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土地占有状况和性质取决于自然资源的条件、技术水平、社会环境和人们所采取的对策这些因素的综合。秦国地处西北黄土高原,当时的气候虽已趋向干凉却仍较后来温湿[17],黄土具有“自行加肥能力”而且疏松;商鞅深知“意民之情,其所欲者田宅”[18],除了恰当地采取了前述措施,对内又大力阔斧地施行“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的政策以鼓励农民发展生产,对外则十分自觉地利用了当时秦国可耕的荒地很多,而东邻魏、韩“土狭民众”的有利形势,抛出“利其田宅而复之三世”、“任其所耕,不限多少”[19]的政策,用来吸引东方的农民西进务农。此外,秦国还“西有羌中之利,北有戎翟之畜,畜牧为天下饶”的有利条件,使他们能够把这个时代最先进的动力资源--畜力与农业生产结合起来,创造出新文明的技术基础。这样,商鞅变法之后的秦出现了“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20]、“国富兵强,天下无敌”[21]的局面,正如荀子在秦昭王时作了实地考察之后所说,秦的富强“非幸也,数也”[22]。荀子作为儒家的学者持与商鞅很不相同的观点。因此,他在实地考察后所作的评论是比较客观而不会有溢美之嫌。是否应当这样说,秦的不断强大和一连串胜利,直到最后统一全中国,其实主要是因为它首先培育了一个用当时最先进的技术武装的个体农民。秦统一后,东方各国的旧体制被秦制所取代。秦始皇三十一年所下“使黔首自实田”[23]的命令表明,原先东方仍残存的“三岁壹更赋田”制度现在也已废止。这就显然给东方各国的农民解除了“以百亩之不易为己忧”的大患,而铁器牛耕也在秦时代更加迅速地普及起来[24]。强大的秦朝尽管很快就灭亡了。它所培育的个体农民经济通过了秦末农民战争的洗礼却更加充分地显示出其强大的生命力。到汉初晁错在著名的《贵粟疏》中讲到当时的农民时就以“今农夫五口之家,……其能耕者不过百亩”[25]为代表;根据《汉书·地理志》提供的全国户口资料,当时有12233062户,59594978口,平均每户4.87口;这些都表明“五口百亩之家”式的农民至此已由原先的秦国一地变成全国农民的主体。如果说在秦统一中国之前,我国的经济发达地区是在原秦国,特别是在它的关中,那末,到秦汉期间,随着大统一的实现,这种秦国式的个体小农经济四向扩散,我国的经济发达地区也就同时扩大到几乎整个黄河流域,造成了我国农民对黄淮平原第一次大开发,使中华文明和社会进入到一个很繁荣的发展阶段。关于这一点,司马迁在《史记·平准书》中有十分生动而具体的描述:“至今上即位数岁,汉兴七十余年之间,国家无事。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余货财。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而乘字牝者摈而不得聚会。守闾阎者食梁肉,为吏者长子孙,居官者以为姓号。故人人自爱而重犯法,先行义而后绌耻辱焉。当是之时,网疏而民富,役财骄溢,或至兼并;豪党之徒,以武断于乡曲;宗室有土,公卿大夫以下,争于奢侈,室庐舆服僭于上,无限度。物盛而衰,固其变也。”司马迁的话不仅反映了汉初农民以及整个社会状况较好的事实,而且还极其尖锐地指出了这种盛世状况正在发生异向发展的趋势。他的这些话应该说也是符合实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