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曾从治者的角度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以及“地利不如人和”等,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无论开拓疆域或保境固边,最终都应与人民利益紧密联系,以使民有归依,足以聊生。今之论者若疏离当时百姓的生存状态而仅执一端去侈谈“统治成功”者的“特性”,不免失之偏颇,甚或轻重倒置。而以此观测清朝前期某些帝王行为则恰恰令人遗憾:他们自恃打下江山便炫功示豪,靡财游乐,耽于一己之好而不念亿兆之忧,致使官贪吏虐,民不堪命。相形之下,文帝之治更显示出特有的认识价值与借鉴意义。 应该说,刘恒毕竟是人而不是神,故《史记》也不讳言其失,这在《张冯列传》中最为明显。按云中太守魏尚素爱部属,威慑敌胆。一次匈奴进犯,“尚率车骑击之,所杀甚众”,仅因上报之数与有司所核敌首“差六级”便被削职,且“罚作之”。冯唐苦口婆心为之申辩,终究使文帝由“怒”而“悦”,“是日令冯唐持节赦魏尚”,遂重镇云中。廷尉张释之对误犯乘舆猝惊御马者处以“罚金”也曾触文帝之怒,责其处罚太轻,直到听完廷尉陈辞“良久”才认可。再如判决盗窃高祖庙神座前玉器一案,文帝也怒其量刑不合己意,“释之免冠顿首” 而辞色不挠——“久之,文帝与太后言之,乃许廷尉当”。 对这类事我们不妨从两方面看:一是帝王家往往以个人喜怒意气用事,从谏如流尚非常态;另一方面也要看到一个两千多年前的帝王能容下属言所欲言并思而纳之,终属难能。这倒近乎《论语•子张》所云:“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 使上知过而改的犯颜直谏者自然更可贵。张释之坦言“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 廷尉,天下之平也”,诫上不可使“法不信于民”,颇有“守法不阿意”的刚正精神。而冯唐推贤论将之际所陈“陛下法太明,赏太轻,罚太重”那一席话则句句入情至理,词锋直指汉初立法苛细、轻赏重罚致使“文吏”绳之逾度之失,可谓切中时弊。 司马迁以张、冯规谏的事实说明,文帝时期总体上吏治清明实与朝中谔谔之士关系甚大——这也使人想起唐太宗贞观之治多得马周、魏征等诤臣之力。他们固然不是“异域的博学之士”,却都是知、行兼善的国士贤人,故能切合乡国所需助上扬长弃短,行道布公,以利苍生社稷。 不仅汉文帝、唐太宗时期如此,中国历代治世都是明君贤臣与乐业民众同心互动的合力使然,其中审时纳谏、体恤下情之君尤举足不轻。反面典型之一则是优柔寡断、昧于察人的道光皇帝。他在鸦片战争阶段贬斥贤能,重用奸佞,以致国事日非;而林则徐、邓廷桢等公忠能臣以及“千众万众同时来”的义勇乡民尽管有报国之志与退敌之力,也终归无路请缨,惟有椎心泣血、饮恨终天(按1644年清军入关至1840年鸦片战争不到两百年,更何况乾隆末期即显颓势,至嘉庆时已每况愈下——所谓“清代在前二百多年的统治是非常成功的” 不知从何谈起)。 欧先生及其同仁还格外关注清帝“学习神秘的佛法”,及其“每天都在学习和默念”之类的习惯。要说这是“特性”倒也不差,但如引为“相当大的成功”要素之一则似乎不对题,因为他们没能将普度众生的慈航要谛付之于行。既不能济民出水火,则仅仅图示“菩萨的化身”又有何益?这也如我们从资料上看到那扮作观音装束的慈禧照片时,只会产生沐猴而冠的滑稽感,而绝不认为她敬重佛教。作为君王,只有忧民所忧,谋福于众,其敬佛才有意义。 唐太宗未尝叨念佛经,也不标榜是“菩萨的化身”,却为佛教在我国的生存、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因而唐代高僧云集,佛学兴隆。玄奘等所译经卷及相关著述不仅是苦行者定力与慧心的结晶,而且也折射出“王道荡荡”、尊重宗教的时代精神。这也令人联想到汉唐等朝君主虽不曾亲口“说外语”,但其所创盛世却能积极同外邦交流。反观清代从闭关锁国到开门揖盗的总体走势,则看不出清帝“会说外语”与其治国成败有何实际关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