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于“重庆大轰炸”档案史料的运用 “重庆大轰炸”具有历时长、范围广、规模大、轰炸烈、损失重等特点。可以说,凡是抗战时期在重庆的单位、家庭和个人,都或多或少地与“重庆大轰炸”有着一定的关系:有的受直接损失(包括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的受间接损失;有的损失綦重,有的损失略轻;有的影响在当时,有的影响在后世。也正因为“重庆大轰炸”牵涉面广,影响范围大,所以当时在重庆的各个机关、团体,都形成了或多或少地与轰炸有关联的档案;专门的管理部门,如重庆防空司令部、重庆卫戍总司令部、重庆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及其后来的陪都空袭救护委员会、重庆市政府、重庆市警察局、重庆市防护团等单位,所形成的档案也就更多。其中,仅重庆市档案馆馆藏与“重庆大轰炸”直接相关的档案,就多达4000余卷,占馆藏抗战历史档案总数的1%强。除此之外,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成都四川省档案馆以及台湾的中国国民党党史馆、“国史馆”等,也都保藏有这方面的档案资料。由于“重庆大轰炸”留下的档案史料数量庞大,加之又受当时主管部门众多、大轰炸后整个社会秩序动荡不安以及统计者本身态度、方法的影响,从而使得“重庆大轰炸”留下的档案史料,不仅汗牛充栋,而且前后不一、互相矛盾,如重庆防空司令部与重庆卫戍总司令部有关“重庆大轰炸”损害情形的调查结果,就有很多不一致的地方。(33)就是同一件档案史料,在不同的时候,我们看到的也可能会不一样。(34)由此一来,一般的研究者如果不能全面、系统、完整地掌握档案史料并对之进行分析、鉴别与对比研究,而只是根据某一方面或某一件孤立的档案进行研究,就会在其研究中造成有原始的档案依据但仍然错误的现象,这在现有的“重庆大轰炸”研究中,不占少数。 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在“重庆大轰炸”研究中,除注意上述三个问题外,还必须注意档案史料的完整、系统与全面,并须对之进行分析、鉴别与比较,只有在完整、系统、全面掌握档案史料的基础上并对之进行比较、综合研究,才可能得出更加符合历史真实的结论,也才能将“重庆大轰炸”研究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就笔者调查大陆和台湾相关档案馆之后得出的结论,有关“重庆大轰炸”轰炸经过与损害情形的档案,应该是重庆市档案馆馆藏的《重庆防空司令部调查日机袭渝情况暨伤亡损害概况表》,最为完整、系统和全面。该调查表由重庆防空司令部调制,大多数于轰炸当日填写,有少量的于轰炸之后数日补填。时间从1939年1月7日日机的第12次空袭巴县广阳坝、璧山起,到1943年8月24日日机第203次空袭万县(万县非重庆防空司令部管辖范围,但该部仍有此调查)止,总计调查制作了此间日机空袭重庆市区及重庆防空司令部监视区域的192次空袭和损害情形,其中除第181、183次的空袭情况表缺乏外,其余的190次都依次有着详细的记载。其记载的内容,囊括了我们研究“重庆大轰炸”所需的绝大部分主要材料,如“敌机经过路线(内分窜入路线、逸去路线)”“空袭次数”“被炸弹区次数”“警报时间性(内分空袭、紧急、解除、经过时间)”“敌机架数”“投弹地点”“投弹种类枚数(内分爆炸弹、燃烧弹)”“人口伤亡(内分伤、亡)”“建筑物损毁(内分房屋、交通工具,其中房屋又分栋和间)”“施救情形”等等。该调查表是迄今为止笔者所见到的诸多档案史料中最全面、系统、完整的一种,内容也十分丰富,其填制的机关又系主管重庆防空事务的专门机构——重庆防空司令部,其填写的依据则是“每次空袭警报时,即派员分赴市内各防护分团、警察局及空袭紧急救济联合办事处,准备视察联络,及至敌机空袭或解除警报之顷,即已将各区损害概况电话报告本部”(35)。应该说,其可信度和权威性都是较高的。特别是该调查表的完整与系统,更为我们调查研究“重庆大轰炸”有关情况提供了最为重要的丰富的第一手材料。但由于该调查表大多形成于大轰炸后数小时以内,调查数据又主要来自于重庆防空司令部自身的调查。这在战火纷飞、大轰炸后社会秩序动荡不安的特殊情形下,其在投弹数量、投弹地点、人口伤亡数、房屋毁损数等方面的调查,难免有所遗漏或不齐不全之处。但是,在日机空袭重庆的警报次数、轰炸次数、日机架数等方面,该调查表的权威性、准确性,则是其他任何档案史料不能代替的,也是我们在“重庆大轰炸”研究中涉及上述相关数据方面必须遵循的主体材料。同时,为弥补该调查表因距轰炸时间过短而于投弹数、人口伤亡数、房屋损毁数等方面调查所带来的不足而造成的遗漏和缺陷,我们又必须参照与战时重庆防空或救济业务密切相关的重庆卫戍总司令部、陪都空袭救护委员会、重庆市政府、重庆市警察局的相关档案,以互为补充和印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