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与汉代的制度建设(4)
(三)经学之士的抑商主张 入汉以后,在进行自我调整和改造之时,经学吸收了法家的抑商主张,以保证重农政策的真正落实,遏止商人势力的过度膨胀,维护封建政权的长治久安。在这个问题上,汉代经学是有一个变化过程的。昭宣之前,治经儒生虽然从总体上倾向于抑商,但在一些具体做法上又表现出对商人的让步和放任。元成以后,随着法家学说的普遍沉寂和儒家经学的完全独尊,治经儒生似乎成了重农抑商的独家发言人。官府的抑商主要是限制商人势力的扩大,并非反对关乎民生的一切商业活动。新莽时期,王莽在“劝农桑”的同时,为抑制富商大贾的盘剥,根据《周礼·地官·泉府》有“赊贷”,另一经学著作《乐语》(今佚)有“五均”的记载,在听取刘歆等经学大师的意见后,依照《周易·系辞下》“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之语,下令“开赊贷,张五均,设诸斡者,所以齐众庶,抑兼并也”[1](《王莽传》),随后在长安、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等城市设置五均官,其中“司市”、“贾师”、“肆长”等职掌,皆与《周礼》所载相同。东汉时期,政府虽然也曾根据儒家经义下令“禁民二业”,“商者不农”,不准商人占有土地,兼营农业,但在总体上却改变了对商业特别是商人实施的抑制、打击的政策,采取了放任甚至保护的态度,致使商人势力畸形发展,社会风尚骄奢淫靡。到了后期,几乎“举世舍农桑,趋商贾”,“治本者少,浮食者众”[9](《浮侈》)。崔寔、王符、仲长统等清正、明智的经学之士,深感这是民众饥寒、社会动乱的一个重要原因,于是立足于儒家的政治理念,强烈呼吁重农抑商,崇本抑末,遏止商业和商人势力的恶性膨胀。然而此时东汉政权已经日薄西山,作为一种政治文化的儒家经学也趋于没落,他们的理想是根本无法实现的。 三、救灾活动的理论依据 (一)经学在救灾活动中的功能 汉代自武帝以后,救灾活动也与儒家经学发生了密切关联。经学著作不仅在文化学术领域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而且成了统治者处理各种社会问题包括救灾问题的理论依据。元狩元年(前122年),武帝首次于救灾诏书中称引经义。这一年,淮南王刘安谋反失败,被祸身亡者达数万人。接着又发生雪灾,大批百姓冻饿而死。武帝为此下诏:“盖君者心也,民犹支体,支体伤则心僭怛。日者淮南、衡山修文学,流货赂,两国接壤,怵于邪说,而造篡弑,此朕之不德。《诗》云:‘忧心惨惨,念国之为虐。’已赦天下,涤除与之更始。朕嘉孝弟力田,哀夫老眊孤寡鳏独或匮于衣食,甚怜愍焉。其遣谒者巡行天下,存问致赐。”[1](《武帝纪》)至元鼎二年(前115年),江南地区发生水灾,武帝“遣博士中等分循行,谕告所抵,无令重困”[1](《武帝纪》)。博士专掌经学传授,这次却被派出去视察各地灾情,可见武帝已把经学与救灾问题联系到一起来了。 昭宣之后,在处理救灾问题时,士大夫们往往把是否符合经义作为重要标准。据《汉书·谷永传》,元延元年(前12年),水灾不断,百姓失业流散,而有些官吏却奏请增加赋税。谷永上疏成帝,批评此举“甚缪经义,逆于民心”[1](《谷永传》)。在救灾活动中,皇帝下诏,大臣上奏,大都称引经书、标榜经义。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东汉后期。 我们应该这样看待经学在救灾活动中的功能:一遇自然灾害,人民群众生活无着,对现实政治的不满情绪和反抗意识随即增强,社会矛盾变得尖锐起来。于是最高统治者借助经义,显示仁德,表明自己对受灾百姓的哀悯之情,以赢得拥戴和好感,缓和社会矛盾。