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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工作”辨析(3)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历史研究》 杨天石 参加讨论

(四)6月澳门会谈
    日方资料载:6月4日晚,今井武夫、臼井茂树、铃木卓尔在澳门与陈超霖、宋子良、章友三、张治平会谈,地点为中国方面所租的一所空房的地下室。日方出示闲院宫参谋总长的委任状,中方出示由蒋介石署名、盖有军事委员会大印和蒋介石小印的委任状。(注:日本防卫研究所藏《桐工作关系资料缀》中有副本。)宋子良所用名字为“宋子杰”。会谈以香港备忘录为基础。章友三以空前激烈的态度表示:中国在“承认满洲国及日军在中国驻兵问题上”,绝对难以承认,并称“有汪无蒋,有汪无和平”。他要求日方居中斡旋,或命汪出国,或命汪隐退。日方对章的发言表示反对。会谈两天,无结果。6日,宋子良、张治平到旅馆访问今井武夫,双方磋商后提出,由板垣、蒋、汪三方先行会谈。关于会谈地点,日方提出在上海、香港、澳门三地中选择,中方则提出在重庆或长沙。当晚,双方代表再次在原地下室聚会。中国方面提出的备忘录为:满洲问题在和平恢复后,以外交方式解决之;驻兵问题于和平后,由军事专家秘密解决之;汪精卫问题,另行商量。日方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书:承认“满洲国”的时间及方法,留有协商余地;驻兵问题以秘密协定方式约定。(注:《今井武夫回忆录》,第151-154页。)6月10日,今井武夫返回南京汇报,板垣征四郎对与蒋、汪的“巨头会谈”极感兴趣,表示有主动进入敌区的决心。20日,宋子良转达重庆意见,要求将三人会谈的地点设在长沙。(注:《香港机关致参谋次长》,特香港电第310号,“日档”参见《战前世局之检讨》,第307页;《今井武夫回忆录》,第155页。)22日夜,板垣征四郎向汪精卫说明谈判情况,汪同意参加三人会谈,但希望地点在洞庭湖上。24日,日本参谋本部次长泽田茂到南京,传达参谋本部意见:承认“满洲国”及在华驻兵问题,均不作为“强行之条件”。(注:《畑日记》,1940年6月25日,转引自《战前世局之检讨》,第309页。)22日,铃木向宋子良提出,为保障安全,如会谈地点选定长沙,则必须交换进行会谈的双方最高负责人的备忘录。30日,铃木向宋子良提出会谈的四种方案,供中方选择。其一为首先举行蒋、板长沙会谈,继之以停战,再处理蒋汪合作问题。(注:《香港机关致参谋次长》,特香港电第328号,“日档”;参见《战前世局之检讨》,第311-312页。)《张治平致铃木先生函》称:“先生复再告奋勇,驰往南京、东京,将图挽救也。返港后,又力表诚意,要求继续谈商,故有六月三日在澳门作第二次之会谈。当时在座者仍为平与敝友章友三先生与先生及今井、臼井两先生也。平乃以贵国既有诚意,表示求和,则应撤销汪精卫之伪组织为先决条件,否则无以表示贵国求和之诚意也,但今井等当时则称对撤销汪伪组织问题,贵国为顾全信义,碍难办到,平与章友三先生则坚决表示,如贵国不能先行撤销汪伪组织,在吾人无继续晤谈之可能。”(注:《张治平致铃木先生函》,1940年9月28日,“蒋档”。)
