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抗战时期重庆的特殊地位及日机轰炸重庆的战略意图、实际经过,日机对重庆进行轰炸的显著特点以及国民政府当局反轰炸的战略部署,笔者认为,抗战时期“重庆大轰炸”的地域范围,可根据当时历史的实际情形,从狭、中、广三个方面去考虑或进行分别研究。狭义上的“重庆大轰炸”,仅以当时的重庆市行政区域为限,这个区域就是“东至广阳坝,南至温泉场,西至歌乐山,北至寸滩”这一片大约370平方千米的法定行政范围。(13)中义的“重庆大轰炸”,以当时的重庆市及环绕其周边的江北县、巴县、北碚管理局所辖行政区域为限,这个区域的行政面积大约是5954.21平方千米(内重庆市370平方千米,巴县2917.12平方千米,江北2167.09平方千米,北碚管理局500平方千米);(14)广义上的“重庆大轰炸”,以当时重庆防空司令部所管辖1市32县即“重庆市及黔江、酉阳、秀山、石柱、彭水、丰都、垫江、大竹、邻水、长寿、涪陵、南川、綦江、巴县、江北、江津、永川、荣昌、大足、璧山、铜梁、合川、武胜、广安、岳池、渠县、营山、达县、仪陇、巴中、通江、南江等32县又1市”(15)的行政区域为限,其区域面积约为90249.64平方千米。(16)而依据新中国成立后重庆行政区域的不断变化而不断变更“重庆大轰炸”研究的地域范围,则是不可取的,也是在学术上站不住脚的。试想,如果在未来的某个时间,重庆行政区域的范围进一步扩大,那么,“重庆大轰炸”研究的地域范围,还会不会、应不应该随之进一步扩大呢?回答显然应该是否定的。至于“重庆抗战调研课题组”所著《重庆市抗战时期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一书(17)中所涉及的“重庆大轰炸”的史实,只是整个抗战时期重庆市“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一部分,其调查的范围明确规定以现行重庆市的行政范围为准,调查的目的是为了明了整个抗战时期现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的人口伤亡与财产损失,与“重庆大轰炸”研究的内涵、外延都有着明显的不同,当不在笔者的讨论范围之内。 在上述三种“重庆大轰炸”研究的地域范围界定中,笔者个人是倡导和主张中义的“重庆大轰炸”地域范围的,也就是将其界定在以重庆市为中心,包括环绕其周边的江北县、巴县、北碚管理局在内的5954.21平方千米范围之内。这是因为:一方面,重庆市当时系国民政府行政院直辖市,已成为独立的、与其他各省并行的省级行政区划,一切统计,理当单独计算。事实上,自1939年重庆成为行政院直辖市后,国民政府在有关统计中,大都是将其单独列项的,如第二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名单,又如国民政府财政部统计处所编制的《1941年及1942年度地方收支分类预算表》等。(18)另一方面,抗战时期重庆是中国的战时首都,是国民党统治区域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外交和社会的统治中心与活动中心,是指挥中国抗战的神经中枢。日机轰炸重庆,明显抱有与轰炸其他地区不同的动机和目的,这也是抗战时期日军对重庆实施特别猛烈、疯狂、野蛮轰炸的重要原因。且当时主管重庆防空事务的重庆防空司令部,在其有关的统计表中,既有将重庆市与监视县空袭损害合并统计的,也有将日机轰炸重庆市区的有关统计数字与其他监视县的数字明确分开统计的,这为单独以当时的重庆市为区域范围进行“重庆大轰炸”研究提供了操作上的可能和理论上的支撑。但是,重庆市与环绕其周边的巴县、江北、北碚等地区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这是因为:首先,重庆市是从原巴县脱胎而出,在历史上与巴县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其次,巴县、江北与北碚,又是战时重庆最为重要的迁建区,许多的机关、工厂、学校与人员,都因为躲避轰炸迁到了这些地区,从而使得上述地区在政治、经济、人文、人脉上,都与重庆市有着割不断的密切联系。第三,抗战时期重庆行政区域的不断拓展扩大,就是巴县、江北两县行政区域的缩小,两者相辅相成,不能截然分割。第四,更为重要的是,抗战时期日本帝国主义所实施的对重庆的“大轰炸”,是无区别轰炸,在飞机架数、轰炸次数、投弹数等很多方面,都难以断然地将重庆市与“环重庆”周边的巴县、江北、北碚管理局分开,日机对这些地区的轰炸,虽然也有为轰炸重庆市区铺平道路之意,如对巴县区域内广阳坝、白市驿机场的轰炸,但绝大多数是与轰炸重庆市区同时进行,因为重庆市与这些地区犬牙交错,在飞机上根本分不清彼此,很多时候是同一批次日机进行的同一次轰炸。如果我们将其与重庆市截然分开,既会给单纯以重庆市为区域范围的研究增加困难,也会出现一些数字重复计算的可能,由此一来,就不能最大限度地复原历史,还原真相。这就是笔者所主张的“重庆大轰炸”不能单纯以抗战时期的重庆市行政区域进行研究的原因。第五,事实上,在“重庆大轰炸”的地域界定上,将环绕其周边的巴县、江北、北碚管理局包括在内进行探索的,已有先例,这就是四川省档案馆1983年整理公布的《四川抗日战争时期日寇空袭损害统计》(1938年-1944年),在该表所列1938-1944年所有年份的轰炸中,均未单独列出日机轰炸巴县、江北和北碚管理局的记载,但事实上这三个地区抗战时期是多次遭受了日机的轰炸的。究其原因,显然是将其包含在了“重庆”之内。(19)这和笔者的主张不谋而合,可以看作既是档案人的心灵相通,更重要的则是档案人在了解、认识、分析、研究档案史料基础上得出的较为科学的结论。所以,笔者坚持认为:“重庆大轰炸”作为日本帝国主义对以“重庆”为核心的中国战时首都所实施的有别于其他地区的政治战略轰炸,其地域范围,既不应仅仅局限于抗战时期单纯的“重庆市”这一狭隘的行政范围之内,也不应无原则、无限制、无根据地随现重庆市行政区域的扩大而不断扩大,而应该有一个基本的有别于其他轰炸的核心范围,这个范围就是以抗战时期重庆直辖市的行政区域为核心,包括与重庆市紧密相连的四川省属巴县、江北、北碚管理局在内的行政管辖区域,其总面积大约为5954.21平方千米。而笔者所有有关“重庆大轰炸”的研究,都是以这一地域范围为对象的。 笔者认为:只有先如此确定“重庆大轰炸”调查研究的区域对象,才既符合当时的历史真实,又能使与“重庆大轰炸”相关的一些重要数据相对准确,真正体现“重庆大轰炸”“大”的特征,同时更能对“重庆大轰炸”这一历史上的专有名词作进一步的丰富和深入研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