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方面看,“五口百亩之家”在生产的规模、结构和效率上具有当时中国乃至世界上的先进性。我们决不可忘记,战国至秦汉之际这个时期,即使在黄河流域也还是一个人地关系比较宽松的时期。秦国的情况前面已经说过,东方的有些国家已垦地是紧张的,但这里的大平原,由于地势低下,当时还多为湖泊沼泽和滩地,尚未开发。情况正如墨子所说的:“今天下好战之国--齐、晋、楚、越,若使此四国者得意于天下,此皆十倍其国之众而未能食其地也。是人不足而地有余也。”到汉初,从汉景帝的“夫度田非益寡,而计民未加益,以口量地,其于古犹有余”[26]的话中可见,当时黄河流域的农民土地占有条件和占有量仍然较为优越。由于人地关系适宜,当时的环境,尤其是植被良好,资源相当丰富,较大的河流都还可以通航。如春秋时的渭河至少可以通航到今天的宝鸡市,因此当晋国发生灾荒时,秦就通过渭河源源不断地把粮食运往晋国。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泛舟之役”[27]。长安以上的通航到汉朝才不见于史传,而唐以后连长安以下的段落也不能通航了。荀子在亲自考察之后,在《强国篇》中对秦国的自然条件赞不绝口:“其固塞险,形势便,山林川谷美,天材之利多,是形胜也。”秦汉时代关中被公认是当时自然条件最好的“甚美膏腴之地,此所谓天府”[28],或者“号称陆海,为九州膏腴”[29]之地。这和黄河流域后来河流干枯、植被稀少等等生态遭到严重破坏的状况简直难以同日而语。甚至在从河套以南到今陕北地区,秦汉时所谓的“新秦中”,正如谭其骧所指出的:“‘新秦中’的得名不仅由于这一地区在地理位置上接近秦中(渭水流域),主要还是由于它‘地肥饶’、‘地好’,在农业收成上也不下于秦中。苍茫广漠的森林草原一经开垦,骤然就呈现了一片阡陌相连、村落相望的繁荣景象,这一事件显然引起了当时社会上的普遍的注意,‘新秦’一词因而又被引伸作‘新富贵者’--即暴发户的同义语,一直沿用到东汉时代。”[30]这个地区后来长期是我国生态破坏最严重、经济文化上最落后的地区之一。总之,在这里我希望读者能够特别注意到这个时代黄河流域这种良好的自然环境,它不仅远较后代为好,同时也远较当时的长江流域要好得多。自然环境同样是历史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事物。优良的环境,再加上人少地多,对个体农民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它的最大好处是使他们的优质土地占有量有可能远远超过后代。且不说秦国的“不限顷亩”了,也不说自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就实行240步为亩的大亩制。即以实行100步为亩的小亩制的那些东方国家而论,当时的“八口”之家的“百亩之田”合今也有28.82市亩[31],比之明清以后,简直是富农乃至是地主家庭的土地占有量了。如果像秦国和汉代那样,采用的是大亩制,百亩之田合今67市亩,即使明清时期的地主之家,多数也未必达得到。至于农民的土地占有量,即从嘉庆十七年(公元1812年)时全国有3.6亿人,7.9亿亩土地计,每人平均2.19亩,每户充其量不过10亩左右。所以,只要具体地讨论问题,对秦汉时期“五口百亩之家”的恰当称谓难道不是个体农民,而是什么小农和小农经济么?当然,有时对他们也可以使用个体小农这个概念,不过,必须明白这是与以前家族公社比较而言的,是与使用奴隶或雇工的经营地主比较而言的。如果再考虑到良好的环境所带来的资源和机会,这个时代“五口百亩之家”的生存空间就更加广阔。其中反映在粮食生产上,由于耕种的土地面积较大和土质较好,他们就有较多的余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