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是大变革时代,这一时期各诸侯国的基层社会呈现何种样态?基层社会管理与之前相比又发生了哪些变化?围绕上述问题,记者采访了山东师范大学齐鲁文化研究院教授仝晰纲,邀请他以齐国等山东地区古国为例,从国家政权与社会基层互动的视角谈一谈春秋战国时期基层社会的相关问题。 以井田为单位的村社发生了很大变化 《中国社会科学报》: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经历着深刻的变革。这一时期基层社会有哪些变化? 仝晰纲:春秋战国时期,以井田为单位的村社发生了很大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其一,从井田到“相伍”的嬗变。春秋以前,最高统治者不管是封赐土地,还是征收田税,或是征调兵役和力役,都是以井田为单位。春秋以后,个体家庭取代井田成为生产单位。统治者为了稳定税源和兵源,便对个体家庭进行户口登记,使什伍相处,以便管理。“九夫为井”制度下的社员逐渐发展成为“五家为邻,五邻为里”的村社成员。 其二,从封闭到开放的转化。春秋以前的里社十分闭塞,诚如老子所说:“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春秋战国之际,随着井田制的瓦解,一些民众开始迁徙他处,乡里居民的流动性增大了,人们的社会关系也增多了。同时,通过市场交换生产资料和生活用品的行为也越来越多。居民流动和商业交换使乡村间的水陆交通迅速发展,村与村、乡与乡的交流渐增,长期封闭的村落渐次走向开放。 其三,从“同养公田”到“履亩而税”。井田制下的生产方式是“同养公田”,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农产品产量的增加,农民把主要精力放在了私田上,出现了公田荒废的情况。面对这一情况,统治者不得不做出改变,到春秋时期,各国都相应地改变了税收制度,开始按亩纳税。如此一来,里社组织集体生产的经济意义减弱了,行政作用越来越大。 其四,从国野分处到国野合一。西周地方政治结构的突出特点就是国野分处。自春秋始,国人群体开始瓦解,一部分国人因不堪负担沉重的赋役而逃诸四野,一部分国人脱离土地或工或商,更多的国人因所在国在争霸中败亡而沦为奴隶或流落到野人行列,只有少数国人在争霸战争中立有军功而升为新贵。与此同时,野人的地位却逐渐提高,允许野人与国人一同服兵役,国人、野人逐渐融为一体。到战国时期,各国纷纷实行授田制,野人和大部分国人都从国家获取了份地,共同构成了封建制下的农民阶级。国人、野人合一,国、野界限泯灭。 其五,从血缘组织到地域组织。村庄共同体的形成,大致有血缘、地理、交通、经济等诸因素,其中以血缘最为重要。到春秋战国时期,随着乡官里吏的设立,一些乡里民事纠纷不再通过宗族来处理,而是由乡良人、里长来处理,血缘宗亲在乡里的支配地位受到冲击。《管子·问》的记载更能说明问题:“闾宗子之收昆弟者、以贫从昆弟者几何家?……余子父母存不养而出离者几何人?”这反映了齐国乡里之内父子不相养、兄弟不相助的情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