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国共内战期间,因战争持续及脱产人员激增,山东解放区政权一直处于财粮紧张状态。为此,解放区不断强化对农村的征收,这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农民缺粮严重,以至发生饥荒和逃荒的情况。但是,山东解放区并没有重蹈中央苏区竭泽而渔,因人力物力耗尽而失败的覆辙。恰恰相反,山东解放区不仅将战争坚持了下来,而且还靠农村财粮的支持,取得了最后的胜利。这中间的原因相当复杂,但中共领导机关身处农村,总能及时发现问题并调整政策,缓和农村出现的危机,理当是各种原因之中的关键之举。 关键词: 国共内战 山东解放区 财粮征收 农民负担 财粮征收,自古以来即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问题。政府征收过多,则民困;民众存留过多,则国穷,如何平衡征收就显得尤为重要。相对以往政权在征收中所遭遇的种种困境,中共则显示了强大的征收能力。正如孔飞力所言,1949年中共建政后,通过农业集体化方式,使征收成为政府与基层政权间的问题,成功化解了政府向农民个体征收的难题。[1]实际上,已有学者指出,即便在中共建政前,与晚清和国民政府相比,中共在农村的财粮征收也颇为成功。杜赞奇、李里峰的研究,表明中共成功地排挤了具有破坏性的“中间人”的操纵。[2]刘昶和周祖文的研究,指出了中共充分依靠和发挥了“村庄”在征收中的作用。陈永发则强调了征收过程中,中共干部在农村动员中所发挥的作用。[3] 不过,上述研究主要集中在中共征收方式的改变和征收技巧的运用,并没有探究战时中共的财粮需求情况、征收量以及农民的负担能力问题。征收方式和征收技巧的改进尽管有助于中共获得更多财粮,但众所周知的是,近代农民收入有限,农村资源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杨奎松和黄道炫对中共苏区的研究表明,财粮和兵源的枯竭曾经就是苏区革命失败的重要原因。[4]苏区革命的失败,使立足农村的中共在资源汲取上的困难被突显,此后国共内战中,中共问鼎中原,则掩盖了这一问题。可以想见的是,苏区的沉重教训理当成为内战时期中共财粮征收的前车之鉴,但问题是,面对内战中庞大的财粮需求和农村疲弱的生产力,中共又是如何具体解决两者平衡问题呢? 现有关于此方面的探讨,主要有财政部编写的《中国农民负担史》(第3卷)一书的第三章和李成瑞《解放战争时期农业征收情况的回顾》一文。通过这两项研究可以大致了解内战时期中共历年的粮食征收量和农民平均负担量,但两项研究论述都太过宏观,且过于依赖未必十分准确的统计数据来做分析,今人并不能从中了解这一时期中共不同地区具体的财粮征收情况及其政策方针变动的原委,更无法真切了解各解放区农民对于负担变化的承受能力及其实际生存状态。[5] 本文以内战时期山东解放区为对象,希望能够基于当时具体的历史情境对中共的财粮需求状况,征收量和征收政策在不同时期变动的情况,以及农民实际负担与生存状态的变化情况,做一具体微观的考察梳理。在此基础上,拟对山东解放区战时财粮征收机制,及其危机应对方法的内在逻辑做一分析。 一、1946年:战争初期的征收与发还 1946年6月国共内战爆发,作为政府在农村最主要征收的公粮,其征收标准为战争爆发前的和平时期制定,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财粮需求有无保证,农民负担状况如何? (一)战争爆发前征收政策的制定 抗战胜利后,山东解放区面积迅速扩大。据战后统计,1945年上半年时,山东根据地尚不及全省面积总数的70%,然而至1946年3月,已超全省面积的90%。[6]可以说,至1946年春,中共已经控制了山东境内的绝大部分地区。 随着占领区扩大,中共党政军人员也迅速增加。战后原应控制在8万人左右的地方工作人员(不包括部队),在1946年春省粮食局统计时却有18万之多,超编制一倍以上。