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的发行,虽保证了公司资金供给的延续性,但由于裕华纱厂投资巨大,在投产初期的一段时间内,裕华纱厂在资金的周转上还是捉襟见肘,“查该公司(裕华)以156万两之资金,举办300余万两之规模,负债167万两之巨”⑩。出现的资金缺口,裕华公司就采用了吸收企业员工内部存款的方式来填补。对于公司职员来说,把钱存入本公司,不但利息高于市面,而且安全性也有所保障;对于公司来说,相比较借外债烦琐的手续、苛刻的借贷条件和中间人上的损耗,内部吸收的存款更具有持久性,仅利息支付一项,就能节省一大笔开支。并且此举更能加深员工的主人翁意识,使员工有归属感,让他们知道自己的命运和公司的利益是紧紧捆绑在一起的,从而能更加努力地工作。所以,依靠发行公司债和吸收企业内部存款,裕华纱厂以内部负债模式所筹集的资金占借入资本的比重,总体上处于增长趋势(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在公司债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决定内部负债占借入资本比重的主要因素是内部存款的变化。1932年该比率高达95.12%,是抗战爆发前历年最高的,原因在于该年公司内部存款的激增。从1933年到1936年,公司债金额保持不变,皆为150万元,而公司内部存款却逐年减少,内部负债占借入资本的比率随之减少,这从另外一个方面也说明这几年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对外借款较多,1936年更是高达近64万元(11)。 裕华在企业最初成立阶段,所需资金主要来自自有资本,对内负债模式尚未广泛使用,所筹得的资本也数额有限。到了1927年,随着股本的增加和提存保险、公积金力度的不断加大,自有资本从之前的1572000元增加到2105789元,增加了34%,而随着公司债的广泛发行和职工存款的踊跃,对内负债总额则由670000元增加到1958065元,增加了192%。在1923年,对内负债额还远远小于自有资本总额,到了1927年,二者数字已相当接近,而1929年以后,二者情况逆转,裕华公司在资金的融通方面,更大程度地依靠对内负债模式,其数额也超过了自有资本(见表2)。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