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结构变革为基础,建构现代治理格局 良好的治理格局既是先进的治理理念的直接体现,又是推进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因此,建构现代治理格局是边疆治理现代转型的重要任务,首当其冲的是要打破传统一元结构、建立多元共治主体结构。在此基础上,合理界定公共权力的作用范围与边界、健全责任体系,同时积极建构合作伙伴关系。 首先,要彻底打破一元结构,建立多元治理主体结构。建立公共治理的多元主体结构是建构现代边疆治理格局的第一步。这就意味着要彻底打破传统的一元治理结构,广泛动员与吸纳企业、社会团体与社会组织、基层社区、公民参与到边疆治理中来,形成一个包括政党、政府与社会在内的边疆治理多元主体结构。在当前边疆治理的实践中,社会参与程度整体偏低,社会组织发育程度参差不齐。因此,对于社会组织发展缓慢的边疆省区来说,采取有效措施培育与扶持社会组织的发展尤为重要;对于社会组织发展较好的边疆省区而言,则要积极接纳社会组织的参与,赋予其参与公共治理的合法地位。 其次,要合理界定公共权力的作用边界,明确责任划分。在建立多元主体结构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合理界定公共权力的作用领域与范围,明确区分各个治理主体的职能。换言之,多元治理主体分别扮演的角色、承担的责任,是现代化边疆治理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因此,要切实加强地方党组织的领导,通过制定科学的政策,支持地方政府履行治理职能,积极引导社会参与边疆治理。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合理地确定政府规模,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强化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办好主要由政府承担的治理事务。同时,要明确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团体、基层社区等社会力量参与治理的领域、程度、参与方式与责任。总之,建立现代边疆治理格局,要求各种合作力量各司其职、实现功能互补,从而形成推进边疆治理现代化的合力。 第三,要积极建构伙伴关系。治理主体之间的合作互动关系是维系现代治理结构的重要纽带,对于现代治理格局的形成与运作具有十分重要的建构性意义。在推进边疆治理现代转型过程中,必须努力建立一种多元主体间的合作伙伴关系。一是要赋予多元主体平等的地位。包括政府在内的各个治理主体,都是边疆治理的平等参与者,边疆政府要通过制定权力清单等方式,赋予社会主体合法性与权威,承认与保障其平等地位。二是要实现治理资源共享。合作伙伴关系的真正意义在于在民主参与的框架中聚合分散的资源,以解决边疆公共治理问题,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多方主体拥有的资源能否在治理结构中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是判断边疆治理结构现代性的重要标准。三是要健全责任机制。在现代治理格局中,多元主体的民主参与不等于不用承担治理失败的责任,政府与其他主体平等参与也不等于政府可以放弃对多元网络的监管。在推进边疆治理现代转型过程中,边疆政府应健全绩效评估体系,加强对多元结构运行的监管,健全责任控制与追究机制,防止责任流失。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