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创新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治理机制,不断推进乡村振兴 最大限度地增加乡村的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乡村的不和谐因素,需要不断破解乡村治理中的困境,从而为乡村的振兴提供充满活力而又和谐有序的发展环境。有效解决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治理的困境根本上还在于机制的创新,要不断优化乡村治理结构、创新治理方式,同时不断整合优秀的传统治理资源。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尤其是要选准配强“第一书记” 边疆民族地区良好的社会秩序与文明风尚的建构,最为根本的就是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党组织是有效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战斗堡垒,要把这样的战斗堡垒功能真正发挥出来,尤其需要选好、用好、管好带头人。在边疆民族地区这样的地理环境与生产条件下,要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更需选准配强“第一书记”。由于边疆民族地区多分布在山地、高原、荒漠等地理条件相对劣势的环境下,在这样的环境下要带领广大农户脱贫致富,更需要有一个讲党性、致富能力强、改革创新意识强、又有奉献精神的“第一书记”作为人才支撑保障;同时在边疆民族地区这样多民族、多宗教的社会环境下,要实现乡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除了对“第一书记”致富能力的要求,同时也更加考验其管理能力与组织协调能力;然而随着现代化进程中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包括乡村精英的大量外流,在如何应对人才资源流失的问题上,在继续完善民族地区乡村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的同时,还迫切需要国家逐步完善乡村人才激励机制,尤其是要给予足够的待遇激励与人文关怀,以不断吸引外流精英的回流,从而把选准配强乡镇党委书记以及村党支部书记的目标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此外,在解决人才资源流失问题的基础上,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的同时,还要进一步优化治理的结构,坚持社会协同,尤其是要通过参与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传统民间力量、社会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乡村事务管理的体制机制。 (二)坚持乡村治理的法治化原则 针对边疆民族地区由于传统规范与现代法治之间出现不同程度的断裂,从而给乡村社会整合带来的挑战问题,最为基本的就是要加大普法力度,在乡村社会营造出一种人人自觉学法、知法懂法、遵纪守法的良好法治文化氛围,同时也要在乡村治理实践中贯穿法治思维,坚持乡村治理的法治化。 一方面,乡村治理的法治化要求用法治来约束和规范公共权力,用法治来杜绝各种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同时也要用法治的思维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调解社会关系并推进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此外,乡村治理的法治化,也要求不断完善畅通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与矛盾调处机制,而且在不违背法治精神的前提下,也要积极发挥少数民族习惯法等对维护民族地区乡村秩序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乡村治理的法治化也要求培养农民的法治意识与法治观念,并引导农民依法通过制度化的渠道而不是非理性的方式,来反映自身诉求、来依法维护自身利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