[7]军队人数也大量增加。1944年末山东根据地正规军为15万,经1945年春季作战,发展至20万,抗战胜利初期时,一度达到27万。其后虽有大批调往东北,但南方新四军迅速北移填充,再加地方扩军,实际山东兵力仍旧维持在27万左右。两项合计,1946年春山东党政军脱产人员达到45万[8],占解放区人口总数的大约1.55%。[9] 上述情形使得财粮征收预算出现相互抵消的可能,一方面脱产人员增多,提高了财粮需求总量;另一方面解放区面积扩大,财粮负担面增加,又相对减轻了农民负担。那么,当时实际财政情况怎样? 1946年1月,华东局[10]财政经济委员会分析该年上半年的财经情况,指出“自去秋大进军以来,地区空前扩大,人口增加,这在财经工作上说来,实已具备了克服困难的客观条件”,但几个月时间,因“军费空前的庞大”,“造成财政上亏空很大”。[11]当年春天,省实业厅长薛暮桥进一步告诫说,新收复地区“由于长期受敌伪压榨,不仅不能负担,还需要救济,更需要建设”。他特别提到,战后山东根据地一度用有限的农村财粮去发展城市经济和矿业生产,投入过大但效益不显。上述情形造成的结果是,“在经费方面五个月的开支多于抗战八年的总和,比去年一年多二十倍”。用他的话讲,这种情况“发展下去将到不能支持的地步”。[12] 在此种财粮紧缺的情况下,征收政策如何制定,还要考虑到当时的政治环境。年初马歇尔访华成功调停国共争端,国共两党实现了关内停战,加之1月全国政协的召开,使得国内和平氛围高涨。 八年战争破坏,为减轻民负和休养生息,全国政协会议通过了“免征田赋一年”的决定。山东解放区的干部、群众普遍相信和平时期不应再征田赋。[13]然而,面对财粮困难的现实,中共山东省府没有依照政协决议行事,而是继续征收。当征收办法公布后,不仅引起了解放区民众的不满,而且也引发了国民党方面的批评。华东局不得不出面“登报声明停止征收”。[14]但如此,“开支庞大,财政上困难”的问题依然无法解决,最终,省府“将田赋名称改为部队复员费”,事实上还是进行了征收。[15] 鉴于田赋征收的教训,山东省府有意识地避免在征收问题上再次引发民众的不满。当时对粮库工作的指示中就特别提到,“和平时期到来之后,群众一致的迫切要求是生息休养,如我们漠视群众的这一心理,不严格制度,减轻群众负担,即不能争取群众人心向我,而遭受群众的厌弃”。[16]但财政困难的现实不仅要求非征不可,而且还要有所增加。5月15日,省府公布了该年公粮征收办法,表面上与1945年征收标准大致相同[17],但细心比较会发现,往年征收时为照顾自耕农或雇工之生产,在计算负担时均先扣除20%的农本费,但在新办法中这一规定被删掉了。由于自耕农与雇工之生产方式基本涵盖了贫农、中农和富农三个阶层,也即是说,此规定删除后,除地主外,各阶层的实际征收量均被提高了。 (二)战争爆发后的追加征收与负担情形 6月国共内战正式爆发,在中共各解放区中,山东因经海路与东北相沟通,又与内地冀鲁豫相连,故战略地位显要。同时,与山东同属华东局管辖的苏北临近国民政府首府南京,使得华东解放区成为1946年国民党军进攻的重点。统计显示,这一年国民党军中约3成的进攻部队用于华东地区。客观上,苏北屏障作用,使国民党军尚未倾全力进攻山东,饶是如此,国民党军仍在山东战场集中了近半数的华东进攻兵力。[18] 在山东,该年国民党军的进攻主要集中在津浦和胶济两铁路线附近,意图先打通交通线,分割解放区,再依托铁路侵入内地。随着战争的全面展开,中共山东省府的财粮开支急剧增加,战争爆发不足3个月,财粮紧缺的问题就严重暴露出来。据9月初华东局召开的扩大财委会会议透露,“一般预算异常庞大,收支不平衡,而支出预算竟超过总收入之一倍半”。[19]特别是为争夺胶济铁路,国共双方在胶东南海和西海地区用兵甚多,胶东财粮开支激增,9月上旬胶东反映“近几个月来的开支,远远超过以往分割局面下游击战争全年所需”。[20] 在开支骤增的情况下,财粮收入却大为减少。