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费孝通以村落为单位运用田野调查法、类型比较法、功能分析法进行社区研究,成为以“小村落”反映“大社会”的范例,并发展成为中国人类学乡村研究的“社区范式”。人类学者并非研究村落,他们只是在村落中做研究。当被当成一种方法论的单位加以研究,“村落”就成为人类学者们借以窥视社会的“分立群域”③。“社区范式”开启了中国人类学区域研究的第一个范式。 但这个研究范式很快就被质疑是否具有普遍意义和价值。20世纪五六十年代,“村落”是否能够代表中国社会现实的问题被提出来。用“社区”这种起源于研究简单社会的方法来研究高度文明的社会有没有广泛的理论适用性?带着对社区研究方法的质疑与批评,英国人类学家弗里德曼以宗族组织来研究中国东南沿海的农村,从更宽广的视野看待中国村落和社会。美国人类学家施坚雅在研究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的基础上提出:“研究中国社会的人类学著作,由于几乎把注意力完全集中于村庄,除了很少的例外,都歪曲了农村社会结构的实际。”④ 与此同时,以费孝通为代表的中国人类学者也对村落研究进行反思,并且试图寻找新的分析单位和理论框架来研究中国社会。费孝通完成在英国的学业回国后,在反思《江村经济》得失的基础上,开始尝试将“江村”的农村社区研究拓展到更大范围的区域,《云南三村》即是其“走出江村”的努力。作为比较,《云南三村》首先是在以费孝通、张之毅为首的云南“魁阁”学术团队的有意识地组织下,进行跨村级社区的系列调查。其次,在费孝通的《禄村农田》一文中,已明显看到布朗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论与社区类型比较的研究方法。费孝通找到的是“由一点到多点,由多点到更大的面,由局部接近全体”⑤的研究路径和发展方向。通过多点的民族志调查,把村落类型化、典型化,进而把握中国农村社会的基本格局乃至中国社会,是费孝通这个时期研究的初衷。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