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武力强行夺取巴勒斯坦的同时,英国也玩弄种种外交手法,以缓和法国等盟友的不满情绪。战争爆发后,法国一再重申巴勒斯坦在它想要获取的“大叙利亚”范围之内。⑥英国对此表示反对,但又不敢公开要求独占巴勒斯坦,于是便顺应俄国的主张,提出由国际共管巴勒斯坦。法国在战争中有求于英俄,只得对此表示默认。1916年,英法之间的赛克斯-皮科协定对这一妥协有所反应。然而,当英军独占巴勒斯坦的既成事实即将出现之时,英国的态度立刻发生了变化。劳合·乔治对驻法大使指示道:法国将“不得不”承认我们对巴勒斯坦的保护,因此在那里建立一个国际管理机构已“完全无法容忍。”⑦为堵住法国的嘴,争取其它强国的支持,替自己长期霸占巴勒斯坦制造借口,英国统治集团经过反复商讨,终于决定抬出犹太复国主义。 1917年11月2日, 英国外交大臣贝尔福在给英国犹太复国组织头目罗斯柴尔德的信中宣称:“英王陛下政府赞成在巴勒斯坦建立一个犹太人的民族之家”。这就是著名的《贝尔福宣言》。一个月后,英军攻占耶路撒冷,随即控制了巴勒斯坦全境。法国在战争中被大大削弱,在欧洲和中东的战后安排上切望与英国达成妥协,只得对英国的蛮横行径忍气吞声,满足于据有原来向往的“大叙利亚”的北部--叙利亚和黎巴嫩。1920年,英国终于“名正言顺”地取得了对巴勒斯坦的所谓“委任统治权”,实现了夺占这一战略要地的目标。然而,后来的事态发展证明,英国统治集团这次只是背上了又一个难以甩脱的沉重包袱,并且在此后三十年里为此付出了巨大代价。 二、英国巴勒斯坦政策的调整及其原因 一些著述习惯于将《贝尔福宣言》称为英国统治巴勒斯坦期间奉行政策的“基础”,其实这是与事实不符的。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为了尽快打赢战争,英国政治家们不负责任地承担了一系列互相矛盾的义务,《贝尔福宣言》只不过是其中之一而已。就在表示支持在巴勒斯坦建立犹太民族之家的同时,英国官员也一再向麦加谢里夫侯赛因许诺:支持战后在奥斯曼西亚属地上建立独立统一的阿拉伯国家。战后初期,巴勒斯坦的英国当局竭力禁止有关《贝尔福宣言》的消息在“非犹太居民”中流传⑧,可见他们自己也感到《宣言》的内容是见不得人的。在犹太复国运动中的极端派看来,英国当局一开始就对实施《宣言》很不积极,后来则抛弃了宣言的精神。总之,《贝尔福宣言》主要是英国为使其它大国承认自己据有巴勒斯坦而玩弄的外交手法。就英国统治巴勒斯坦的全过程看,它对英国政策的实际影响是很小的。 还有一些著作认为,英国统治巴勒斯坦的一贯手法是“分而治之”,即挑动阿拉伯人和犹太移民之间的冲突,这一看法并不全面。诚然,在统治巴勒斯坦的初期,英国当局确实在阿拉伯人和犹太人之间制造对立,以巩固自己的地位。但是到了后期(特别是三十年代以后),由于国际形势的变化,英国统治集团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去调和阿犹矛盾,以保持巴勒斯坦的稳定。自然,这时他们已饱尝了自己早期玩弄“分而治之”手法结出的苦果。 笔者认为,在统治巴勒斯坦的三十年里,英国的政策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处于不断调整的过程中,这个过程大致可分成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18年到1922年,可简称为“扶犹压阿”阶段。在这一时期,英国当局积极支持犹太人移居巴勒斯坦,以暴力压制阿拉伯人的反抗活动。第二阶段,从1922年到1939年,可简称“疏犹压阿”阶段。1922年7月, 英国殖民大臣邱吉尔发表白皮书,声称《贝尔福宣言》并不是要“将整个巴勒斯坦变为一个犹太人的民族之家”,而只是认为“这样一个家园应在巴勒斯坦建立起来”,还保证使犹太移民不危害阿拉伯人的利益。⑨这一白皮书是英国开始修改极端亲犹政策的标志。1930年10月,另一个英国殖民大臣帕斯菲尔德发表白皮书,重申并发展了邱吉尔白皮书的精神。此后,英国与犹太复国主义之间的隔阂便越来越深。同时,英国当局继续残酷镇压阿拉伯人争取民族独立解放的运动。第三阶段,从1939年到1945年,可简称为“限犹拉阿”阶段。1939年5月1日,英国政府发表白皮书规定:在以后五年中,犹太移民不得超过7.5万人;五年之后犹太人必须征得阿拉伯人同意才能移民;七年之后,允许巴勒斯坦自治。这一白皮书表明英国政府为在即将到来的世界大战中维护其在中东侧翼的战略地位,决心对犹太复国运动严加限制,以拉拢阿拉伯世界。在整个二战期间,英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基本上没有变化。第四阶段,从1945年到1948年,可称之为撤退阶段。在这三年中,英国的巴勒斯坦政策频临破产,已无法控制那里的局势,不得不为摆脱困境而逐步撤出,最终放弃了“委任统治”。 需要说明的是,在上述每各阶段内,特别是在第二、三两个阶段内,英国政策也是有变化的,但考虑到划分过细无助于说明问题,所以才粗线条地将英国统治时期的政策分成了四个阶段。至于对每个阶段政策的特点所作的概括,都是相对该阶段之前或之后政策的特点而言,并不是什么绝对精确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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