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本国史》的修订及相关问题的思考(5)
几乎同时,他在给陈乐素先生的信中也说: 据方司铎言,浙大曾有学术论文有伤本地大姓感情之事,足证予近日所主张凡问题足以伤民族之感情者,不研究不以为陋。如氏族之辩、土客之争、汉回问题种种,研究出来,于民族无补而有损者,置之可也。(54) 按陈先生之主张,上起“国家体统”、“民族感情”,下及“本地大姓”,凡因求真而引出“麻烦”的事,都应该避而不谈。换言之,因求真而不获致用,或者反而有害于用,历史学者就不该固执地一味“求真”,此时“不载不失为真也”。 上述引录,并非是让顾、吕及两位陈先生互相驳难辩论。然而将这四位史学名家的看法稍加排列,就显示了问题的奇怪和独特:不能有碍于“用”而“禁遏考证”;学问研究的求真“不必过泥”;学问的求真“无避讳之必要”等等,诸如此类的讨论对于自然科学家而言,简直匪夷所思。但历史学者则是习见已久,恬然不复为怪矣。 就其起源和本质而言,历史学本是一项公益性的事业;出于对整个群体命运的关怀,而不带有任何私人目的和利益取向来从事学术研究,遂成历史学家的使命。故他们有责任,也有权利、有义务把历史真相揭示出来;而社会当有“度量”去听取、参考或接纳历史学家的研究结果。 然而,史实真相的揭示,并非像说说“昨夜邻猫生子”那样简单。在这里,肯定或否定一个史实,揭示或掩盖一个真相,不仅仅是一个是否符合历史实际的问题,还纠缠着各种各样、方方面面的利害关系。 于是,历史学家的求真,有时被斥为不识时务、不合时宜;有时则因言获罪,所谓“唯闻以直笔见诛,不闻以曲词获罪。”(55)以至于有学者惊叹:“历史家的职业几乎同新闻记者一样的危险,因为能够让历史学家勇敢而公正地说出历史真相的条件少而又少,在历史学中,因害怕而未能说出的历史真相,远比已经写出、说出的要多得多。”(56)真所谓“自由共道文人笔,最是文人不自由”(57),此理之不可解者也! 注释: ①见本期第31-38页。 ②刊误的订正,见于吕思勉自用的《白话本国史》第一册,上海:商务印书馆,1923年,第100、116、124、164页。吕先生的眉批,现已收入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出版的《白话本国史》。 ③参见吕思勉:《吕著中国通史》(下),上海:开明书店,1944年,第350页;亦见吕思勉:《中国通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301页。 ④参见吕思勉:《先秦史》,上海:开明书店,1941年,第59页;亦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7月版,第56页。 ⑤吕思勉:《禅让说平议》,收入《古史辨》(七下),上海:开明书店,1941年,第267-270页;亦见吕思勉:《吕思勉读史札记》(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58-61页。 ⑥吕思勉:《白话本国史》第4册近世史(下),上海:商务印书馆,1923年,第55-56页。下划线为笔者所加,见下文讨论。 ⑦吕思勉:《白话本国史》第1册,上海:商务印书馆,1926年,第62-63页。下划线为笔者所加,见下文讨论。 ⑧劳乃宣:《义和拳教门源流考》,见于中国史学会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四)》,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第433-439页。 ⑨吕思勉:《复兴高级中学教科书本国史》(下),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年,第110-112页;亦见吕思勉:《吕著中小学教科书五种》(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647-650页。 ⑩见《与宫崎寅藏谈话》(《孙中山全集》第1卷,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196页)及《中国问题的真解决--向美国人民的呼吁》(《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51页)、《论惧革命召瓜分者乃不识时务者也》(《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382页)、《建国方略(一)》(《孙中山全集》第6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234页)。 (11)见《“三民主义”之第五讲》(孙中山:《三民主义》,见《孙中山全集》第9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315-316页)及是年11月19日孙氏在上海招待新闻记者的演讲,见(《孙中山全集》第11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340-3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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