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对边疆地区少数民族王朝、汗国或政权的征服,是封建社会封建的王朝或汗国之间所进行的战争,虽然它们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民族政权或王朝,相互敌对,但是都没有脱离中华民族文化圈和多元一体的基本格局。分析清代统一战争的进步意义,正如列宁所说的那样:“历史上常常有这样的战争,它们虽然象一切战争一样不可避免地带来种种惨祸、暴行、灾难和痛苦,但是它们仍然是进步的战争,也就是说,它们促进了人类的发展……”(24) 中国边疆的第三种矛盾和冲突,在边疆开发活动中表现的最为突出。中国地域辽阔,自然条件差异较大,明人冯应京说:“中华地三分:一自汉蜀江南至海;二自汉江至平遥县(今山西太原南);三自平遥北至藩界、北海也。南方大热、北方大寒,中央兼寒热。东西高下亦三别:一自汧源县西到沙洲;二自开封县西到汧源;三自开封县东到沧海。东方大温、西方大凉、寒热不同,阴阳多少不一。”(25)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使中国民族和经济区域分为南北三个发展带和东西两大部,也造成了两种完全不同、物征迥异的经济类型--农耕和游牧经济。在中国历史上,农耕民族和游牧民族有交流也有对峙,往往是经济、文化先进的农耕民族处于守势,而经济、文化落后而武力强盛的游牧民族取攻势,十八世纪,当清朝政府依靠中原经济、文化优势向边疆游牧民族发动攻势时,必然激化矛盾,引起激烈的冲突。 在美国则存在着先进和落后两种生产方式的矛盾和冲突。这主要是指文明程度很高的美国对印第安人的侵袭。 早在距今二万五千年至四万年左右,印第安人祖先从东北亚进入美洲,开始生活在这块土地上,在印第安人到来之前,从未发现有人类的活动,在他们到来之后的二万五千年之久也没有发现任何别处的人种的活动。在英国殖民者统治时期,印第安人就和英国殖民者进行了长期的斗争。美国独立后,对印第安人实行了掠夺其土地的“保留地”制度,印第安人为了保卫自己的生存权力,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美国以欺骗和暴力相结合,与印第安人首领签订了《印第安斯普林斯条约》、《佩恩登陆条约》等,割占印第安人的土地。据研究统计,在合众国建立后的一百二十八年中,联邦军队共进行了114次战争,参加了8600次左右的战斗和冲突,“其中大部分都是对印第安人的镇压”。(26)1871年,美国联邦政府制定“印第安人拨款法”,规定政府不再承认印第安部落是签定条约的独立实体,从根本上改变了印第安人在美国历史上的独立地位,在法律上真正把印第安人变成了美国的“依附民族”,1887年,国会又通过《道斯土地专有权法》,彻底摧毁了古老的印第安部落,印第安人开始走上了与美国其他民族同化的道路。 美国对印第安人土地的扩张,经历了由领地到州,西部地区逐步“美国化”的过程,就是先进与落后两种生产方式斗争的结果。 独立后,美国在1787年通过的《西北条例》正式确定美国领土扩张过程中的一系列基本政策,在西部地区建立地方政权组织的基本模式,这标志着美国“领地制”的形成。实际上在今天美国的五十个州中,有三十一个州都是按1787年的西北条例的原则加入的。“西北条例”包括领地政权及在领地内可能建立的各州“将永远是美利坚合众国联邦的一部分”。 美国“领地制”的形成,是以独特的背景为条件。首先,被征服的西部,大部分原本是杳无人烟的“处女地”,其次,在美国西部领地上成长起来的政权和行政机构,是由征服者即美国移民本身而不是被征服者如印第安人建立的。 美国西部地区,由领地过渡到州有三十一个。一个地区由领地到州的转变,标志着这个地区基本上走出了拓荒时代。首先,该地区人口已达到60,000以上,人口密度达到要求;其次,这个领地正式建立州时,由民选“州长”取代国会指定的“总督”,使领地的立法和行政机构趋于完善,标志着“健全民主制”的实行;一个地区由领地向州转变,表明该领地摆脱了“殖民地”的色彩,与原有的诸州一样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从第一个领地建立(1787年)到最后一个州加入联邦(1912年),表明美国西部正逐步实现“美国化”。西部领地演变为州,并与美国制度保持一致,最终融为一体,西部作为“殖民地”的特征也就消失了。(27) 美国对西部的扩张和对印第安人的侵袭与中国清政府对边疆民族的政策性质截然不同。印第安人对西部土地拥有主权,美国对印第安人的土地大量掠夺,对于这个新兴的资本主义国家来说,将是一种不可避免的事情,它是由资本主义发展的内在规律所决定的。恩格斯认为,近代殖民地根据其主体不同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那些只是被征服的、由土著人居住的土地”,如英属印度那样的殖民地;另一类则是“欧洲人占据的土地”,如加拿大那样的殖民地。他认为只有后者才是“真正的殖民地”。马克思把美国西部划入后一类殖民地之例。 当然,美国所以能迅速扩大,迅速征服印第安人,也有两点应当说明:第一,印第安人对西部土地的主权是建立在传统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当时北美印第安人还处于原始社会不同的发展阶段,既没有发生阶级的分化也没有出现国家的萌芽,氏族部落和部落联盟还是其主要社会组织形式,因此印第安人当时还不存在、也不可能有私有的观念,更未在法律上形成土地私有制度。第二,当时在各印第安人之间存在着大量的“中间地带”,这些中间地带并不是部落的“公共土地”而是名符其实的荒地。(28) 美国独立后,迅速走上扩张的道路,必然和其他殖民主义国家之间产生矛盾和冲突,在这些矛盾和冲突中,最后获利的都是美国。如“路易斯安娜”最初为西班牙属地,法国探险家由五大湖进入密西西比河流域、又宣布其为法国所有。英法战争前后,法国与西班牙再一次交换占有权。至1803年,为了不使该地落入英国人之手,法国以1500万美元的售价,将其转让给美国。又如俄勒冈是一个很有争议的地区,西班牙、俄国、英国、美国先后均曾声明对之享有主权。西班牙和俄国退出争议后,英、美长期争执不休,至1846年,英美谈判,结束共管局面,美国毫不费力获得了28万平方英里的土地。 中国与美国截然不同,是一个有完整领土,独立的主权国家,疆域统一和边疆开发活动都是在自己管辖的疆域范围内进行的,没有出现美国那样与其他殖民主义国家争夺殖民地的矛盾和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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