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曹沫史事求真 分析曹沫的形象与史载,让人感兴趣的一个问题是,这个刺客形象的起点,亦即曹沫的本来面目是什么样子的呢?虽然口述史的特点让我们对细节不必过于认真,那么曹沫到底劫持过齐桓公吗?既然曹沫生活在鲁庄公时期,下面就让我们回到那个时期,分析是否有曹沫行刺齐桓公的可能与必要。 鲁庄公九年,鲁国护送公子纠回国,与齐桓公有仇,但是鲁庄公十年长勺之役,鲁国大获全胜。齐桓公转而致力于自身的改革和国力的发展。鲁庄公十三年,齐桓公召集北杏会盟,但是未达到预期目标,鲁国并未参加。齐在会后以遂人不参加会盟而灭掉遂国,使齐国的势力到达了汶水北岸,对鲁国产生威胁。这些是史实。也就是说齐对鲁的威胁是一种施压的做法,非是直接正面战场的“三战三败”。而鲁国意识到这一点,迫于齐国的强势,愿意与齐国言和,所以于北杏会盟的同一年冬天与齐盟于柯。这确实是出于鲁国的请求,但是并非传说中鲁国是早有预谋劫持齐桓公而提出请求的。因为鲁国在小国之中有强大的号召作用,鲁国要求与齐言和,齐桓公自是喜出望外,这也就是《管子》等书所记齐桓公非常痛快地答应会盟的根本原因所在。管仲辅佐齐桓公称霸的策略之一就是“亲邻国”,而这个做法的关键之一就是“反其侵地”。《国语·齐语》载桓公曰:“吾欲从事于诸侯,其可乎?”管子对曰:“未可。邻国未吾亲也。君欲从事于天下诸侯,则亲邻国。”为此,管仲提出必须“审吾疆场,而反其侵地;正其封疆,无受其资”。说到邻国,鲁国是离齐国最近、最重要的邻国,所以似乎不必曹沫提三尺之剑劫持齐桓公,只要鲁国归顺齐国,齐就会归还其土地,这也可以《国语》为证。《齐语》载“桓公曰:‘吾欲南伐,何主?’管子对曰:‘以鲁为主。反其侵地棠、潜,使海于有蔽,渠弭于有渚,环山于有牢”’。韦昭注:“棠、潜,鲁之二邑。”鲁国在齐国的对外战略中举足轻重,鲁国的归附与否,关系到齐在诸侯国中的地位是否稳固。所以归还侵鲁之地,乃是齐的既定国策,并不需要以刺客相逼。而且,春秋时期霸主的策略强调的是服从,而不是侵占土地,与战国时期强调灭国略地截然不同。在“刺客”说里面,对鲁亡地的强调应当是战国时人的观念。 春秋时期,臣子尊重别国国君,自称自己是“外臣”。如,《左传》成公十六年记载,晋楚鄢陵之战时,辅佐新军的晋将郤至“三遇楚子之卒,见楚子,必下,免胄而趋风”。在如火如荼的战场上,还不忘对敌国国君表示恭敬。楚共王派使者以弓为礼物问候他,郤至则脱下头盔,恭敬地说:“君之外臣至,从寡君之戎事,以君之灵,间蒙甲胄,不敢拜命。敢告不宁,君命之辱。为事之故,敢肃使者。”对使者肃拜三次而后退走。郤至以“伤国君有刑”,将下军的韩厥以“不可以再辱国君”(20),都下令停止追击敌国国君。这都是春秋中期的事情,更何况早在他们之前一百多年的春秋初期的曹沫呢? 曹沫身为刺客,一洗国之耻辱而自己也扬名后世,这是非常明智而光荣的事情。然而,必须看到这是战国时人的观念。而事实上,春秋时期社会上仍然“尊礼重信”,认为忠、信是人的立身之本。曹沫是刺客自然不能算是合乎“礼”的,而鲁庄公更不可能亲自为刺客而劫持齐桓公(21)。《左传》庄公八年记载,鲁因郕国问题与齐冲突,仲庆父请求攻打齐师,鲁庄公不许,说:“我实不德,齐师何罪?罪我之由。《夏书》曰:‘皋陶迈种德,德,乃降。’姑务修德以待时乎!”也就是说在鲁庄公的思想里,修德的观念很重。换一个角度来说,在强调以礼、信服人的春秋早期,若鲁庄公与曹沫早有预谋,身藏利刃,劫持齐桓公的话,那么,这种做法在当时就会为天下所不齿。所以说,曹沫劫持齐桓公之说,核之春秋初期的社会与思想背景,应当说是不大可能出现的。 然而,毕竟《战国策》、《管子》、《吕氏春秋》、《公羊传》、《榖梁传》、《史记》、《新序》、《资治通鉴》、《太平御览》以及后世的文学作品皆采纳了曹刿(或曹沫)为刺客的说法。可以说曹沫曾为刺客是战国秦汉非常流行的说法,汉武梁祠即有曹刿(或曹沫)劫持齐桓公的画像石。这种说法不可能完全是空穴来风,应该是有一定根据的。 事情的真相,也许应该换一个角度来考虑。春秋时人所理解的“刺”与战国人的“刺”应当是不一样的。《说文·刀部》训“刺”为“君杀大夫曰刺”,并且说“刺,直伤也,从刀从朿,朿亦声。”“刺,直伤也”,这应该是刺的本义,即用尖锐的东西向前直戳。先秦时期,用语言进行严厉地指责、批评,也叫做刺。批评、指责的对象可以是人,是物,也可以是思想、制度等。“刺”的这种意思在《诗经·国风》中很常见,即所谓“刺诗”也。《毛诗序》云:“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郑玄笺:“风化、风刺皆为譬,喻不斥言也。”(22) 不仅《毛诗序》屡言刺诗,诗中也屡见作此意思的“刺”,如:《魏风·葛屦》:“维是褊心,是以为刺”。《荡之什·瞻卬》:“天何以刺?何神不富?”《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亦曰:“仁义陵迟,《鹿鸣》刺焉。”此外,《战国策·齐策》:“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礼记·檀弓下》:“故子之所刺于礼者,亦非礼之訾也。”所以曹沫刺齐桓公该是据“礼”力争。曹沫不是鲁国的执政卿士,而只是鲁庄公参加柯之盟的一般随从,可是他有理有据,针对齐国不竞于德而竞于力,威逼邻国的做法提出质疑,并指出齐国的做法违背先王之命。曹沫越班进言,这一做法,实属意外。因为时处春秋早期,非常讲究臣子的班列位次,曹沫的僭越行为,真是让人瞠目结舌,所以更会引起时人的惊异。他也就因为有超人的勇气与眼光而被人们记住。而且,在这之前的庄公十年,曹沫以“肉食者鄙,未能远谋”的超人智慧与远见已经引起史官注意。曹沫指挥长勺之战,以倡导“勇气”大获全胜。所以在时人眼里,曹沫肯定是勇士的代表。 曹沫以义正词严的语言“刺”齐桓公,使齐桓公心悦诚服,与鲁捐弃前嫌,修好关系,也许这就是春秋早期柯地会盟时曹沫为刺客的真相。但是相传至战国以后,在行侠仗义、快意恩仇的社会风气里,在口耳相传的口述史里,曹沫为刺客的说法理所当然地被改造加工,在变成战国社会观念所需要的形象之后进行传播。成为策士口中宣扬自己主张的例证,这才成为战国后期真正刺客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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