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1],是文明社会形成的最突出标志,对国家起源和形成课题的探索总与对文明起源与形成问题的探讨相伴相生。近些年来,尤其新世纪以来中国学者在探讨文明起源问题时也不再过多的关注或纠葛于中国早期国家形成的“标志”或“要素”,而开始在总结概括大量新材料新发现的基础上,探索中国早期国家的特征、模式、动力等相关理论问题,这显然是研究不断深入的表现。然而,如果以今天中国地域范围或概念来说的话,每一个地理单元或地区都有着各自区域内国家形态的演进,如中原地区、黄河下游地区、长江下游地区、长江中游地区、辽西地区,等等。史前时期每个地区在区域文化和社会发展中都可能出现早期国家的形态,而且会有着不同的特征和多样的道路或模式。单从考古材料和研究程度而言,目前可做相关分析的地区主要有中原地区、长江下游地区和辽西地区,而黄河下游的海岱地区和长江中游的江汉平原等材料虽不少,但不够系统全面,仅可做倾向性的推断。本文尝试在丰富的考古资料及前人研究成果基础上,拟概括提炼出有关其中国早期国家形成的模式与动力。 一、关于中国早期国家的讨论 新世纪以来,对“酋邦”和“早期国家”的讨论非常热烈。塞维斯(Elman R. Service)的酋邦理论经张光直先生引入国内,在中国的学术界产生了较为广泛的影响,对于探索中国文明与国家起源问题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同时也引起了激烈的争论。“早期国家”的研究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20世纪70年代克赖森和斯卡尔尼克(HenriJoannes Maria Claessen and Peter Skalník)提出“早期国家”的概念[2],将早期国家分为三类或者三个阶段,即未完全成形的早期国家或未发达的早期国家(inchoateearly state)、典型的早期国家(typical early state)、过渡形态的早期国家(transitional early state)。后来又将未完全成形的早期国家或未发达的早期国家更改为初始的早期国家(inchoate early state),概念本身有所变化[3]。无论如何,理论源于实际材料,而不是先有模式或理论,然后去框材料。值得注意的是,克赖森教授2006年来到中国学术交流,其对早期国家认识的修改,正是他学习到了“中华文明探源工程”中大量的最新的考古发现与资料的结果。此外,中国学者对早期国家的概念的看法与国外学界提出的早期国家又有明显的不同,甚至差别很大,关于这一点,已有学者论述[4],不再赘述。而中国学者们虽自觉不自觉地常常使用“早期中国”的概念,但学者之间也是存在较大争议[5]。 苏秉琦先生20世纪80年代中期提出中国文明起源的过程为“古文化-古城-古国”,并接着提出国家形态的“古国-方国-帝国”发展模式。红山文化在距今五千年以前率先跨入古国阶段,不迟于四五千年前,全国六大区系大体都进入了古国时代,即城邦、万国林立时代。方国阶段大约在距今四千年前,与古国是原始的国家相比,方国已是比较成熟、比较发达高级的国家,夏商周都是方国。但同时又认为,方国最早出现在夏以前,江南地区的良渚文化、北方的夏家店下层文化是最典型的实例[6]。现在看来,苏先生在这方面的最大贡献不是其概念与命名的恰当与否,而是他高屋建瓴指出的方向和方法。他应是首先明确地从中国考古学上将文明起源及早期国家形态进行阶段划分的学者,对当时重建上古史体系有着重要推动作用。1994年,王震中先生在其专著《中国文明起源的比较研究》中从聚落形态的演进角度来划分社会形态的演进阶段,认为中国文明起源可划分三大阶段,即社会尚未分层的农耕聚落形态-开始分化和分层的原始宗邑聚落形态-文明形成的城邑国家形态[7]。2003年,王先生从国家形态的研究反观文明化的进程,认为中国古代进入文明社会以后的政治实体演进为:邦国-王国-帝国三个阶段和三种形态[8]。至2005年,他进一步提出了中心聚落-邦国-王国-帝国的四阶段。中心聚落形态相当于复杂酋邦,在考古学文化上是仰韶文化的庙底沟类型和大河村类型,也就是仰韶文化中、晚期;邦国相当于龙山时代;王国阶段为夏商周时期;帝国阶段始于战国之后的秦王朝[9]。2004年,王巍先生在《中国古代国家形成论纲》一文中也将中国古代国家的形成和发展分为邦国、王国、帝国三个阶段,并从宏观的角度概括抽象出各阶段的特点[10]。2010年,李伯谦先生倾向用酋邦指代“邦国”,提出了中国古代文明演进的酋邦、王国、帝国三阶段论[11]。 这些都是较早时期学者们对中国早期国家形成问题研究的有益探索,也仅仅能说是一个侧面而已。实际上,随着这一问题的提出,学者们研究热情就迅速升温,以致持续高温,仅从纷繁复杂的争论中就可窥一斑,以讨论最激烈的龙山时代的社会性质为例,就有“酋邦或城邦国家”[12]、“酋邦王国或城邦王国”[13]、“古国”[14]、“邦国型国家”[15]、“城邦国家”[16]、“万邦时期”[17]等多种说法。 虽众说纷纭,但随着新世纪以来对相关材料研究的不断深入,在某些方面有逐步趋同的认识或者暂时的共识。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国家形态演进上至少存在三个阶段,即邦国、王国、帝国。后二者争议不大,一般认为至少夏、商、周属于王国阶段,秦代以后进入帝国时期。王国之前如何称呼,如上文已言存在较大争议,但却基本上都认为龙山时代晚期已进入了国家形态。结合文献与考古材料等综合研究,目前对于以陶寺遗址为核心的社会无论是属于“邦国”阶段,还是属于“王国”阶段,学者们都不否认其已经进入了国家形态。笔者以为,如果认为王国阶段是以王权国家为最大特征,陶寺国家既已进入最初的王国阶段(下文详述)。第二,虽然不同地区文化之间存在着互动的交流,但因其地域的和文化的相对独立性使它们有着各自国家形态演进的过程,也就是说,这些地区的国家形成应有着自己的特征。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区域国家形成的过程并不同时,亦不同步,存在发展的不平衡,有些区域已经进入国家形态,而有的可能还处在部落或酋邦阶段。而且最终的结果也不一样,有的是连续进化,而有的则是断裂或中断。其中中原地区表现出一脉相承、持续发展的特点,经历完了三个阶段。第三,同样是由于上文第二方面的原因,各区域国家形态演进中表现出不同的特质,进而呈现出不同的“模式”。其中陶寺文化和社会在早期国家形成过程中所创造的政治制度、统治模式、执政理念等多为后世所继承,成为中国古代文明和成熟国家形态特征与模式的主源[18]。或者可以说, “陶寺模式”与夏商周三代一脉相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