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国,至少在其建立初期,内部具有族群异质性,是毋庸置疑的,而有关渤海史的主要争论--渤海族属之争,也恰恰是由此展开的。可以说,在整个史学界,像渤海族属问题这样论者众多,历久弥新,特别是学术观点大致依论者的国籍而分立的议题,大概也不多见。李成市先生揭示了这一学术争论的深层次背景:“各国(虽未明言但实际上)无不是将本国的对民族与国家一般认识作为认知系统,并顾及到本国需要解决的现实政治问题来突出渤海史。”①据此而言,尽管“现实政治问题”的影响不易消除,但是如果我们能够在“民族与国家的认知系统”上达成一定的共识,或许能够在消弭分歧的道路上迈出坚实的一步。正是基于此,李成市先生提出超越民族国家的境界,用“种族关系论”来考察加入渤海国的各族群(ethnic group)的客观属性与主观归属意识,从而寻找到解决渤海族属问题的新路径。这当然是一个值得称道的视角,但是从李先生的具体论述看,仍有一些不够完善之处。 首先,李先生较为重视“种族”,同意那种把南部靺鞨人看做是源自秽、沃沮的观点,进而归之为南部系靺鞨,并与北部靺鞨相区别。但是这不过是在文献、考古两方面均缺乏证据的纸上推衍,从今天的考古发现看,靺鞨诸部尽管在文化上有一定区别,但是这种区别远远小于其与秽、沃沮的区别,因此对靺鞨诸部做这样的种族划分是没有根据的。其次,与靺鞨种族构成判断相关的,李先生对哪些靺鞨人参与了渤海建国的推论也值得商榷,所谓“渤海国家的发展过程,也是由包括高句丽系集团在内的、以粟末靺鞨为中心的统治共同体对靺鞨各族首领层的统一和重组的过程”②,实际上忽略了粟末靺鞨以外的靺鞨人在渤海建国过程中的作用。 再次,李先生注意到“从渤海建立到崩溃的过程被渤海吸收进去又脱离开来的靺鞨诸族的动向中,仅仅看到(靺鞨各族)集团的客观属性是不够的,还必须考虑到这些部族集团的主观归属意识。因为通过使用这个概念,可以将这方面都包括进来”③。但是如何从历史文献中发现这类“主观归属意识”的变化,恐怕还需要找到更好的切入点。 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李先生再次强调了高句丽遗民与靺鞨人的种族差异,当然,因为南部系靺鞨的判断,似乎高句丽遗民与渤海占统治地位的粟末靺鞨人之间又有些种族亲缘,但是这种种族差异与联系在渤海国历史发展过程中究竟产生了多大的影响,并未得到很好的阐释。正如陈寅恪先生在《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中所称:“全部北朝史中凡关于胡汉之问题,实一胡化汉化之问题,而非胡种汉种之问题。当时之所谓胡人汉人,大抵以胡化汉化而不以胡种汉种为分别,即文化之关系较重,种族之关系较轻,所谓有教无类者也。”④从这个角度看,渤海国内高句丽人与靺鞨人以及南北系靺鞨人之间的种族差异,与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现实需要之间哪个影响更大,还有待具体分析。 为了解答上述问题,本文选择族群因素在渤海发展史上的影响这一视角,探讨先后加入渤海国的粟末靺鞨等南部靺鞨人、高句丽遗民以及北部靺鞨人对族群身份的认识;在何种程度上、什么时间范围内以族群身份参与渤海政治活动;又因何种原因放弃或坚守自己的族群认同。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指称的“族群”,从内涵上属于英国民族社会学家安东尼·史密斯所定义的前近代社会族群发展演化的第三个阶段,即“族裔共同体”(ethnic community)阶段。所谓“族裔共同体”是指:“一个拥有名称,共享起源的神话,共同拥有历史记忆,具有一个或多个共同文化的因素,至少在精英层中间有与祖土相联以及有团结一致的情感的人类群体。”