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少数民族的分布特点 1.六民族的城乡分布 受历史、地理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我国大多数少数民族仍以农牧业为主导产业,城市化、工业化水平较低,这大大阻碍了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从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来看,全国市民化水平达到50.27%,汉族市民化水平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六民族中,除回族市民化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达到了53.50%外,满族和蒙古族拥有较高的城镇人口比例,分别为43.74%和46.19%,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壮族、维吾尔族和藏族城镇人口的比例仍然较低,其中壮族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34.37%,维吾尔族城镇人口仅占总人口的22.38%,近八成藏族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纵向来看,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表明了各民族市民化发展的基本格局。回族市民化水平大大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2000年45.3%的回族人口已经拥有城镇户籍。满族和蒙古族城镇人口的比例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为35.25%和32.70%,而壮族、维吾尔族和藏族严重滞后,尤其是藏族,2000年其城镇人口比例仅12.83%,这种情况到2010年也未有较大改变。这说明大部分藏族人口居住在农村地区。而与此相反,城镇汉族人口多,从另一方面表明了我国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如新疆、西藏、广西等发展滞后,城镇化水平偏低,发展不平衡。汉族多分布在城镇地区,而少数民族多分布在农村地区,且汉族和少数民族居住隔离现象严重,维吾尔族、藏族等民族受语言、文化和饮食习惯等的影响,人口高度聚居。 2.六民族的集中程度 中国各少数民族的分布具有较为明显的差异性,但大多数少数民族都呈现出聚居的形态,甚至一些少数民族集中在一个省份,有的民族则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分散,并与其他民族相交融。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六民族的分布区域具有较大的差别。其中,人口最多的壮族主要分布在广西、云南和广东三个南部省区;回族广泛分布在宁夏、甘肃、河南、新疆、青海等17个省区,是分布最分散的民族;满族则主要分布在辽宁、河北、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和北京这几个东部的省、市、自治区;维吾尔族和藏族最为集中,集中分布在新疆和西藏;蒙古族和满族相似,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辽宁、吉林、河北、黑龙江和新疆等省区。由此可以看出,壮族、维吾尔族和藏族较为集中,集中分布在我国西北部、西南部和南部边陲地区;回族、满族和蒙古族分布较为分散,其中蒙古族和满族分布具有较大的重叠性,多分布在东北部各省份,靠近东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民族交往和民族融合程度较高。 为了进一步度量各主要民族的人口在全国按省区地理分布的集中或离散情况,这里采用离散度指标方法,即设离散度为L,则L=1-ΣXi2/X2。其中Xi为某民族在各省区的人口数,X为该民族在全国的总人口数。L=1表示该民族绝对均衡地分布于全国所有省区,L=0表示该民族全部集中于一个省区。以此方法,根据1982年到2010年三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来度量六民族人口分布的真实状况。如表9所示,从1982年到2010年30年间,六民族分布的变化总体上较为稳定,离散度上升或下降的幅度较小。其中维吾尔族离散度最低,集中分布在一个省区,其次是壮族。这两个民族在30年间离散度有轻微上升,但仍然大部分集中在一个省区。离散度最高的是回族,四次人口普查的数据均显示回族离散度超过0.90,其次是满族和藏族。这三个民族流动程度较高,分布较为分散,离散度相对较高。蒙古族虽然没有回族、满族和藏族分散,但相比维吾尔族和壮族,在全国的分布相对分散。由此可以看出,靠近东部和中部地区的少数民族比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分布得更为分散,流动性更强。 进一步从历次人口普查数据看,从1982年到2010年,总体上我国各少数民族聚集的省区基本不变,但是从人口集中率来看,在这30年间,各民族人口集中率逐渐下降,逐渐向全国范围流动,2010年六民族遍布所有省级行政区。其中,较为明显的为壮族,其在广西的人口集中率从1982年的92.09%下降到2010年的85.36%。维吾尔族在新疆的人口集中率从1982年到2010年下降幅度不大,新疆仍然是维吾尔族的主要聚居区。蒙古族除了集中分布在内蒙古和辽宁外,在河北、黑龙江和吉林也有少量人口分布。壮族、维吾尔族和蒙古族是分布相对较为集中的主要少数民族,与这些民族相比,回族、满族和藏族的分布相对较为分散。回族遍布全国各地,主要聚集在宁夏、甘肃、新疆和河南等地。满族主要集中在东北地区的辽宁、黑龙江和吉林,2010年超过20%的满族人口分布在河北,而吉林和黑龙江的满族人口比例有所下降,说明近些年来,满族人口从东北地区向河北等东部和中部地区迁移。藏族人口主要分布在西藏、青海、甘肃以及西南的四川等地。从六民族的地理分布来看,壮族、维吾尔族和藏族主要分布在我国西部和南部边陲地区。这些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少数民族人口分布集中,在语言、宗教习俗等方面与东部沿海地区有较大的差异,进一步受到受教育水平的限制。这些因素客观上限制了少数民族人口向东部沿海地区的迁移和在该地区的就业[26]。而回族、满族和蒙古族的人口主要分布在中部和东部地区,且分布相对较为分散。这两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城市化、工业化程度较高,有着良好的民族交往和民族融合条件,且便于人口流动。 3.六民族的人口迁移 长期以来,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分布格局具有非凡的稳定性,主要表现为集中居住在西部内陆地区,且多为农村地区。但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族政策的变化和交通工具的改进,民族人口的再分布渐趋活跃,人口流动加快[28]。高向东等人运用各种空间技术和香农-威纳指数等方法,分析了我国少数民族人口的空间变动,发现少数民族人口仍然高度聚集在民族传统区域,改革开放后集中度趋于下降,呈扩散趋势[29]。基于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中外来各民族人口登记地状况的统计显示,汉族流动人口在本县内流动、本省其他县流动和省外流动三者较为均等。六民族中壮族流动人口和汉族十分接近,回族流动人口以在省内其他县流动为主;满族流动人口在省外流动相对较少,在本县流动最多;维吾尔族流动人口绝大多数在本县流动和在本省其他县流动,在省外流动的比例最低;藏族流动人口主要在省内其他县区流动;蒙古族和满族流动人口情况类似,主要是在本县流动。六民族相比,维吾尔族、满族和蒙古族流动人口主要在本县流动,藏族、维吾尔族和回族流动人口主要在省内其他县流动,壮族流动人口在省外的流动量最大。 从具体的流动原因来看,务工经商、投靠亲友和随迁是各民族人口流动的三大主要原因。改革开放的深入,“西部大开发”等国家政策的实施,为各民族人口流动和民族交往提供了便利的外部环境。市场化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吸引了不少民族人口流入中部和东部沿海地区,寻找就业机会,提升生活水平。因此可以看出,务工经商是六民族人口流动最主要的原因。壮族务工经商人口最多,维吾尔族和藏族务工经商人口占比最少。与女性相比,男性更倾向于务工经商,女性更多的是作为随迁家属和投靠亲友而流动。超过一半的(53.01%)壮族流动人口是为了务工经商,投靠亲友者和随迁家属分别占据13.73%和11.12%;回族人口流动的主要原因是务工经商和投靠亲友,这两方面的流动人口分别占总流动人口的29.35%和22.22%;维吾尔族的人口流动最为特殊,27.55% 的维吾尔族流动人口是去投靠亲友;20.88%的藏族流动人口作为随迁家属而流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