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详今明古 编史与修志的时间观念不完全相同。一般而言往往是隔代修史,当代修志。方志作为当代详记一方之事的资料性文献,要求详今略古。当然这个“略”必须注重科学,使自己的记载虽略却明,所以浙江的志界前辈魏桥先生改略字为明。这与史书采取分期立篇,平均叙述相比,志虽然需要溯源循流,但则更加侧重当代,偏重现状。清初学者杨椿在《上一统志馆总裁书》中曾论述了详今略古的原则。他主张前代史事“仅书其大概”,本朝史事应“详而不冗,简而不漏”,“前代战攻屯守,毋容述之过多”,而现今的防守要地“宁详毋略”。章学诚在《记与戴东原论修志》中说过:在古今不能两全的情况下,“夫宁重文献而轻沿革。”“文献”是指现实资料,“沿革”即历史演变。管世铭也说:“人情贵古而贱今,独于撰郡邑志则相反。”可见详今略古是我国修志的传统之一。 当代修志就是当代人修当代志。当代修志对现实资料如不及时搜集并载入志书,年深日久,湮没无闻,后人将无从考知今天的情况,自然起不到“存史”的作用。所以说方志“一代失修,千载难补”。也只有详今明古,现实内容详悉,才能反映出时代的特点,起到“存史”、“资政”、“教育”的作用。同时,历史的发展,离我们越近,就和我们现实生活的关系越密切,对当前工作也就越有参考价值。所以我们应把志书内容的重点放在近代、现代,特别是当代事业上。当然我们应当明白每次修志都采用详今明古的办法,那么所有时代的史事都会得到详细的记载,且都可以为后人明古创造有利的条件。反之如果详古略今那么必将为后人写志造成无法明古的困难。 详今明古,不是弃古,并且详今明古是就志书的总体而言,具体到各个门类,情况则是千差万别的。有的门类,兴于当代,无古可觅不要硬凑;有的门类,因为不说清楚过去,不足以说明现存的事物,则需要详细占有历史资料,如历史沿革、文物古迹等。所以,运用详今明古的规则,要作具体分析,也是不可一刀切。 什么叫古?什么叫今?有人说:俯仰之间,己为陈述,不好划分。古今的概念确实是相对的,近者为今,远者为古,若从新志编修的角度划分“今”的概念层次的话,那么第一层次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第二层次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三层次是辛亥革命以来,再往上就是鸦片战争以来。当然不是说修志不需要历史材料,相反利用修志之机,把本地散失的历史资料加以收集、整理,无可非议,但是要“爱古而不薄今”。薄今会直接影响到志书的质量,且会让后人无从明古。 在新编方志中,也有另一种详今弃古的倾向,他们主张把建国后的情况记清楚就行了,使许多事物沿革不清,脉络不明,从而导致相关事实无从查考,这既使志书违背了竖不断线的要求,也相对地降低了志书的使用价值。它有违于详今明古的编纂理论和方法。没有过去,就没有现在,无古就无今。续志的形式,记的是断限期间的事,弄得不好就会形成有今无古的局面,从而会让人感到史实失去了完整性,解决的办法是在必要的部类篇章中设置“史略”,简要记述上限前的历史发展脉络,仍可保持方志古今皆备、详今明古的格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