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研究,还是粗疏地阅读我国古代文化知识,都会遇到被叫做十干的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和被叫做十二支的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笔者发现,由这22个字符组成的干支系统,实是颇具“乡土”特色的地域文化纽结。若要对古代天文学、古代医学、古代哲学等传统文化进行深入细致的研读,不清楚由这22个字符组成的干支系统及其承载的文化信息,就会寸步难行。65年前,郭沫若著《释支干》一文,首对这一颇具地域文化特色的符号系统,进行了科学的审视。今天重读此文,对指导我们科学地审视和研读地域文化,仍具十分有益的启迪。 一、不盲从古说,力求干支奥义 在郭沫若之前,古人对干支早有诸多解释。在一味从古的文化人眼里,这些解释似乎已成不刊之论,而郭沫若在《释支干》一文中却说:“关于支干解释,自汉以来如《淮南子》、如《史记》、如《汉书》、如《说文》,虽均有所尝试,然皆据后来之字形字义以作望文生义之臆测,故了无一当”。 对古说乃“望文生义”、“了无一当”的批评,其不盲从古人的神色溢于言表。而我们细读《释支干》全文,则会发现,这种大胆决绝进行否定的勇气,确是建立在坚实的科学探索基石之上的。其纵横开合的论证,无处不浸透着科学的智慧,探索的艰辛! 从《释支干》中,我们可以看出郭沫若对颇具地域文化特色的干支符号,做了如下考证: (1)力求干支符号本义 郭沫若首先从文字发生学的角度,考证干支符号的文字起源。他对甲骨文的精深研究,使他得以从甲骨文之初形,考证得“甲、乙、丙、丁”乃是产生于渔猎社会的一组最早的文字系统。他证释“甲”是鱼鳞、“乙”是鱼肠、,“丙”是鱼尾,“丁”是鱼之眼睛,四字通统从鱼而来,而鱼只有在渔猎社会时期才是人类主要的生活资源,故得出“甲、乙、丙、丁”在文字发生学上当是最古老的一组文字。 他在考释“甲、乙、丙、丁”四字时,对前三字的考释没费多大力气,费力最多的当是“丁”字。因为“丁”字,在《尔雅·释鱼》中早有成说:“鱼枕谓之丁”。不从已被视为权威的成说,就得拿出自己坚挺的证据来。郭沫若首先指出郭璞的注释是以彖文为说,非文字初形。然后提出“丁”系“睛”之古字,是“达视不能见睛”之古语。否则,就不可能出现后世“目不识丁”之成语(今人以“目不识丁”为目不识字,原义实为“目无瞳子”之意)。 接着郭沫若对“戊、己、庚、辛、壬、癸”六个字作出了详尽的考释,指出它们是一组器物之象形,且多系古人所用之武器。“戊为戚,己为缴,庚为钲,辛为剞为削,壬为镵,癸为戣”。应当说也是古人常用之生产工具。 据此,郭沫若进一步指出:“甲、乙、丙、丁属于渔猎时代之文字,而钲、戚、戣、削,则非金石并用时代不能有。”由殷代确已有青铜器之钲,认定此文字当为殷人所补造。 在考释十二支,也即十二辰的本义时,郭沫若首先遇到了“辰”为何物的难题。前人之成说纷纭,郭氏所面临的任务是拨乱反正。 经其考证,卜骨出土之后,“子”字在古代十二辰中竟有二个。“丑”实为瓜形,“寅”字之最初形为矢形、弓形、或奉矢形,与引射同意;疑“卯”即“刘”之假借字。“辰”本耕器,十二辰中的第六位“巳”在卜辞中均作“子”,字形为“”,为“”或“”,与第一位之“”“合而为二子”。“午”字为索形,殆驭马之辔。“未”字实为“穗”,“申”字乃像以一线串联二物之形,古有重义之谓。“酉”字很明显地保留着壶尊之形,在卜辞及古金文中更多地假以为“酒”字。“戌”则从古文字学家罗振玉之说,“与戊殆是一字”。“亥”字虽与“豕”近似,但并不就是“豕”。从古代豕亥传讹的故事,更能说明亥非豕,犹己之非三。因此认定亥为异兽之形,但不知为何物而有二首六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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