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欧氏谈“征服民族的特性”时多以抽象的“中国皇帝”为参照系,我们姑且也按其思路以汉文帝刘恒为例进一步探讨彼此得失。据《史记•孝文帝本纪》载,这位自称“高皇帝侧氏之子”的坦诚之君即位后对陈法不尽认同,或为“以德化民”,或为“省徭费以便民”,或免“上无由闻过失”等,先后传令“除收拿诸相坐律令”、“除秘祝之官”、“除田之租税”、“减诸服御狗马,损郎吏员,发仓庾以赈贫民”等等。 兹不细说汉文帝诸多“忧苦万民”之令,而只撮其因缇萦上书代父赎刑所拟之辞。该诏令先引述虞舜象刑之治,既而反躬自省:“今法有肉刑三,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欤!吾甚自愧。”然后援用《诗经》警句说明“教未施而刑加焉” 不能引人向善,是君子的失职;最后设身处地为受刑者请命:“夫刑至断肢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 这显然不同于一般捉刀代笔的例行公文。从这等悲天悯人的至诚痛语不难推知,正是汉文帝的多行仁政使上下同心敬业,国家才能在战后废墟上焕发新机,日益安定富强。 再看欧氏所举“裁判摔跤或射箭比赛” 之类虽也颇见个性,但对于方历战乱、创巨痛深的哀哀草民而言,像文帝那样减政轻刑、推恩于众并“亲率耕” 以励农,是否更如其愿?窃以为欧文既是探求“统治非常成功的”“征服民族的特性”,那么在两两比较时便不应忽略另一方富于历史性的大节所在——否则容易轻重失衡。 继之欧文又单单以“土木堡之变”中被俘的昏君之尤明英宗作“陪衬人”,以证明“中国皇帝”“不会亲征到沙漠”。不知作者为何忘了同为明帝而功业煊赫的朱棣安边定远、五征漠北使敌闻风即遁的往事?退一步说,即使另举确有可比性者,而其间高下等差也非形而上的简单比较所能济事。做学问到底不同于写演义,尤其不宜像《隋唐演义》作者那样在各条“好汉”较量之前便已排定名次,导致读者不用多看多想即可预知彼此输赢。 下面再从开疆拓宇及保境安民看汉时业绩。在这方面武帝刘彻成效卓著,三次反击匈奴皆告大捷。最后一次规模尤大,战功尤烈,汉军深入漠北追袭二千余里,敌酋或斩或俘,逃脱无几,总计杀敌七万零四百四十有余;“封狼居胥山,禅于姑衍(今蒙古德尔山),登临瀚海”而还。(《史记•卫霍列传》)此后约半纪,北境安定祥和,正如《汉书 • 匈奴传》所载:“边城晏闭,牛马布野,三世无犬吠之警,黎庶亡干戈之役”。 汉朝疆域的扩大与水陆的畅通,不仅加强了各族百姓物质、文化的交流互利与深层融合,而且增进了我国与朝鲜、印度、缅甸等邻邦及中亚、西亚各国的友好往来,使彼此受惠。像这类利于百姓安居乐业、顺乎历史发展的武功,不管是否御驾亲征都一样有积极意义。这与武帝后来为得大宛汗血良马等私欲两次劳师远征、前后历时四载才如愿而罢的不义之战不可同日而语, 也与其行封禅、祀神仙一类弊事得失悬殊。 因此我们在评价文帝与武帝时绝不能因后者的武功而贬抑前者的文治,因为彼此面临的形势不同。文帝正临战后恢复之初,旨在尽快富民强国,力求如“烹小鲜”般不折腾国民——所谓“无为”实系“审势”而为,故对战事不可不慎,正如其自云“每饭未尝不在钜鹿也”。既重“令边备守”,敌亦不易得逞。如萧关之战即重创入寇之敌,初次从军临阵的李广便以“杀首虏多”崭露头角——然纵获胜也“不发兵深入,恶烦百姓”。 文帝的忧民与自爱并非一时矫情,而是一以贯之。一次拟建露台,因与工匠合计须耗“百金”而罢,以至其“即位二十三年,宫室苑囿狗马服御无所增益,有不便辄弛以利民”。及至“海内殷富”,他也仍穿粗质“绨衣”,爱妃服饰、帏帐均甚俭朴;又传令“治霸陵(文帝墓)皆以瓦器,不得以金银铜锡为饰,不治坟(古制坟高墓平),欲为省,毋烦民”。 直到逝世前夕刘恒还深感“无以佐百姓”,唯恐驾崩后“哀人之父子,伤长幼之志,损其饮食”,遗诏“毋发民男女哭临宫殿”云云。如此至纤至悉的忧思与廉俭自律的言行,毕现其兼容儒道的仁君胸怀。在有效地施行仁政方面,刘彻无疑较之逊色多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