当然,统治者对广大劳动群众是不可能真正有慈爱之心的,他们考虑更多的是自己的既得利益。 (二)儒家经典与黄河水患的治理 在汉朝组织大规模治理水患的过程中,经学有着特别突出的影响。汉代的经学大师特别是那些精通《禹贡》者往往被视为深谙治河之道的人。成帝初年,大臣冯逡上疏,建议修治黄河,“事下丞相、御史,白博士许商治《尚书》,善为算,能度功用,遣行视”。因《禹贡》中有九河之文,“议者常欲求索九河故迹而穿之”[1](《沟洫志》)。当时最有名的还是平当以《禹贡》治河的故事。《汉书·平当传》载,大臣平当“以经明《禹贡》,使行河,为骑都尉,领河堤”。颜师古注云:“《尚书·禹贡》载禹治水次第,山川高下,当明此经,故使行河也。”平当本人也十分看重经学与治河的关系。他曾于哀帝初年奏言:“九河今皆寘灭,按经义治水,有决河深川,而无堤防雍塞之文。”要求依照经义,采用疏导的办法治河。王莽当政,曾征召有治河才能的人员上百名。这些人提出了各自的治河方案,大臣韩牧、王横都曾谈及《禹贡》所载大禹治水之事,韩牧甚至以为“可略于《禹贡》九河处穿之”[1](《沟洫志》)。然而这一时期,关于治河问题,空谈者多,却几乎无施行者,以致始建国三年(公元11年),黄河在魏郡决口,清河以东数郡被淹。河水又侵入汴渠,兖豫两州连年遭受水灾。 东汉明帝即位后,决计治理黄河,使河汴分流。据《后汉书·循吏传》,永平十二年(公元69年),明帝召见通晓水利的王景,问以方略。“景陈其利害,应对敏给,帝善之”,除赐以钱帛衣物,还赐以有关图书,其中就有《禹贡图》。在治河过程中,王景“商度地势,凿山阜,破砥绩,直截沟涧”[6](《循吏传》)。李贤注《后汉书》,以为《禹贡》有“原隰底绩”之语,所以此处“破砥绩”,乃“言破禹所致功之处也”。与王景同时的班固著《汉书·沟洫志》,曾引《左传》、《论语》之言以发论。这些都显示出经学的重要影响。顾颉刚先生曾指出:“禹治洪水是古代一件极大的故事;《禹贡》一篇就是记他治水的经过的,列在《尚书》的《虞夏书》中。固然这篇未必真是禹所作,却也不失为中国地理学史里第一篇大文字。在经书里,讲地理最有系统和最有真实性的,也推着它了。汉人治水,用了它作根据,在没有科学的地理学和河海工程的时候,也不失为一个办法。只是《禹贡》本书太简略了,只能使人知道些水道的大概,不能给人以治水的整个计划。”[10](P66-67)的确,河川的治理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有其自身的规律,仅仅依靠经学,仅仅取资于经学著述,是远远不够的。诚如周予同先生所说:“试问假使黄河决口了,你就是将《禹贡》首一字背诵到末一字,你能像灵咒似的使水患平息吗?”[3](P103)当时一些有成就的治水专家如王景等,主要依靠的还是自己的才华、经验和敬业精神以及人民群众的辛勤劳动。 东汉末年,经学的政治功能和影响日渐缩小,同时汉朝腐败没落,无力组织大规模的救灾活动,经学与救灾活动的关联也越来越少。灵帝、献帝所发的救灾诏书中,未见有称述经义之处。魏晋以降,虽然仍存在将经学运用于救灾活动的情况,但较之以经治国的汉代,是不能同日而语的。当然,儒家经学的基本理论对后来的救灾活动仍有深刻的影响。如主要导源于《周易》的天人合一思想、天地人一体观等始终是后人强调人类与自然生态环境之间高度和谐的思想依据,成为中国传统救灾思想的理论支柱,而其推天道以明人事的整体思维方式又在后人思考救灾问题时发挥了重要作用。还有,儒家经学中的民本、重农和注重节俭、积储以及自然资源保护等思想观念,都成为中国传统救灾思想的基本内核[11]。这些都是我们应该很好地加以继承和弘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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