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共和政体与北京政府时期教科书中的共和立场 从教科书对清初内政措施的叙述可见,北京政府与南京政府对清朝可谓是态度一致而立场不同:都是对清朝统治持批判态度;北京政府时期从“共和”立场批评清朝专制制度,南京政府时期从汉族立场批评满清的民族压迫。民国教科书对清朝内部事件,如太平天国运动、戊戌政变、清朝灭亡等的叙述,与清初内政叙述相同,也有着从共和到汉族立场的转变。(32)这种叙述转变,对认识中国近代民族主义演变有重要意义。 民国共和政体的建立,开创了中国民主政治的新局面。同盟会成立时就宣称民权,创建民国:“今者由平民革命以建国民政府,凡为国民皆得平等以有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公举。议会以国民公举之议员构成之,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33)民国成立之初,孙中山强调去除专制政治,倡导民主共和:“倾覆满洲专制政府,巩固中华民国,图谋民生幸福,此国民之公意”;(34)“能尽扫专制之流毒,确定共和,以达革命之宗旨,完国民之志愿”。(35)《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主权属于全体国民,人民享有各项自由权利。民国废除帝制,宣布共和,是要摆脱“君权神授”的政治法统,通过“民主立宪”将国体从传统帝国转变为现代民主国家。(36)一时间,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袁世凯帝制活动和张勋复辟等都因违背共和民国宗旨而失败。 民初在民族问题上注重五族共和。中国是个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多位于边疆地区,国家统一与民族问题密切相关。清末新政以来,部分民族就出现分离倾向。辛亥革命时期的排满与“恢复中华”的宣传,使他们对民国抱有疑虑,蒙疆等族在外国势力支持下,图谋独立。(37)为安抚蒙藏等族,新成立的民国主张民族平等与五族共和。民国成立时,孙中山郑重宣告:“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武昌起义,十数行省先后独立。所谓独立,对于清廷为脱离,对于各省为联合,蒙古、西藏意亦同此。行动既一,决无歧趋,枢机成于中央,斯经纬周于四至。是曰领土之统一。”(38)《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用法律形式将民族平等规定下来。五族共和与平等政策为北京政府所继承。《劝谕蒙藏令》宣称:“现政体改革,连共和五大民族均归平等”;“务使蒙、藏人民,一切公权私权均与内地平等,以昭大同而享幸福”。(39)倡导五族共和与民族平等,对吸纳少数民族参加民国、维护国家统一有重要意义。 北京政府时期教科书都强调“五族共和”。很多教科书叙述中国民族时,都列举了汉、满、蒙、回、藏等民族(人种),认为正是这些民族共同组成了国家,“中国人种,自有史以来,即以种种之关系,及种种之组织,联合而为一伟大国民之团体”。(40)有教科书对以往以汉族为中心的历史书写进行了批评:“吾国历史,向以汉族为主,于他族多有贬辞。本书以五族共和为纲,故于满蒙回藏四族之肇兴与进化及其势力分合等,皆搜求靡遗,以符现世;其与汉族接触冲突之处,亦一律平等,绝无轩轾,借联五族之感情,而融洽一气。”(41)养成共和国民也是这一时期教科书的重点。商务印书馆强调新编教科书“博采世界最新主义,期以养成共和国民之人格”:“民国成立,数千年专制政体,一跃而成世界最高尚、最完美之共和国。政体既已革新,而为教育之根本之教科书,亦不能不随之转移以应时势之需要。”(42)中华书局在编辑历史教科书时指出:“在发挥我国国民之特色,而更推究其贫弱之原因,故于专制之成因及流毒,言之较详;而社会变迁、风俗隆替,尤所注意,庶学者读之,得知现势造成之由来,藉资反省与空谈往事而徒记姓名者不同。”(43) 北京政府时期教科书中的清朝史叙述,与民初北京政府的民族政策以及教科书编写要求一致,都是持共和立场,突出共和精神的培养。随着国民党政权的确立,南京政府时期,对清朝历史的叙述立场发生了变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