⑤ 一、渤海建国之初的复杂族群面貌 有关渤海建国历程的记载主要出现在两《唐书》中,其内容十分简略,兹详引之如下: 《旧唐书》卷一九九下《渤海靺鞨传》: 渤海靺鞨大祚荣者,本高丽别种也。高丽既灭,祚荣率家属徙居营州。万岁通天年,契丹李尽忠反叛,祚荣与靺鞨乞四比羽各领亡命东奔,保阻以自固。尽忠既死,则天命右玉钤卫大将军李楷固率兵讨其余党,先破斩乞四比羽,又度天门岭以迫祚荣。祚荣合高丽、靺鞨之众以拒楷固;王师大败,楷固脱身而还。属契丹及奚尽降突厥,道路阻绝,则天不能讨,祚荣遂率其众东保桂娄之故地,据东牟山,筑城以居之。祚荣骁勇善用兵,靺鞨之众及高丽余烬,稍稍归之。 《新唐书》卷二一九《渤海传》: 渤海,本粟末靺鞨附高丽者,姓大氏。高丽灭,率众保挹娄之东牟山,地直营州东二千里,南比新罗,以泥河为境,东穷海,西契丹。筑城郭以居,高丽逋残稍归之。万岁通天中,契丹尽忠杀营州都督赵翔反,有舍利乞乞仲象者,与靺鞨酋乞四比羽及高丽馀种东走,度辽水,保太白山之东北,阻奥娄河,树壁自固。武后封乞四比羽为许国公,乞乞仲象为震国公,赦其罪。比羽不受命,后诏玉钤卫大将军李楷固、中郎将索仇击斩之。是时仲象已死,其子祚荣引残痍遁去,楷固穷蹑,度天门岭。祚荣因高丽、靺鞨兵拒楷固,楷固败还。于是契丹附突厥,王师道绝,不克讨。祚荣即并比羽之众,恃荒远,乃建国,自号震国王,遣使交突厥,地方五千里,户十余万,胜兵数万。颇知书契,尽得扶馀、沃沮、弁韩、朝鲜海北诸国。 从上述记载看,渤海建国伊始,就面临着较为复杂的族群形势,当然,学术界的相关研究比记载本身还要复杂。 首先,建国核心力量--大氏集团的族属问题即是学界长期热议的话题,现在看来,学界基本认同大氏集团为臣服过高句丽,并一定程度上接受了高句丽文化的粟末靺鞨人。⑥ 其次,尽管大氏集团是粟末靺鞨人,但从两《唐书》的记载看,其与乞四比羽率领的“靺鞨”是有一定区别的:两者有着不同的组织力量;而且一个被称作“高丽别种”,一个直称“靺鞨”。不同的组织或与靺鞨自身的不同部落有关。至于“高丽别种”、“靺鞨”之分,则相对复杂。周一良先生曾经认为:“今案‘别种’之称犹‘别部’,为政治上相统属而种族上十九不相同之部落。”⑦大氏集团被称作“高丽别种”,与其源出靺鞨又曾受高句丽统治的历史相合,但是大氏集团与乞四比羽集团间的区别恐怕不在于此。据笔者考证,乘李尽忠、孙万荣之乱东归建立渤海国的靺鞨人,主要是唐灭高句丽过程中内迁营州的,也即在唐、高句丽对抗过程中,曾臣服过高句丽的那些靺鞨人。⑧也就是说乞四比羽部很可能也是受过高句丽统治的靺鞨人。那么既然都是曾经臣属过高句丽的靺鞨人,为什么有的称作“高丽别种”,有的没有呢?我认为这个区别在于文化。 《新唐书》卷二一九《黑水靺鞨传》载:“高惠真等率众援安市,每战,靺鞨常居前。帝破安市,执惠真,收靺鞨兵三千余,悉坑之。”说明高句丽对靺鞨的统治也是一种“全其种落,顺其土俗”的羁縻模式。新罗人崔致远《谢不许北国居上表》中有如下描述:“按渤海之源流也,句丽未灭之时,本为疣赘部落,靺鞨之属,实繁有徒,是名粟末小蕃,尝逐句丽内徙。”⑨“疣赘部落”是对高句丽统治下的靺鞨人的精确描述。正因为这种羁縻统治,因而在唐人看来,靺鞨人在文化上仍与高句丽人有着明显区分。但是根据考古发现,作为渤海早期王室墓葬群的六顶山古墓群,具有了相当多的高句丽文化因素,特别是在埋葬上层贵族的第一墓区。这说明粟末靺鞨族属的大氏集团确实接受了不少高句丽文化。可以推测,从太宗伐高句丽到高宗灭高句丽这20年间,部分靺鞨人由于成为高句丽的重要军事支柱,文化上也进一步受到后者的影响。作为渤海统治核心的大氏粟末靺鞨就属于这种情况,《海东绎史》卷一一引《东史》曰:“大祚荣本高丽旧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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