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1922年的外蒙古问题 苏联共产党政权为了自己国家的利益而不惜牺牲其他国家共产党和工人阶级利益的事例,还可以举出很多。这里仅仅从俄共对中国共产党的两次指示中,就可以看出俄共领导人为了本国利益,要求中国共产党作出巨大的牺牲。 第一个例子是1922年苏联红军占领全部外蒙古地区,在红军刺刀扶植下成立了一个独立的“蒙古人民共和国”并宣布与苏联正式结盟。此事在中国国内激起各界人士的激烈反弹,一致认定苏俄政府就是一个新的帝国主义政权。为了在国际上和中国国内民意方面获得一些支持,改善苏联的外交形象,俄共要求中国共产党正式表态支持“蒙古独立”。 1919年的“加拉罕宣言”曾经给饱受列强欺凌的中国各界人士留下非常美好的印象。但是宣言与行动毕竟是两回事,中国人很快就从振奋和感激转变为失望和愤恨。1922年苏军进入外蒙古驱逐中国驻军,1924年外蒙古在苏军保护下“独立”建国,这使中国社会各界民众再次把苏联列入“帝国主义列强”行列。 (三)1929年的“中东路事件” 第二个例子是“中东路事件”。一直由苏联当局管理和控制的东北中东铁路,沿线两侧各五公里的范围由铁路管理局管辖,实际上是“国中之国”,导致苏联铁路管理局与中国东北地方政府之间在行政管辖、税收、司法等方面出现许多矛盾。由于苏联政府拒绝把1924 年《奉俄协定》规定应归还中方的非铁路本身之营业如电报、电话、矿山、图书馆、天文台、学校等交付中方[56],1929年初,以张学良为首的东北政府与苏联发生一起大规模武装冲突。冲突持续近五个月,双方动用兵力超过20万,使用了重炮、坦克、飞机和军舰等重型装备,成为中苏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武装冲突。 1929年7月19日,共产国际执委会发表《关于中东路事件的呼吁》,提出“为保卫苏联而前进”的口号,要求中国共产党支持苏联。此前1928年的共产国际第六次代表大会,曾把“保卫苏联”作为世界各国共产党和国际无产阶级的基本任务,提出各国无产阶级“有义务促进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胜利,并用一切方法保卫苏联不受资本列强的侵犯”。由于各国共产党组织认为苏联是唯一由无产阶级政党执政的国家,因此,有些人真诚地把保卫苏联视为保护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根据地和大本营。当时的苏联政府和共产国际要求其他国家的共产党牺牲自身在本国的政治合法性和革命前途来维护实质上作为“民族国家”的苏联的国家利益,这是斯大林利用意识形态号召力来维护本国利益的非常自私的做法。 (四)中国共产党坚持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军迅速占领东北。国民党政府对此采取的是“不抵抗”政策,蒋介石提出“先安内,后攘外”的方针,在对日避让的同时全力“剿共”,被全国各界人士痛骂。在亡国灭种的严峻威胁下,“中国人不打中国人”的口号甚至在国民党军队中也广为流传。“国民政府这种自外于民族主义潮流的做法,终于重新煽起三一八惨案后渐趋式微的学生民族主义。”[57]在毛泽东成为中国共产党的领袖之后,红军高举北上抗日的旗帜,显现出捍卫中华民族利益的决心。为了争取共同抗日,中国共产党在“西安事变”中促成事变和平解决,建立国共合作抗日统一战线。红军战士取下红五星帽徽,换上国军帽徽,编入国军系列对日作战,八路军在平型关和百团大战等战役中打击了日军气焰。在国共两方面抗战态度对比之下,民族主义高涨的全国爱国青年开始把延安作为抗战“圣地”,“无数青年知识分子怀抱抗日救国之壮志,艰苦跋涉,奔赴延安,充分说明了在当时许多人的心目中,中共远比国民党更有资格充当中国民族的捍卫者。”[58]覆巢之下安有完卵,面对国家存亡的民族大义,任何政党都必须明确自己的立场。一个脱离自身社会、被本国大众所抛弃的政党,是没有任何政治前途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