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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洋员包腊与晚清中国外交(2)

http://www.newdu.com 2017-09-06 《学术研究》2014年第12期 潘一宁 参加讨论

    一、近代海关在中国外交中的特殊地位与作用 
    19世纪60年代清政府同意设立的近代海关(也称洋关或新关),学界普遍认为是西方帝国主义对华侵略扩张的工具,尤其是英帝国在中国巩固其势力范围的“前哨”、“基石”和“影子”。除了关税和贸易外,近代海关的权力和影响远远超越经贸领域。关于近代海关特别是总税务司从事“业余外交”,中外相关领域学者都颇为关注,也颇有争议,且中外看法泾渭分明。中国学者大多否定海关的“业余外交”作用,认为是总税务司干涉中国外交事务,具有侵略性。以汪敬虞和陈诗启为代表的老一代学者强调,总税务司如赫德本身是帝国主义的代理人,是狡猾的殖民者,他大搞“业余外交”,“迫不及待地打进清政府外交领域”,千方百计垄断清政府的对外交涉,借以控制大清王朝的命运,这一结果不但没有改善清政府的外交地位,反而牺牲中国权益,甚至成为争夺英国权益、扩大总税务司权力、维护满族利益的工具,加深了中国半殖民地的地位,可以说,总税务司一切外交活动的后果都是把独立自主的中国变成西方资本主义的殖民地。[1]但外国学者如马士、布鲁纳、费正清、司马富和魏尔特等学者则肯定,赫德是“中国坚定不渝的朋友”,他领导的近代中国海关涉足中国外交事务具有积极的、进步的意义,是近代中国“共治”模式的典范。近年来,一些中国学者如孙修福、葛松、邱克、王宏斌等对此问题有了一些新的认识,更加理性地看待近代海关和总税务司在中国外交中作用的复杂性和多面性。 
    笔者认为,应从三个层面来理解和分析近代海关或税务司参与中国外交这一问题。一是“业余外交”产生的“情势”。19世纪50—60年代,中国的国际环境发生剧变。在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逼迫下,中国不得不开放沿海口岸,通商贸易,外国人大量涌入,关口管理混乱,走私猖獗。在上海,1854年英美税务管理委员会在小刀会起义混乱中已经接管了江海关夷税征收权。与此同时,在中国对外关系上,以英国为首的欧洲列强正试图强行以西方条约制度取代中国传统的朝贡制度。两次鸦片战争表明,这一进程已难以抵挡。这种情势迫使清政府不能不以新方式处理通商口岸的洋人事务。1858年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被迫与英美法签订的《通商章程善后条约:海关税则》,同意任用英美法人“帮办”中国海关税务等事项,由此逐渐导致了近代海关——一个“国际官厅”的建立。正如一位英国学者指出的,“没有受不平等条约支撑与炮舰外交庇护下的外国势力在中国存在并享有特权,清帝国海关就不会诞生,也不会一直延续到中华民国时期。”[2]中国近代海关的国际“共治”(collegiality)模式和性质,决定了海关本身就是中外交涉的一个特殊渠道,而且是近代中国在衰落过程中与西方列强之间权力和利益博弈的一个焦点。因此,近代海关从事“业余外交”具有一定的必然性。这正是当时“强权政治”的产物,“弱国无外交”的体现。如果从此国际情势层面来看,近代海关参与晚清中国外交事务,在本质上是有利于西方列强作为对华侵略扩张的工具。 
    二是清政府应对“千年未有之变局”而主动采取的理性选择,旨在“以夷制夷”。清政府将“洋关”置于军机处和总理衙门监管下,赋予了这一机构某种对外交涉的功能,但同时又力图统辖和节制“洋关”。在清政府看来,“洋关”及其总税务司的“业余外交”必须符合其统治政权和国家的利益。因此,没有清帝和总理衙门的信任和认可,海关及其高级洋员不可能开展“业余外交”活动,而任何试图凌驾于清政府权力和利益之上的“业余外交”大多徒劳无效。李泰国咄咄逼人的“李—阿舰队计划”遭到失败,而其本人的总税务司职务最终遭到罢免,就是一个极好的例证。应该说,海关作为晚清的一个“共治”行政机构,首先代表着清政府和中国的国家利益,“业余外交”的出发点要为大清王朝和中国利益服务,但最终的结果往往不以海关或税务司的意志转移,也不以清政府的意志转移,而是取决于中外关系权力和利益的博弈。同样重要的是,清政府允许“洋关”涉足中国外交事务,实际上是在不利的国际环境中做出的最有利的选择。清政府既不谙与西方列强沟通和交涉之道,又不能独立自主掌控通商口岸,更不能抗衡强大的西方列强入侵。在这种情况下,清政府看到了“洋关”协助办理中外交涉事宜的好处:不但帮助清政府处理了对外国列强的赔款问题,而且帮助清政府对通商口岸洋人和税务实行了有效控制和管理,为清政府增加了财政收入,加强了中央集权,还帮助中国与咄咄逼人的西方列强打交道,得到欧美政府的认可和支持,缓解了列强的强势压力。尤其在1895年甲午战争后,列强掀起瓜分中国的狂潮,清政府对海关和总税务司中间作用的依赖更加严重,国家主权实际上无从维护。 
    三是由于得到清政府官员的信赖和认可,总税务司及其他海关中高级洋员才得以施展其外交才能。他们参与业余外交的动机和目的是复杂的,但明显具有对中国有利和友好的一面,为朝廷办事也都十分卖力。赫德及其属下税务司都有着典型的“食其禄者忠其事”特征。赫德认为,既然海关是中国而非外国的行政机构,海关职员的精神和职责就应该为“中国福祉”谋利,力戒损害中国人的尊严和利益。他以身作则,并作了明文规定(1864年第8号通令),要求下属一应遵循。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海关外籍税务司多怀有希望中国开放、“进步”,密切与西方国家友好关系的友善愿望,而且他们越是了解中国,越能从中国人角度看问题,并没有故意破坏中国主权,奴役中国或丑化中国人的想法。因此,在洋人界看来,他们是“中国的朋友”,而他们本身也都自认为是中国“忠实的公仆”。诚然,他们的外籍身份可能使他们成为某一外国的利益维护者或代理人,但从很多个体事件以及个体的主观意识来看,海关洋员参与中国外交的努力是值得肯定的。包腊参与晚清中国外交活动也许可对此作一注解。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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