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治理面临的困境 乡村的振兴需要有效的乡村治理来促进,有效的乡村治理通过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服务发展、凝聚人心,从而助推和加快乡村的振兴。而要实现有效的乡村治理,不仅需要建构起有效的、共同遵守的社会规范,而且要有大量的人才资源作为保障。然而当前边疆民族地区乡村的社会规范却出现不同程度的断裂,传统的伦理规范在不断解构,现代法治规则又没有及时建立起来,此外乡村治理的人才也在不断流失、治理的方式也还不能完全适应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这些都在客观上影响了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治理效能的发挥。 (一)乡村治理的规范体系面临困境 乡村治理的体系包括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其中社会规范是乡村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变迁所带来的农民价值观念日趋多元的时代环境下,如何进行思想的整合与统一,这直接影响到乡村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这就迫切需要发挥社会规范的作用,“社会规范最重要的特征是它对个人的统治。它规定人怎样做一个他应该做的人”[7]。社会规范通过影响人们的心理、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塑造一种统一的政治态度与心理取向,从而赋予社会共同体以秩序和含义。社会规范主要是通过一系列处理社会关系、进行社会交往的行为模式来实现的,这些行为模式既包括正式的规则,也包括非正式的惯例,如习俗、宗教、道德等。 如果说社会规范赋予特定的社会形态以秩序和含义,从而构成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与工具,那么影响目前边疆民族地区治理效能的一个深刻根源就在于社会规范正出现不同程度的断裂:一方面,一度维系社会秩序的传统规范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断解构,伦理道德的约束力在逐渐下降,各种习俗的、宗教的力量也在逐渐趋于淡化,一些传统民间权威在群众生活中的影响力也在逐渐减退;另一方面,群众的法治观念又没有及时建立起来,尤其是通过理性的方式、法治的手段来解决社会纠纷、维护自身利益的行为习惯还没有完全培养起来。而法治观念的淡薄,不仅是由于边疆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相对滞后,同时也是由于现代工业化的生产方式还没有完全深入民族地区乡村。正是由于社会规范不同程度的断裂,这在相当程度上使边疆民族地区乡村的社会冲突、矛盾与摩擦多发频发,并使21世纪的边疆民族地区乡村逐渐进入一个风险社会。 (二)乡村治理的人才资源困境 十九大报告提出“人才强国战略”,并指出“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1]64。具体到乡村振兴,人才同样是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关键,同时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宝贵资源。目前影响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治理的人才资源困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乡村治理的人才大量外流。在乡村治理的人才结构中,既需要基层政府的治理人才,也需要村干部等治理人才,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乡村人口大规模向城市转移,许多未来乡村精英的后备人才都离开了乡村,这使治理人才资源变得日益匮乏。尽管这些年国家投了大量的财力和物力用于民族地区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建设,但无论在教育资源、就业机会,还是在文化生活方面,城市都比乡村要更具吸引力,因此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包括乡村精英纷纷走出农村、融入城市。“这也是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同时也是通过劳务输出实现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8]然而民族地区乡村人才的大量外流使乡村的“空心化”现象日渐突出,而乡村“空心化”又使村干部的选拔范围越来越窄,并使一些乡村逐渐陷入“越落后越留不住人才,越没有人才越落后”的恶性循环之中。 2.对社会协同的重视和整合还不够。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1]49。在当前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治理人才大量外流的背景下,通过有效的社会协同,尤其是通过使传统民间力量与村民自治组织相互配合,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乡村治理的效能,然而由于一些基层政府的“包办”思想,使得乡村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未能充分挖掘出来,尤其是一些诸如寨老、长老等传统民间力量的作用未能有效、充分地整合和发挥出来。 3.乡村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与服务能力还需加强。经济发展每前进一步,都要求政治体制作出相应的变革,否则滞后的政治体制势必成为经济发展的羁绊,这就要求随着形势的不断变化而转变治理的观念、创新治理的方式。当前,边疆民族地区乡村出现的一些不和谐因素,除了乡村群众法治观念淡薄之外,在相当程度上也在于一些乡村治理主体自身的观念未能及时顺应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发展要求,未能将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充分运用到乡村的日常管理中,同时,服务意识也不够,“管控”意识大于“服务”意识,而且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来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的能力也还不够。随着乡村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用法治思维、服务理念推进乡村治理理念与方式的创新,不断运用信息化的手段实现治理手段的多样化,这不仅是适应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解决目前乡村治理面临诸多新问题、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