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十年来,出土文书研究持续发展,促进了中国古文书学的建立。其中,经济文书的研究占有很大比重。那么,何为经济文书?它属于古文书学的范畴吗?如何从古文书学视角研究经济文书呢? 何为“经济文书” 就现代社会而言,经济文书是指在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即社会生产总过程的经济活动中产生的文书,具有实用价值和固定模式,主要包括信息、规约、报告等种类。不过,笔者这里谈到的经济文书与此不同,专指在中国古代史领域内出土和传世文书中的一类。这类文书与经济相关,因此被称为“经济文书”。 这类中国古代经济文书包括哪些内容,学术界并没有确切定义。如果泛泛而谈,则与现代经济文书大致相同,指在经济活动中产生的一切文书。从学者的具体使用情况来看,以敦煌吐鲁番文书为例,王永兴在《敦煌经济文书导论》一书中,将经济文书分为户籍文书、田制文书、差科簿和徭役文书、财务文书四类,其中,财务文书包括政府下达的符、关、牒、帖、状、辞等经济命令或指令,以及涉及财产纠纷的诉讼文书。郝春文在《石室写经:敦煌遗书》一书中则认为:“敦煌文献中保存的经济文书主要有户籍、差科簿、契约等”。由于该书并非专门的经济文书专著,因此所下定义为列举性质。 综合上述两种分类,出土或传世的中国古代经济文书主要应包括户籍田簿、赋税徭役相关文书、契约以及财务方面(例如预算决算与收入支出)的文书。问题在于,由政府下达的诏敕、符牒以及因财产纠纷导致的诉讼文书是否属于经济文书?笔者认为,虽然这些文书含有重要的经济活动内容,从广义上说应该属于经济文书,但是,若从古文书学角度说,这些文书具有官文书或法律文书性质,并非典型的经济文书。因此,如果从狭义上来说,经济文书应该只包括形式上为契约和帐簿的各类文书。至于诏敕、符牒等,应该归入古文书学中的官文书或公文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