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早期国家形成的模式 考古学文化上的龙山文化时期是中原地区早期国家和文明形成的关键期。这一时期陶寺遗址的聚落等级分化严重且存在多个层级,复杂化程度较高。首先,聚落布局功能分区的本身就是等级分化的表现,宫殿区、仓储区、祭祀区、手工业作坊区等显然都是为权力阶层服务的。其次,从居址看,既有规模宏大,地位凸显的宫殿夯土建筑,又有简陋普通的半地穴式或窑洞式小房子。值得注意的是,同是贵族阶层则又进一步分化为下层贵族与上层贵族。再次,从墓葬埋葬情况看,陶寺早期和中期墓地都有着明显的差别与等级分化[19]。墓葬形成了金字塔式的等级结构,且存在着多个层次等级,而并非简单的大、中、小的差别。因此,这不仅反映了社会出现了阶层分化,还反映了这种分化已经达到相当复杂的程度。此外,陶寺遗址还发现有许多的乱葬墓,死者或被弃于灰坑,或被作为人牲祭祀,或被夯筑于城墙中,有的甚至是多人丛葬。这些应是社会阶层分化和阶级矛盾尖锐的反映。从陶寺所处聚落群更宏观的区域看,陶寺遗址附近20公里的范围内密集分布有14处陶寺文化时期遗址,这些遗址从空间关系上看,基本上围绕陶寺遗址分布,可分为三个差别很明显的等级,陶寺聚落在该聚落群中有着唯我独尊的地位,是绝对的中心聚落[20]。从整个陶寺文化的分布区看,也明显存在着聚落等级差别,都有着特大、大型、中型、小型的区分,聚落亦呈金字塔式结构模式。其中,陶寺遗址仍然是规模最大的聚落,优势明显,作为聚落中心之都邑的地位了然。 中原地区龙山文化晚期的王城岗遗址也是一处面积达34.8万平方米左右大型城址[21],城内发现多处大面积夯土基址和祭祀坑、玉石琮和白陶器等重要遗迹遗物。在其所在的颍河上游聚落群中呈围绕王城岗遗址密集分布的聚合之态[22]。聚落群明显的分为三个等级,等级分化及等级差别也较明显,其聚落结构为典型的“金字塔”模式。王城岗遗址是目前王湾三期文化中面积最大的城址,也应是整个文化区的聚落中心所在。聚落考古是一种社会考古学的研究方法,最能集中反映当时的社会状况。可见,中原地区国家形成关键期复杂的等级差别是社会政治结构的基础。 龙山文化时期,家族一级的社会组织作用与地位更加突出,随着宗教祭祀的发展,战争的催化,权贵家族的家族长权力得到不断强化,逐渐将神权、军权和族权集中于一身,王权开始出现,王者初步显现。陶寺早期五座规格最高的大型墓规划有序的集中于一个区域,墓主均为男性,随葬十分丰富的随葬品,表明这一地位最显贵家族中的男性具有最高的社会地位。更有学者直接指出,这些甲种大墓的墓主已经不是部落的首领,也不是酋邦之长,而是阶级社会里早期国家的最高统治者[23]。值得注意的是,陶寺M3015、M22类大型墓随葬品中带彩绘柄的玉钺、众多的石镞、骨镞等兵器类遗物很可能是墓主拥有军事权的体现。而彩绘陶器、木器、鼍鼓、特磬等礼器器类很可能同时又用于祭祀,这又表明墓主也应拥有一定的神权。墓葬本身在该家族墓地中是规格最高的,反映墓主又拥有最高的族权。所以,此类墓墓主似乎同时拥有了军权、神权和族权,墓主当为“王者”[24]。王城岗城址与陶寺城址出现了大型夯土建筑和宫殿类的建筑,城址统一性的规划、较为完善的布局和功能的分区、重要的政权性的大型建筑等等特征,很可能表明这即是王者所居之都。最近,在陶寺宫殿区外围又发现了面积近13万平方米的宫城城墙[25]。宫城的出现意义重大,从空间上凸现最高统治者与普通居民甚至一般统治者的区别,意味着社会最高统治阶级的出现,即“王权”的形成[26]。早期国家的意识形态基本上以维护王权垄断为核心,甚至陶寺“观象台”和圭表系统作为天文观测仪器也被国王所垄断,标志着王权专制、君临天下意识形态[27]。可见,王权是这类国家统治的核心。需要强调的是,王权出现不一定意味着此“王”是真正意义上的“家天下”之天下共主之“王”。换言之,陶寺国家之后发展成为了“家天下”的夏商周时代明显的天下共主的王朝国家形态。 陶寺早期大、中型墓中一些珍贵的器物,种类繁多且有一定的组合。各类器具在大中型墓,尤其大型墓中成套出现,漆木器与陶器或互为配套,并在墓中有大致固定的位置。而且随墓主身份不同,器物的使用已有相当严格的限制,如蟠龙纹陶盘、鼍鼓、特罄只见于大型墓中;朱绘大口罐在大型墓中用四件,而中型墓只能用两件[28]。可见,一些随葬品已成为墓主社会地位和等级特权的象征,而且有些随葬品又进一步成为区分显贵阶层中等级和差别的标志物。因此,有学者断定,陶寺文化时期社会上、中层已普遍使用了礼器,并已形成一套按贵族的等级身份依次有序地使用礼器的制度[29]。至陶寺文化中期,大墓的礼器群更加华丽,非实用性更强,礼器色彩更浓。此外,整个陶寺文化分布区内的下靳墓地[30]也存在一定的等级分化或分类,表明墓葬等级也存在着地域的差别,下靳墓地中最大的墓仅相当于陶寺的中型墓,似乎规模小、规格低的聚落其墓葬等级和规格也较低,最高等级的大型墓仅存在于陶寺遗址这一最高等级的都邑聚落中。这样一来,在陶寺文化分布区域内,陶寺文化墓葬等级出现了统辖于同一个等级体系或礼制系统内的迹象。而至二里头文化时期,墓葬等级开始在更广大地域内统辖于同一个等级体系内,也就是说,社会开始统一到一个等级制度、礼制系统,这一点较陶寺文化时期表现得更明显[31]。这些礼器表现出的显然是规范现实社会中各阶层行为、身份、仪礼等社会关系或言“礼序人伦”的礼制,而非仅是宗教祭祀神器。而且这种礼制往往与世俗的宗族关系有着一定的联系。虽然严格的阶级差别和等级秩序早已抛弃了宗族的亲情,权力与财富完全按照政治权利和经济集团利益来分配和传承,但仍然保留着形式上宗族血亲外衣,血缘政治依然是重要辅助。这种与血缘宗族相联的礼制是社会政治制度的特质,也是商周以及之后中国古代社会一直延续的独特统治模式。我们所谓华夏文明重要特质是礼乐文明即主源于此。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