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伯益的记载更多,见于《尚书》、《竹书纪年》、《国语》、《墨子》、《孟子》、《战国策》、《吕氏春秋》、《淮南子》、《史记》等。伯益,亦作“伯翳”、“柏翳”、“柏益”、“后益”、“益”等。其事迹主要有掌山林、驯鸟兽、作井、占岁等。其时代晚于皋陶而与禹、启同时。如《史记·夏本纪》云:“帝禹立而举皋陶荐之,且授政焉,而皋陶卒。……而后举益,任之政。”不少文献说伯益为皋陶之子,我们固然不必拘泥于这种狭义的父子说,但无论从哪一个方面看两者出自同一族系应无问题。皋陶卒,禹仍在皋陶的同系东方部族中寻求合作者,继皋陶而起的益应是东方部族的首领。那么,伯益所属部族的地望又在何地呢?《今本竹书纪年》曰:“帝启二年,费侯伯益出就国。”《史记·秦本纪》云:“大费拜受,佐舜调驯鸟兽,鸟兽多驯服,是为柏翳。”看来伯益、大费、费侯为一人,其来自费地。《尚书·费誓》序:“鲁侯伯禽宅曲阜,徐夷并兴,东郊不开。作《费誓》。”周初的费地在曲阜之东,或认为即今费县西南七十里的费城。如是,则伯益所居之费(注:《孟子·万章上》:“禹荐益于天,七年禹崩,……益避禹之子于箕山之阴。”(《史记·夏本纪》为“益让帝禹之子启,而辟居箕山之阳。”)有学者认为山东省益都有箕山,伯益所居之地就在益都一带。参见王永波《“己”识族团考--兼论其、并、己三氏族源归属》,载《东夷古国史研究》第二辑,三秦出版社1990年版;王永波、张光明《益都得名与伯益古族新证》,《管子学刊》1992 年第1期。)与皋陶所居之曲阜相距甚近,均在少昊系部族活动的范围之内。由此看来,龙山文化时期的汶泗流域,主要是少昊后裔皋陶、伯益等部族的生存空间。 早于龙山文化的大汶口文化时期,鲁北中部地区应是晏子所述的爽鸠氏的居地。或者说,鲁北地区中部的大汶口文化是由少昊系部族之支系爽鸠氏创造的。另外,一般认为古史传说中的另一著名东夷部族蚩尤,其居地就在鲁西北一带。据《逸周书·尝麦解》的记载,蚩尤属于少昊时期。因此,鲁北地区西部的大汶口文化则应是由蚩尤部族创造的。史载,蚩尤曾和炎黄联军大战于涿鹿之野,结果是蚩尤战败,从此一蹶不振。从目前的考古发现看,鲁西北地区的龙山文化遗址绝大多数为晚期,属于龙山早期和大汶口文化晚期后段的遗址甚少,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或许可以用蚩尤战败而导致人口锐减来加以解释。诚如是,则可以从另一角度证明蚩尤存在于大汶口文化晚期,进而表明少昊氏的年代下限也当在大汶口文化和龙山文化之际。 汶泗流域是大汶口文化重要的中心分布区,也是目前发现大汶口文化遗址最多的地区,这里的大汶口文化自早至晚连绵不断,清楚地展现了大汶口文化发展变化的完整过程。与其他地区相比,这一地区的大汶口文化发展水平较高,并且具有鲜明特色如: 1.聚落遗址的面积大小相差明显,在数量上呈金字塔状分布。大者几十万甚至近百万平方米(如大汶口遗址),小者数万甚至不足一万平方米。同时,还发现大汶口文化晚期阶段的城址(注: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鲁中南考古队等:《山东滕州市西康留遗址调查、发掘简报》,《考古》1995年第3期;张学海:《浅说中国早期城的发现》, 载《长江中游史前文化暨第二届亚洲文明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岳麓书社1996年版。)。 2.墓葬发现较多,同性多人合葬墓消失得较早,而成年男女双人一次合葬墓先于其他地区出现,数量也多。到中晚期阶段,墓葬之间在墓室的大小、葬具的有无、随葬品数量的多少和质量的优劣等方面的差距迅速扩大,从而表明阶级已经产生。 3.盛行拔牙、头骨枕部人工变形和死者手握獐牙的习俗,其所占比例远高于其他地区的大汶口文化,将石、陶质小球置于口中而导致齿弓严重变形的现象,也仅见于这一地区。 4.大汶口文化的一些特殊器物,如骨牙雕筒、龟甲器和獐牙勾形器等,主要见于这一地区,其他地区数量很少或根本不见。 5.彩陶艺术较为发达,彩陶在全部陶器中所占的比例远远高于其他地区的大汶口文化。 此外,在其以东的沂沭河流域和西南方的皖北地区频频发现的陶器刻划图像,这一地区至今未见。考虑到汶泗流域地区经过发掘的大汶口文化遗址数量最多,出土物最为丰富,并且时代有早、中、晚期,遗址等级有高、中、低级,所以不应是由于发掘的遗址分布偏颇所造成的,当另有原因。 如与古史传说的族属相联系,从时间和空间两个方面分析,这一地区的大汶口文化只能和少昊系部族相对应,即少昊系部族创造了汶泗流域地区的大汶口文化。如与鲁豫皖地区太昊系部族遗留下来的大汶口文化遗存相比较,保存下来的少昊氏传说,在时间上大约与大汶口文化中、晚期阶段遗存最为接近。当然,汶泗流域大汶口文化早期阶段遗存和更早的北辛文化遗存,毫无疑问与少昊系部族属于同一谱系。只是由于年代过于久远,保留下来的传说更少,我们已无法再具体的一一指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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