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渤海主体民族的族属问题(3)
至于把大氏所领视为“高句丽遗民集团”说,就更经不起历史的推敲和检验了,因为其立论的重要前提之一竟是当时营州地区的“高句丽遗民并没有另外维持过独立的集团”,(注:《渤海政治史研究》第一章之第二节。)然而,《新唐书·渤海传》明载:契丹“反,有舍利乞乞仲象者,与靺鞨酋乞四比羽及高丽余种东走”。文中的“高丽余种”显指当时当地的高丽遗民,而其既能与另2支势力一道“东走”,则必有相当可观的数量。唯其如此,在后来的天门岭东之战中,祚荣才能够“合高丽、靺鞨之众以拒楷固”,(注:《旧唐书》渤海靺鞨传,《新唐书》渤海传同,惟‘众’作‘兵’。)否则这些“高丽”之众从何而来,难道说是从天而降不成?况且,就是宋氏本人在同书第一章第一节的行文中也已承认:“当时在营州除大祚荣一行外,还有其他高句丽人,……另外还有高句丽兵”。故营州乱前,当地除“靺鞨”和“高丽别种”二集团外,无疑还存在着高句丽遗民的“集团”,这是无论如何也否定不了的客观事实。而正是这真正高句丽遗民集团的存在,又进一步地否定了“高丽别种”等于高丽遗民或“高句丽遗民集团”的可能性。 同样,把“高丽别种”即“大祚荣的种族系统”说成是“高句丽系”或“松花江出身的高句丽乡下佬大祚荣”(注:韩圭哲:《渤海的对外关系史》第一章第三节2.《大祚荣的出身--高丽别种说和粟末靺鞨说》,见李东源译稿。),也是缺乏证据和论证的。如所谓“属于秽貊系”并在“种族系统”方面与高句丽人“一脉相通”的白山部和粟末部靺鞨人的后裔之到了高句丽时代可视为高句丽百姓,“并不是迫于高句丽的压力暂时臣属或者依附于高句丽的”说法,就是想当然的臆度之词。如果真如这位学者所说的话,那么,与高句丽人在“种族系统”方面“一脉相通”的粟末部靺鞨人突地稽等,何必不去“臣属或者依附”于高句丽?反而率8部之众迁居辽西,足证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至于所谓“高句丽临近崩溃时靺鞨还和高句丽人共命运”表明,这些靺鞨人“与高句丽王室间有着渊远流长的历史共同体意识”(注:《渤海的对外关系史》第一章第二节,见李东源译稿。)之谓,就更是不着边际了。因为高丽灭亡前夕内讧不已,四分五裂,连其最高官员莫离支泉男生都“走保国内城,率其众与契丹、靺鞨兵内附”(注:《新唐书》卷110,泉男生传。)于唐朝;及至灭亡之际,更是树倒猢狲散,文武大员纷纷出降,包括守城大将都“开城门为[唐军]内应”(注:《旧唐书》卷199上,高丽传。)于唐军了。试问在这样的形势下,前此被迫依附于高句丽的靺鞨人,怎么可能继续心甘情愿地与其“世仇”“共命运”并存在着“渊远流长的历史共同体意识”?!故这种说法于理不通。 上述问题既明,则“亡命东奔”队伍的构成情况及其主导所在,也就昭然若揭了。 关于队伍的组成是:一是大祚荣父子所领的高丽灭亡后被迫强徙到营州一带的“高丽别种”集团,鉴于唐灭高丽后为防范其遗民的反抗而强遣其强宗大族于中原各地时,应是分散安置而绝不可能在一地“消化”太多数量,故能够就近安置在营州一带者充其量不过数千人罢了,当然,“尝逐句丽内徙”即与这些高丽人一道被迫徙置于营州一带的“高丽别种”数量同样不会很大,既便是加上迁移后二三十年中的自然增长部分,其总数也就是数千人左右罢了;二是原乞四比羽所领的自隋末唐初以来主动入徙营州一带的靺鞨诸部之众的后裔,据考证,粟末七部后裔总数约为4万人左右,再加上乌素固和愁思岭部落的后裔约数千人,在这支队伍中显然占了绝大多数;三是高丽余种也即高丽遗民,其数量(加上迁移后二三十年中的自然增长部分)与“高丽别种”们大体相当或略多一些,总数不会比“数千人左右”多的太多。此外,还不能排除卷入乱事的一部分汉人之追随大氏东奔的可能性。即由于处理营州乱后事宜的武懿宗之流的滥杀无辜,“所至残酷”,并“奏河北百姓从贼者请尽诛之”,(注:《资治通鉴》卷206,唐记22。)显然在当地汉人胁从者中造成莫大的恐惧和不安,致使其中的许多人不得不忍痛出走,而前此当地边民与靺鞨人等的融洽关系及共同参预乱事的遭遇,再加上大祚荣本人的声望,均足以使他们把加入亡命东奔行列作为最佳的选择,只是其数量远较前二者为少罢了。同样,也不能排除卷入乱事的契丹或奚人之参预东奔的可能性,在面对唐军讨伐和屠戮的情势下,其中与靺鞨人关系较好的人们作出这样的选择显在情理之中,只是其数量似较汉人为少罢了。总之,这几部分人合计不过数千人左右。如果将上述的各族人众作一比较的话,则可以大致推定,靺鞨人(含“高丽别种”们)约占队伍总数的四分之三多些,高丽遗民以及汉人、契丹和奚人等约接近四分之一。 至于“东奔”队伍的领导集团,除以大祚荣一家及其所部的主要成员为核心外,原比羽麾下的一些头面人物无疑也构成了重要的角色,这就使靺鞨人在领导集团中占据了大多数并成为主体无疑;尽管如此,鉴于高丽遗民之在不久后的天门岭东之战中所起的关键作用,故其上层人物中肯定也会有一些人跻身于队伍的领导层中,只是其数量和地位都不能与靺鞨人相提并论。至于汉人及其他的“少数民族”人士的比重则更少得可怜了。故上述的一切也就决定“东奔队伍的主体及主导势力应为靺鞨人,或确切说是粟末靺鞨人”。(注:魏国忠等:《渤海建国前史事考》,《北方文物》2001年1期。) 然而,持“高句丽说”的学者们却不是这样看的。其中以宋基豪先生的论述最具代表性,在《渤海政治史研究》第一章第二节中称:“高句丽遗民曾主导了渤海的建国,对此可从许多方面得到确认。其一是几乎所有文献在说明建国过程时,都认为并非乞四比羽而是乞乞仲象或大祚荣是其主体。尤其是乞四比羽中间死亡,他所率领的靺鞨人都归属了大祚荣,因此在两个集团中,渤海的正统当然只能属于大祚荣率领的高句丽遗民。 其二是渤海统治阶层的姓氏构成。渤海的建国集团似在定居东牟山后,才形成统治阶层的核心。因此,通过流传至今的渤海统治层的姓氏,分析高句丽和靺鞨系的比率,便可反推出高句丽人和靺鞨人在建国集团所占的比率。当然,在200余年间,渤海贵族集团内会有很多变化,却也可能估计出大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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