    6月27日,张治平致电戴笠称:当月26日铃木再次访晤张治平,声称日前赴粤,会晤今井武夫、臼并茂树二人,得知板垣征四郎认为“只须中国方面有和平诚意,则前言去汪而后言和,则亦未尝不可。惟于日军占领区内进行此事,既与日本信义有碍,且日本亦将起而革命矣”。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板垣提出两个方案:其一,委员长如能予以谅解,请指定地点如长沙或重庆,板垣当偕同汪逆前来谒见,将汪逆交还我中央,当面请和。其二,由委员长指派干员,在中立地点,如香港或南洋等地,约汪逆商谈中日大事,板垣当策动汪逆前来晤谈,则汪逆既离日本之占领区域,则一切悉听中国之处置。板垣表示,除此两办法外,并无其他先决条件,“无论此事之结果如何,中国必须履行诺言,开始和平谈判。至于日本方面所持之和平意见,大致如前次所提之觉书,惟其中关于承认‘满洲国’及防共驻兵问题,暂可不提,留待将来用外交途径或他种方式解决之”。板垣还表示,愿意提供一份“觉书”,由其本人与西尾寿造或烟俊六共同签名,申述愿来长沙谈判的诚意。在转述板垣意见后,铃木要求中方在会谈前十天通知日方;除板垣外,届时汪精卫、今井武夫、臼井茂树及其他军事、经济专家数十人将参加,有一艘小型轮船即足用;如中方要求陈公博、周佛海等同来,日方亦愿考虑、乐从。(注:转引自戴笠:《报告》,1940年8月12日,“蒋档”。)
    比较上述日中两方资料,其相同点是:中方对汪态度转趋激烈,双方均同意举行板垣、蒋介石、汪精卫三人会谈;其相异点是:铃木卓尔与张治平会晤时转述的板垣意见“将汪逆交还我中央”云云,在日文资料中无迹可寻。
    (五)7月会谈
    日方资料载:7月9日,宋子良向重庆请示后返港,提出新方案:蒋介石与板垣征四郎先行于7月下旬在长沙商议中日停战问题,蒋介石与汪精卫的会谈则于蒋、板会谈后另订。(注:《香港机关致参谋次长》,特香港电第342号,“日档”;又参见《战前世局之检讨》,第314页。)铃木同意这一方案。7月11日,中国派遣军参谋片山二良携带《中日实施停战会谈之备忘录》到港。该备忘录由板垣亲笔书写并盖章。其内容为:1.时间:7月下旬;2.地点:长沙;3.方法:蒋与板垣协议中日间之停战问题。(注:《支那派遣军总参谋长致参谋次长》,总参二特电第468号,“日档”;参见《战前世局之检讨》,第315页。)16日铃木与宋子良会谈,宋主动提出,将建议派出蒋介石和板垣二人都信任的高级人员到汉口迎接日本代表,日方则要求这一高级人员必须是张群、孔祥熙或何应钦等。(注:《支那派遣军总参谋长致参谋次长电》,总参二特电第480号,“日档”;参见《战前世局之检讨》,第316页。)会谈时,宋子良还曾要求板垣携带天皇敕命,但遭到铃木拒绝。(注:《支那派遣军总参谋长致参谋次长电》,总参二特电第480号,“日档”;参见《战前世局之检讨》,第316页。)7月20日,陈超霖、章友三携带蒋介石亲笔所书备忘录到达香港,其内容、格式均与板垣备忘录相同。21日,铃木、片山与宋子良、章友三会议,相互出示备忘录。铃木、片山经过研究,认为蒋介石所书备忘录与澳门会谈时中方出示的委任状字迹完全相同,确信为真迹。日方企图偷拍未成,只在匆忙间拍得“蒋中正”三个签字,随即模仿复制,送往南京审查。(注:《香港机关致参谋次长》,特香港电第361号,“日档”;参见《战前世局之检讨》,第317页。)22日,铃木与宋子良(署名宋士杰)签订备忘录,将板、蒋会谈时间改为8月上旬。会后,章友三赴重庆请示。27日,今井偕片山返回东京,向近卫首相及陆、海军省人员报告。近卫大感兴趣,要求“好好地做下去”。(注:《大野大佐备忘录》,转引自《对中俄政略之策定》,第8页。)29日,章自重庆致电铃木,要求与张治平共同访问东京。31日,章返港,与铃木继续会谈,声称近卫第二次组阁应发表声明,明确取消1938年的“不以蒋介石为对手”的第一次声明,同时提出:板、蒋会谈时,不可提及“蒋汪合作”问题;板垣应以亲笔函表示,取消日汪条约。对此,铃木答称,将争取在板垣亲笔函中声明:“(日方)虽提出善意的意见,但不作为停战条件处理。”(注:《香港机关致参谋次长》,特香港电第377号,“日档”;又参见《对中俄政略之策定》,第8-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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