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文献: [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6册[Z].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 [2]清实录:第27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5. [3]署直隶总督琦善奏为祁口汛外委杨殿臣等疏防海洋案请将其先行摘去顶戴了限严缉事(道光十七年八月十四日)[Z].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录副奏折,档号:03-2902-041. [4]直隶总督琦善奏为勘明海船被劫各案均系外洋派遣官兵缉盗事(道光十九年八月二十四日)[Z].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录副奏折,档号:03-2984-043. [5]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7册[Z].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 [6]兵部尚书裕城奏为遵旨查明天津水师营裁设原案事(道光十九年八月初三日)[Z].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录副奏折,档号:03-2860-010. [7]长芦巡盐御史郑禅宝署理天津水师都统拉锡奏为奉旨修建天津水师营城内庙宇事(雍正七年十二月十九日)[Z].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朱批奏折,档号:04-01-37-0019-029. [8]朱奎扬,等.[乾隆]天津县志[M].清乾隆四年(1739年)刻本. [9]钦定八旗通志[M].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0]天津满洲水师营都统阿扬阿直隶总督高斌奏为遵旨查勘天津水师营汛并酌议添驻一切应行事宜(乾隆七年三月二十二日)[Z].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朱批奏折,档号:04-01-20-0001-032. [11]直隶总督李卫奏为敬陈水师陆路互相改补员缺愚见恭备采择事(乾隆二年十月十九日)[Z].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朱批奏折,档号:04-01-16-0005-048. [12]天津镇总兵傅清奏为满洲水师营都统阿扬阿精神疲惫体衰龙钟请另简贤员事(乾隆八年六月二十九日)[Z].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朱批奏折,档号:04-01-18-0004-042. [13]天津满洲水师营副都统常久天津镇总兵傅清奏为遵旨查明天津水师营兵丁操演懈怠各情据实复奏事(乾隆八年六月二十九日)[Z].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朱批奏折,档号:04-01-16-0019-008. [14]太常寺少卿曹师曾奏为条陈天津水师不应裁撤事(道光元年五月二十六日)[Z].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录副奏折,档号:03-2857-016. [15]山东巡抚崔应阶奏为天津水师移驻闽粤正值漕船盛行酌商过闸事(乾隆三十二年五月初九日)[Z].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朱批奏折,档号:04-01-03-0072-005. [16]直隶总督梁肯堂奏为遵旨行令侦缉洋盗事(乾隆六十年七月初四日)[Z].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朱批奏折,档号:04-01-01-0467-027. [17]大学士董浩等与兵部会议直隶提督徐焜条奏天津水师情形事(嘉庆二十一年十一月十一日)[Z].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录副奏折,档号:03-1698-1359. [18]太常寺少卿曹师曾奏为条陈天津水师不应裁撤事(道光元年五月二十六日)[Z].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录副奏折,档号:03-2857-016. [19]直隶总督方受畴奏为遵赴天津海口勘估水师营炮台衙署兵房等工程事宜折(嘉庆二十二年三月二十七日)[Z].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朱批奏折,档号:04-01-03-0050-1303. [20]山东巡抚陈预奏为闽浙等省送津营船已抵东境洋面四只开行前进事(嘉庆二十二年六月十九日)[Z].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朱批奏折,档号:04-01-36-0053-036. [21]直隶总督方受畴奏为查阅天津水师镇标营伍事(嘉庆二十五年四月初四日)[Z].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朱批奏折,档号:04-01-18-0029-056. [22]直隶总督方受畴奏为裁撤天津水师官兵事(道光元年四月二十九日)[Z].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录副奏折,档号:03-2857-010. [23]直隶总督蒋攸铦奏为委员查阅天津水师营兵丁技艺事(道光五年五月初五日)[Z].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朱批奏折,档号:04-01-18-0036-082. [24]清实录:第34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5. [25]兵部尚书裕城奏为遵旨查明天津水师营裁设原案事(道光十九年八月初三日)[Z].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录副奏折,档号:03-2860-010. [26]翰林院侍读鄂恒奏为敬陈复设天津水师事(道光十二年七月十六日)[Z].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录副奏折,档号:03-2859-039. [27]兵部尚书那清安奏为遵旨复奏复设天津水师事(道光十二年七月二十一日)[Z].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录副奏折,档号:03-2859-040. [28]掌山东道监察御史汪于泗奏请旨饬直隶总督缉拿昌黎县滨海地区洋盗事(道光十九年七月初六日)[Z].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录副奏折,档号:03-3944-037. [29]直隶总督琦善奏为查勘直隶天津各海口情形筹议毋庸复设水师惟有严加防范请仍循其旧章事(道光十九年十月二十日)[Z].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录副奏折,档号:06-2984-057. [30]署山东巡抚王笃奏为遵旨酌议山东、直隶、盛京三省巡洋会哨章程事(道光二十三年二月初十日)[Z].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录副奏折,档号:03-2989-010. [31]赵尔巽,等.清史稿[M].北京:中华书局,1976. [32]署直隶总督瑞麟度勘天津海口形势拟请复设水师敬陈己见事(咸丰八年七月二十七日)[Z].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朱批奏折,档号:04-01-01-0869-063. [33]贾桢,等.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M].北京:中华书局,1979. (本文原载于《河北学刊》2017年第6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