以粮食为例,该年夏秋近200万亩耕地遭受水灾,再加之被国民党军侵占10个县,使得中共山东省府实际可征收地区大为缩减。而且,即便在可征收范围内,伴随着下半年土改的进行,农户土地趋于分散,按农户人均土地累进征收的公粮也必然减少。当时华东局估计,省府原计划征收的9亿斤公粮,“减征当在一万万斤以上”。如此,造成了“收入大大减少,而开支却无限增加”的紧张局面。[21] 为了解决这一困难,中共山东省府在尽量紧缩开支的同时,也不得不在增加征收上做工作。除了提前征收下期田赋外[22],9月5日,省府委员会又做出“提高本年秋季公粮征收率百分之二十”的决定。[23]该月下旬,省府又宣布追加田赋并动员农民献棉。[24] 该年为内战爆发后的头半年,而且,农民秋季收获的粮食是要接到来年夏收,按理,年底时农民手中仍应有一定余粮。查阅山东各解放区资料,渤海区和大鲁南地区的农民对征收并没有太多逆反,相较而言,胶东农民的反应显得十分强烈。 11月29日,胶东行署主任曹漫之在内部会议中称:“现各地要求减少秋粮征收,各处反映情况甚多”,因征收过多,“牙前(县)老百姓已有光剩地瓜、花生的了”。[25]荣成县反映,有关征收的传言颇多,雨山区某集上群众抱怨“算盘子一响,地级一涨,公粮一纳,圈钱一幢”,甚至传言发生有农户因纳不起公粮而上吊的恶性事件。[26]具体情形也可从年底征收工作总结中看出,胶东粮食局长金明总结该年秋征称,“负担太重,特别中贫农太重,北海(专署)有上吊的”。[27]行署直辖的威海市反映:“中农以下负担重,收后无粮”;南海专署认为征收办法“对军工烈属与鳏寡孤独照顾不够,负担不起”;北海专署称征粮方法生硬,“不宣传不教育,给粮就好”;西海专署报告,“有的群众组织暴动,昌乐区昌X孙家把征收员扣起来一天多”,“有的因怕负担,土改不敢要地”。[28] 该年胶东征收到底有多重?数据的分析提供了更直观地认识。表1反映的是1945年和1946年人均征收情况。对比发现,1946年胶东各阶层的征收量均大大提高,尤其是中贫农征收增加最为明显,人均产量200—500斤者与往年相比征收增幅超40%以上。而且,对农民而言,负担并非仅限于此,由于战争的进行,各种非常规的村摊派也比往年增多。1946年底,胶东行署称该年村摊派“往往占政府正税80%,甚至有个别的占到182%”[29]。因此,各种征收相加,农民所剩可支配粮食就大大减少。11月底,胶东行署副主任孙子明明确表示 “今年村中都有饥荒”。[30] 上述情况显示,相对抗战时期中贫农较轻的负担,内战初年有些地方已经造成了包括中贫农在内的强烈不满,甚至是反抗。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征收工作反映的严重情况,胶东区党委相当重视。如11月区委听闻荣成县有因纳粮上吊者后,立即要求荣成县委彻查。[31]再如,11月26日,省粮食局副局长冯平公开批评部分征收人员犯有单纯的“仁政”观点,坚持认为公粮并不过重[32],胶东行署很快进行反思,提出不同看法。11月29日行署专门召开会议,商讨如何减轻农民负担。曹漫之在会上明确讲:“打仗是为了人民,如果人民无力负担,仗就干脆不能打。”会议决定,党政军精简节约,紧缩开支,将节省出的粮食发还农民,以缓解农民生活之困难。[33]会议当天就确定了发还方案,发还对象以中贫农为主,产粮少者多发,产粮多者少发,加上对鳏寡孤独的照顾,发还总量共计约6000万斤,行署会议称这一比重已达到了该年征粮总量的20%。[34] 胶东行署在财粮紧张的情况下,以发还粮的方式解决了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这在体现解放区政府关心民众疾苦的同时,也反映了即便在内战初期中共在部分地区已经面临农村资源汲取上的困难。此后两年山东地区战争更为激烈,财粮需求也相应骤增,如何把握征收强度,平衡政府用粮与农民吃粮间的矛盾,这一难题已经悄然摆在了中共面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