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蒙古族中小学汉语教科书的调整(1961-1965年) 1961年以后,中共中央对“左”的错误进行了局部纠正,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语言教学工作在这一阶段也有了一定发展。 1960年4月,在内蒙古人民出版社教科书编辑室的基础上成立了内蒙古教育出版社,专门负责编译出版蒙汉语文中小学各类教科书。1962年至1964年,内蒙古教育出版社新编了一套蒙古族中小学汉语文教科书(即第三套汉语文教科书),其主要特点是: (1)根据学生的授课语言特点和汉语水平将汉语文教科书的编写分为甲、乙两类,其中汉语文课本甲类适用于城镇和农村有汉语基础的中小学,乙类适用于牧区、半牧区汉语基础差的中小学。 (2)注意教科书编排的序列性和能力训练的全面性。注意以听、读、说、写的基本训练为教科书编排的主要线索,小学阶段基本完成识字任务,中学阶段进行全面提高训练。 (3)应用蒙汉对照的方法编写教科书。汉语文课本采取了蒙汉对照的形式。甲类课本小学阶段采取蒙汉生词对照的形式,中学阶段用汉语注释生字词。乙类小学三、四年级课本全部课文汉蒙对照并加注音。初中课文用蒙文注释生字词,并加汉语注音。 (4)编辑出版了一系列教科书配套的参考书和有关资料。如教学大纲、教学参考书、工具书及课外读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