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时期,西学东来,新学兴起,不仅对程朱理学及纲常名教形成了猛烈冲击,而且也影响了今文经学家与程朱理学的关系。康有为集今文经学与西学于一身,从程朱理学的角度看,今文经学与西学在他“托古改制”思想体系中并非仅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二者还具有反理学的一致性。当然,他的今文经学思想不是对理学的全部否定,而是一种扬弃。 康有为(1858-1927)的学术思想以今文经学为主体,而他的今文经学与程朱理学存在一种明显的批判继承关系。从其学术历程看,他在治今文经学之前,出入理学、古文经学,较典型地体现了晚清时期治今文经学者的特点。关于治学路径的前后变化,康有为曾有说明:“始循宋人之途辙,炯炯乎自以为得之矣。既悟孔子不如是之拘且隘也,继遵汉人之门径,纷纷乎自以为践之矣。既悟其不如是之碎且乱也,苟止于是乎?孔子其圣而不神矣……既乃去古学之伪,而求之今文学。”(44)光绪十四年(1888),他“既不谈政事,复事经说,发古文经之伪,明今学之正”(45),学术思想转入今学营垒。 康有为接受今文经学、西学后,眼界大开,对此前所研习的古学、理学表现出强烈不满。他说:“大抵正学中微,多起于陋儒之争席,讲声音,穷文字,图太极,明本心,栩栩谓得圣学之传,专己守残,如大道何!”(46)而他往来于京、粤,“所经之地,所阅之民,穷困颛愚,几若牛马”,进一步激发了经世的热肠和对理学的愤懑,“慨然遂有召师之责,以为四海困穷,不能复洁己拱手而谈性命矣”(47)。 为了宣传他的今文学说,他由指责汉、宋学无济时用,不具现实合理性,进而上升至学理层面,诋毁汉学、宋学的学术基础。他指出: 凡后世所指目为“汉学”者,皆贾、马、许、郑之学,乃“新学”,非“汉学”也;即宋人所尊述之经,乃多伪经,非孔子之经也。 古学皆刘歆之窜乱伪撰也,凡今所争之汉学、宋学者,又皆歆之绪余支派也。(48) 凡二千年经说,自魏晋至唐,为刘歆之伪学;自宋至明,为向壁之虚学。(49) 康有为否定古文经学、程朱理学,目的是为宣传今文经学说扫除障碍。这从他与朱一新的辩论可见一斑。康有为贬宋学崇今文的做法引起了朱一新的不满,朱指斥康有为“卑宋儒之论,而欲扬之使高,凿之使深……高者可心知其意,而不可笔之于书,足下以董生正宋儒,而并欲推及董生所不敢言者,仆窃以为过矣。”(50)康有为在回信中则放言:“仆言今古刘、朱之学相盛衰者,正以循环之运,穷则反本。方今正当今学宜复之时。”(51)朱一新尊程朱理学为正统,对康有为反理学的倾向感受深刻。梁启超对康有为的这次学术转向也有解释,他说:康有为“所谓义理者,又非言心言性,乃在古人创法立制之精意。于是汉学、宋学,皆所吐弃,为学界别辟一新殖民地。”(52)康有为所言“义理”已别具新意。 康有为主观上宣称,他于光绪十四年学术思想转向今文经学。实际上,由于程朱理学乃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加上康有为长期熏染其中,理学已成为他学术资源的一部分,因此,他在转向今文经学后相当长的时间里,理学对他的影响仍旧存在。 《长兴学记》作于光绪十七年(1891),系康有为长兴里讲学所定的学规,与二程、朱子的观点多有抵牾,但从其话语体系、理论范畴、思维模式看,明显带有理学的烙印。光绪二十年(1894)康有为所作《桂学答问》,具有十分鲜明的今文经学特征,然而于理学亦不主废弃。其中专门指出“当读义理书”,并详列书目如下: 宋儒专言义理,《宋元学案》荟萃之,当熟读。《明儒学案》,言心学最精微,可细读。《国朝学案小识》可备源流。《二程全书》、《朱子大全集》、《朱子语类》可精考。《正谊堂全书》可涉猎。《近思录》为朱子选择,《小学》为做人样子,可熟读。《司马书仪》、《朱子家礼》皆近世礼所从出,宜参考。千年之学,皆出于朱子,故《语类》、《大全集》宜熟读。《学案》最博,可通源流,皆宜精熟。数书宜编为日课,与经史并读者。《小学》尤为入手始基也。(53) 康有为此后几年的讲学,可见诸门人整理的《万木草堂口说》、《南海师承记》、《万木草堂讲义》等听课笔记,其中依然不乏肯定理学之处。康有为宗今文而不全盘抹杀宋学,这在他与朱一新的辩论中也有体现:“宋儒之功,自不可没,当风波颓靡,毅然束之,至今赖焉。然当日经学破碎已极,礼乐不能复兴,则不得不求之于内,而语录之学出,势也。因是求孔子修己以敬之学,得《曲礼》、《玉藻》、《少仪》之意焉,实其美也。”(54) 戊戌变法前后,尤其是变法失败以后,康有为的学术思想又有所变化,表现在今文经学与程朱理学的关系上,主要是注释《礼运》和《四书》。从康有为本人的表述看,他在戊戌变法以前就曾注过《礼运》、《大学》、《中庸》、《论语》等书。这些著作后曾选载于《不忍》杂志。变法失败后,康有为在颠沛流亡途中,为何要注释《四书》呢?他在《中国改制议》中对此曾做过解释: 今为中国言变法,有必宜更新者,有必宜沿旧者,骤遥躐等,非惟颠蹶,亦不能成。 今竞争之世,不患不讲变法,患不讲德育。故吾日写定夙昔所注之《礼运》、《大学》、《中庸》、《论语》、《孟子》、《春秋微言大义考》暨《人类公理》,以明大同太平之义。(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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