为激进的第五王国派(Fifth Monarchy Men)。[30]该派将当时的统治者奥利弗?克伦威尔比作又一个摩西,认为他负有解救“以色列联邦”(the Commonwealth of Israel)之圣徒的使命;1653年4月20日“残余的”长期议会解散,克伦威尔被欢呼为“解救者、士师与将军……摩西”[31]。第五王国派领袖托马斯?哈里森(Thomas Harrison)主张将要组成的新议会按照犹太教公会的样板组成总数为70人的“圣徒议会”(Parliament of Saints),由圣徒来治理国家。在这个体制中,克伦威尔即是作为上帝代表的摩西,而七十圣徒正如摩西选定的七十长老。此外,提倡废除所有现存的法律与法庭,并引入摩西法典(Mosaic Code)。[32]他联合该派另一重要人物约翰?罗杰斯(John Rogers)向克伦威尔提出以古代希伯来政体作为英吉利共和国典范的请求,现将其中的前三个建议转译如下:[33] 首先,关于阁下您对这个共和国治理者的选择问题(许多虔诚博识官员的决断皆来自上帝)。正如《出埃及记》中,摩西选择有才能之士作为首领一样(18∶25,26)。他们平时治理民众,但遇到困难时求助于摩西。继任的将军约书亚如此训诫民众:“雅卫对约书亚说,你们现在要从以色列支派中拣选十二个人,每支派一人”,等等。在此之后,基甸以三百人的小型武装打败了米甸人的强大军队,获胜后的他为以色列人建立起政府(《士师记》8∶22);尼希米委任敬畏上帝者进行统治(《尼希米记》7∶2)……故此,以斯拉说:“要照着你神赐你的智慧,将所有明白你神律法的人立为士师、审判官,治理河西的百姓,使他们教训一切不明白神律法的人。”(《以斯拉记》7∶25)第二个建议,关于应该由多少人进行统治的问题,我谦恭地建议设立由70人组成的公会(Sanhedrin)、议会、委员会或者每郡选出一人;因为在以色列联邦(它是我们的最好模范),有着三个层次的法院——高等法院或称犹太教公会,由70人构成;仅次于犹太教公会的被称为次级法院,由23人构成;第三等级的法院由小城镇的三名法官构成。其次,或者由每郡推选一人代表该郡,就像族长代表该支派一样(《民数记》1∶4),“每支派中,必有一人作本支派的族长。”交接时期的事务需要得到迅速处理,在此期间十二位令人尊敬者可被推选为轮值统治者(《约书亚记》4∶1,2;《民数记》1∶4),就像以色列人的十二位士师。第三个建议,关于他们的资格问题。他们必须是“敬畏上帝者”(《尼希米记》7∶2;《出埃及记》18∶21)、“热爱公义者”(《申命记》16∶18)、“不受贿赂者”(《申命记》16∶19;《出埃及记》18∶21)、“一视同仁者”(《申命记》1∶17;16∶19)、“智慧多识者”(《申命记》1∶13)。 1653年7月4日,克伦威尔召集了一个“小议会”(Barebones Parliament),他部分地采纳哈里森等人的建议,决定从忠于上帝事业的人中挑选140人组成,其目标是建立一个道德更新和宗教教育的模范社会。然而,12月12日一些议员提议“自动退职”而导致“小议会”解散,接着由高级军官组成的军官会议提出一个新的宪法草案“施政文件”。根据这个文件,12月16日宣布克伦威尔为终身护国公,护国公制的实质是军事专政。一年前还将克伦威尔赞为英国摩西的斯皮特勒豪斯斥责护国主为最高的背叛。[34]第五王国派在伦敦发布由来自10个教区的150人签署的《几个基督教会的宣言》(A Declaration of Several of the Churches of Christ),以抵制克伦威尔的护国统治。在此宣言中,他们宣称克伦威尔及其同伴“遵从反基督者的意愿”[35]。但这些反抗都为当局所镇压,哈里森被从军队中免职,许多第五王国派成员相继被捕,英国政治希伯来化的尝试由此宣告流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